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說實話,他本來是打算對Lisbon說:現在,放輕鬆你的身體,閉上眼睛,做你最想做的事情。可惜他的話還沒出口,她就已經吻上了他,順手,不,順腳關上了門,於是他隻能幫她鎖上門,順便把自己鎖在了屋內。
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為什麼明明隻是想試試Lisbon會不會付諸行動,可當他被她毫無技巧地親吻時,他的第一反應是抱住她,而第二反應居然是鎖門。如果他真的隻是好奇,如果他隻想要一個晚安吻,用得著鎖門嗎?
當然,這隻是他事後的自我反思,當時根本容不得他想那麼多。他隻知道Lisbon粗魯地吸吮著他的嘴唇,帶著紅酒的香醇氣息,於是他好奇地想知道是不是有更甘醇的味道等著他品嚐。緊接著,自然而然地,他們很有默契地開始用行動解釋什麼是相濡以沫。
雖然很多人都罵他是混蛋,但他覺得昨晚的自己還是非常紳士的。當他發現Lisbon覺得他的外套很礙事的時候,他很順從地,甚至是半主動地拋棄了自己的手工西裝,然後有技巧地告訴她,她的外套也很礙事。
上次因催眠需要進了Lisbon的屋,那是她嚴禁他進她的臥室,所以他一直很好奇她的“秘密基地”長什麼模樣,於是,大概是潛意識,他把她的臥室當成了兩人擁吻的目的地。一路上,為了證明他是紳士,不是混蛋,他一直遵循著女士優先的原則。
特別要注意的,是他有先見之明,在一開始就輕輕抱起她,以便她甩掉她的高跟鞋,不然身材嬌小,酒醉,站立不穩的她,哪能那麼容易把他推到?
雖然女權主義叫囂了很多年,可事實上,這個世界根本沒有男女平等。舉個例,當一個男人想脫掉一個女人的小禮服,拉開拉鏈最多隻要三秒鍾,可當一個女人想脫掉男人的三件套,特別是對於酒醉並且不擅此道的女人,恐怕三分鍾也完不成任務。
這就是為什麼Jane在任由Lisbon“折磨”了三分鍾之後不得不反客為主,占據主導位置,因為她不但不以解不開他的襯衫紐扣為恥,居然還玩得不亦樂乎,讓他受盡了隔靴搔癢的痛苦。
試想一下,當一個男人被一個熱情的女人吻著,而他的手能盡情地撫摸她絲綢般的肌膚,可是他的身體卻不能完整地與她接觸,因為她戰勝不了襯衫紐扣。
私心來講,他相信紐扣們並不介意她用解的,還是用撕的,可是他的女人太講原則了,於是他隻能化被動為主動,先讓她明白什麼是親密接觸,然後想自己解決了那件礙事的襯衫。
可惜,事實證明酒醉的女人是不能用常理思考她的行為模式的。有那麼一秒鍾,Jane甚至認為她在故意裝醉折磨他,因為即使她已經處於被動地位,她依然固執地想占據主導優勢。
“Lis,別鬧了。”
回答他的是一個單音節的“噓!”,還有她的嬌笑,要不是她笑得太嫵媚,要不是她加了一句:“不許和我搶車鑰匙”,Jane一定會認定她是裝的,目的是折磨他。
最後是誰戰勝了紐扣並不重要,當他從激情回到現實時,她已經睡著了,嘴角帶著淡淡的笑意,安靜地睡在他身旁。
在今晚之前,他們最親密的接觸僅限於Hug,一夜間從擁抱直奔本壘,這樣的發展太快了,可事情發生得又是那麼自然。
一夜情很簡單,但維持一段關係很難,畢竟在他們間還有一個RED-JOHN,一個同事不許談戀愛的爛規矩。
對Jane來說,既然他已經走出了這一步,一切對他來說並不是問題,可Lisbon是不同的。等她睡醒了,她會懊惱,尷尬,自責,甚至會離開小組,而他不允許有這樣的結局。
昨晚,想著第二天Lisbon可能有的反應,Jane笑了,伸手抱住她,在她的枕頭上找了一個舒適的位置,輕聲在她耳邊說:“Lis,既然你讓我走出了過去,我絕不會讓你輕易甩掉我。明天我們會有一個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