詩言誌,即古人寫詩絕不是無病呻吟,所以要麼懷才不遇,要麼難舍難分,總得有個理由。古人重離別,所以離別詩格外動人……

因為今天的我們一樣,難舍難分。

可……相見不如懷念。

(一)

看到小時候的繪畫本,總忍不住翻一下看。翻出昔日的筆記本,總是笑著讀完。

曾經就是這樣,笑看曾經的歲月,酸甜苦辣,交織成一首歌,漸漸的變做曾經,有歡快的旋律,也有憂傷的節奏,有些人歌頌,有些人低吟,屬於你的歌不會變。

很多時候我們獨自走在路上,月光下、燈光旁、浪潮邊、寂死的夜晚、彷徨的白日…,我們依舊羨慕著別人的生活,我們徘徊不前,抱怨生活,不公平的世界和殘酷的現實。點起一根煙也許是片刻的解脫,痛買一夜的酒不過暫時的麻醉……

你得做些什麼,這是你的青春。

我想起一個人,蠻大黑漢子,他也會這樣說:

“當你不去冒險,不去拚搏,不去談一場戀愛,不做沒做過的事情,不經曆沒經曆過的日子,每天隻是刷著qq微博,碌碌無為,做著誰都能做的事情,青春還是青春嗎?”

(二)

是家裏養的貓,她在我家養貓曆史中是存活最久的一隻,家裏的夥食不好,她總是挑肥揀瘦,不吃菜,不吃饅頭,這也不吃那也不吃的,都說養寵像主,可她隻愛吃瘦肉和火腿,有時每個禮拜一回家我都預備好了一個雞脖,等到回家時就喂給了它,算是對它一周艱苦生活的獎勵。

因而每一次回家,他的眼神總是:別說別的,拿雞脖子來。

就知道吃,想要雞脖子,今晚陪我睡。

一元的雞脖足它一頓的了,它在家裏算是無比知足的,從此似乎形成了條件反射,但凡回來時忘記買食物,它還是會像平時向你要,它用爪子抓住你,喵嗚喵嗚的叫,她以為我有故意不給她,便瘋狂地纏著我,還用爪子刮我的手,媽的,直接上手啊。

於是我也長了記性,逢回必買,就是沒錢也得給她賒一個,基本上這已經成為定性的習慣。

我還記得收養阿咪時我還是學生,是初三,是快要中考的初三,正在未成年到成年之間過渡,正處於思緒亂飛的年紀,是茫然無措的年紀。

那時家裏收養了阿咪(應該是鄰居送的),阿咪還很小,睜開眼睛不久,小的很可愛那種,她是棕黃色的貓,棕色的眼睛,都說貓的眼睛在黑夜裏會發光,而她連耗子都不會抓,發光這種事,等下輩子吧。

離中考沒幾天的時候,我那顆堅定的心沒有變:從小學到大學那顆不想上學的心。

放了假總不想走,但好賴念了三年就這麼一考,於是每次臨行前總是磨磨蹭蹭,依依不舍的環顧家的四周。

阿咪站在牆上為我送行:下次記得拿雞脖子。

此時看到阿咪,我是無比的羨慕。羨慕她隻是一隻貓,不用上學,不用工作,沒有人那麼累。

我們每天努力工作,背負著生活的種種壓力,日理萬機……

李萬機是誰?幹嘛要天天日他?

後來我阿咪有一種怪癖,不是不逮耗子,而是太餓的時候,她會不擇手段去尋找食物。

這貌似是廢話,但若是吃飽了,它會出去走走,總會在牆上蹲著,思考著,目光投向遠處,也許是在看太陽落山,也許是等待她生命的另一半,每到自己無聊時,不去抓老鼠,隻是在遠望。

她吃飽了撐的麼。

其實她並不比人輕鬆,因為她沒有我們生活這麼豐富,她渴望多彩,然而隻能夠遠望。

但我們可以,世界那麼大,我們可以去看看。

(三)

生命的起點是娘胎,道路的起點是家鄉。

我的家鄉在山西這邊。蒲村,一個不算偏僻的小村,向蒲公英一樣,我飄在北方,雖沒有在南方的豔陽下露腿,但有幸在北方的炕上望飛雪。

村子裏的空氣是比城市裏新鮮的,村子裏的陽光也不同於城市,村子裏的人更不像城市裏的人。然而哪一座城市曾經不是一個村子,城市裏的人哪一個以前不是村裏人,或者說世上原本沒有城市,隻是人去的多了……

每每回到村裏,心總會放寬,那是一個可以唱唱笑笑無人拘束的地方,那是一種與世隔絕的感覺。

在北方汙染比較嚴重,稍大一點的城市,每到初冬,汽車尾氣、各種廢氣的大量排放造成了霧霾,清晨周圍不是雨露潮濕的新鮮感覺,是難以抒懷的壓抑。

下樓走向空曠的夜晚,偶然間抬頭,眼角不在空曠,總會有建築物映入眼眶,城市的繁華,生活的迷離,不禁喘一口氣,天空不再那麼藍,城市的上空也很久沒有出現彩虹了,夜裏總是難以入睡,一旦閉上眼睛,這一天也就過去了。

生活的壓力山大,最實在的是明天清早的一份霧霾,我想回家,給家裏帶上一份這裏的特產,就是一塑料袋霧霾。

(四)

多年未見的好友總會有嫌隙,難以一見如故已經是常事,並不是為了別的,隻是誰也沒有勇氣去提起以前一起快樂的日子。

我聽人說北京堵,不知道林宇過的怎樣。

他是我的發小,我們認識了十二年,我們是同學六年,我們是朋友六年,餘下的幾年,杳無音信。

還記得我們一起玩耍,那些年玩過的遊戲,一起吃過的辣條,一起追過的女孩。

比起他,我想我不是一個標準的霧霾受害者。他的肺不怎麼好,以前他腿長,我賽不過他,後來,他腿長,但跑幾步就會喘的很厲害。

我問他怎麼了?

他說:霧霾不好吃。

他皮膚有一點黑,個子高挑,比我大一歲。

他曾經長得像科比,沒錯,是那個nba洛杉磯湖人隊穿24號球衣的科比。

我說:今年的總冠軍會是誰?

林宇總是說:西部洛杉磯湖人隊。

我說:fmvp是誰?

他說:科比.布萊恩特。

我們愛上了打籃球,並喜歡上一個和他長得很像的球星“科比”,他若是再黑點,簡直是少年版科比。

2016年科比退役,林宇退學。

(五)

我在蒲村念小學,當時連老師在內,一共是六十人。我在那裏讀過七年,玩過六年,結果沒畢業。留了一年,是和林宇在一起。

學校不大,大約隻是一個標準的足球場加上400米跑道那麼大,當然也是磚瓦平房,一棵棵柏樹圍住了學校,從門外可以看到幾個刷在了大門左右的紅字,左邊是“好好學習天天向上”,而右邊是“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上了初中我們不得已分開,我在縣裏,他在鄉裏。

剛上初中不久,我一去了就上十二天,還要在縣裏補課,開始沒有時間,有事隻是在電話裏說。

我接起電話,“誰?”

“我!”他朗朗的說道。

“二宇?”

“就是你哥我。”

這小子,二話不說就當哥,還能有誰。

“我猜也是你,說吧,幹啥呢?”

“你多會兒回?下回回來說一聲!”

“知道了。”

林宇一直沒有變,直來直去的性格,說話總會粗幾分,要是和他抬杠,你絕對說不過他。他總是耿直的,或者這樣說,他腦子就一根筋,不是不轉,是沒的轉。

我們這些從小一塊兒長大的,從來不叫他的林宇,叫他二宇,並不是因為這貨有時候又笨又粗,但我們不是罵他,而是他在家裏排行老二。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