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一次約會是在離學校很近的一家麵館。小店不大,30平米的地方除去一間小的廚房外,都坐滿了人。生意紅火,也格外嘈雜。我和她麵對麵坐在桌子的兩邊,要了兩碗米線,在充滿熱氣的朦朧中感受一絲絲的浪漫。
每碗米線裏有一些青菜、海帶、一個鵪鶉蛋。她總是推說自己不愛吃鵪鶉蛋而把那僅有的一枚給我。我也真傻,竟然沒有說什麼就接受了。
兩個人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在存車處聊天了吧!一向不和女生有過多接觸的我,可以放開身心的和她交流,同時也讓我體會到了幸福的感覺。幸福,就是你懂她,她懂你。
我是第一個正式提出和她交往的人,但並不是第一個她愛的人。每個人都有愛與被愛的權利。她最初喜歡的人,是她的初中同學、我的小學同學,r。他學習比我好,人也很老實,樂於助人,她的眼光還不錯。我並不在乎她的過去,愛一個人,對她好就足夠了,為什麼要在乎她曾經對誰好呢?但在不久的將來,我又不得不在乎。
她的生日快到了,每年的4月10日。這是個特殊的日子,卻偏偏在她生日的前幾天,我們鬧了矛盾,吵得很厲害。晚自習上,我趴在桌子上,手裏攥著手機,想哭,卻又哭不出來。心裏一團糟,以至於班主任什麼時候進來的也不知道。我拿出手機,查看是否有短信,剛收起手機,便有人拍我的後背。班主任陰沉著臉沒收了我的手機,並偷看了我的短信。
我還可以做什麼呢?從辦主任那兒軟磨硬泡拿回手機,我再也忍不住哭泣,我坐在路邊,任淚水肆意流淌、任路人向我投來異樣的目光,我不管!我隻想哭出自己心裏的不快。我對不起她,我們的事被老師知道了。處在分手的邊緣,沒有挽回的餘地。
我為她寫了一封長信,長長的12頁紙。把我想說的全說出來。在我覺得心滿意足後,依舊把信重重包裹,在一天早晨,在她上學的路上等她。
遠遠地,看見他騎著自行車走來。我故作輕鬆的向她打招呼:“早上好!”
她並沒有和想我聊天的意思,隻是加快了速度頭也不回的向前走。我不甘心,追上去問她:“你怎麼了?”
“你以後不要再和我一起走了!”第一次見她這麼生氣,第一次,被女生拒於千裏之外。
“為什麼?”我問她。
“咱們的事,兩個班都知道了。r也知道了!”她的聲音中有些哽咽。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她最在乎的人,一直都不是我,不是我。
什麼都不必再說,她也不會聽,我,是出賣她的混蛋。看著她的背影,我又加了把勁兒,一下子衝過去,超過她很遠。然而,我又不得不再減速等她走到我的身邊。把信交給她時,她還給我一個笑臉。時至今日,那笑臉,我讀不懂,那眼神,我不明白。繼續孤單的向前走,並用背影告訴她:不必追。
她的生日,我終究沒有為她慶祝,曾經立下約定請她吃長壽麵,也沒有實現;送她的禮物,她不喜歡,沒有接受。我把她的生日作為我們正式分手的那天,以後的每年,她都會有人陪伴、有禮物相伴,快樂的進入人生的下一年,而我,寧願看著漫畫,傷心著、快樂著、為她祝福著。
在之後的兩個月裏,零零星星的還有些聯係。她還是那個她,而我,已不再是那個愛說愛笑的我了。我開始近乎瘋狂的鍛煉、打沙袋,我不顧一切的飆車,無論是誰,我統統不理。我的好朋友曾來開導我:“一個女生算什麼,至於嗎?看看我,我不也被甩過嗎?但是,即便被甩了,天,還是依舊亮,路,還是那麼闊,你還是你,不是嗎?”
“不,你錯了,我早就不是我了。”
“我知道。放心吧!時間會改變一切的,也會淹沒一切,包括感情。”
“我是一個專一的人,你知道的。我一次隻會愛上一個人,並且不輕易愛上一個人。要我忘記她,不知要何年何月。”我有些無力的說道。
“嗯...要不,我幫你找一個?隻要有了新的,舊的很快就忘記了呢。”他笑著說道。
這個花心蘿卜大豬頭,以為誰都和你一樣啊?!我卻沒有這麼說,隻是迷茫的望著遠方,淡淡的說:“不,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