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篇:草墩餐廳(1 / 2)

在蘭花賓館與省旅遊飯店之間的那段人行道上,那位姑娘梭過來巡過去快四個小時了。她穿著深色破舊牛仔服,手提仿皮製的低檔旅行包,步履沉重,神情焦急;她時常停下來和某個行人低聲交談幾句,但更多時候是在漫的無目標地瞎逛。說瞎逛也不全對,因為她對動蕩不安的馬路與絢麗多彩的商店櫥窗簡直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可是,她一直沒問到、等到、或者找到她急切想要的。她開始長時間地在鐵軌旁邊的那家小餐館周圍停駐。已經過了午餐時間,偶爾還有一、兩個食客踱進餐館。她把那隻空著的手臂抬起來,用衣袖擦擦沾滿汗珠的額頭和腮幫。餐廳裏食物的香味隨風飄送過來,使她知道,現在被放在火爐上的是燉豬腳,而不是燉牛肉,因為她嗅到了濃烈的肉桂的香味。在數天前,這兩種食物都不是她所喜歡的,可是現在她相信,要是把兩大缽同時擺在麵前,她一定能風卷殘雲般地把它們全裝進肚子裏去。

她是當天上午才被放出來的,從拘留所裏,褲兜裏隻剩一枚價值一元的硬幣--這不是她從業後第一次被警察逮住,因此她懂得,在這種情況下不一定非得奉獻自己的全部積蓄;很早以前,姐妹們就告訴過她,你可以把那些跟你睡過覺的嫖客送上“絞刑架”,從而換取警察先生對妓女的仁慈處理;可是,她卻每每在把錢交出去之後追悔莫及--更糟糕的是,她把寫著很多客人的電話號碼的小本子弄丟了。她不想去找肯定能找到的姐妹們,或者那個男人。她是一個心高氣傲的人,不想讓她們、尤其是讓他看到她現在的樣子。

他也隻能算是她的客人,雖然在交往中一直保持著稍微浪漫些的作派。他們是在蘭花賓館對麵那家西式快餐廳裏相識的。那天中午,她偶爾踱進去,一眼就看到他坐在那張小餐桌上,一邊喝咖啡一邊看著一本《中庸》,一台紅燈168手機和一支名貴鋼筆擺在離右手不遠的地方。她感覺他象是一位文藝界人士,比方說電影導演什麼的,或者幹脆就是一名政客,他卻告訴她,他是一個商人。她更喜歡商人,尤其是外表看來象文人的商人。她一直沒有搞清他究竟是做什麼生意的,僅僅直覺到他賺錢象用麥管吸果汁一樣容易。第二天的同樣時間,他們在那張餐桌上共進了午餐,然後就一起上了他在蘭花賓館包租客房的床。以後,每過一段時間,她都會主動跑到那張床上去,休憩半天一晚的。她感覺他對她很好,因為他雖然沒有直接給她錢,卻替她買了很多價值不菲的東西。

可是某天下午,他剛從她身上下來,就接到另外一個女孩子的電話。她認識那個因在這種時候闖入而注定要倒大黴的女孩。前不久的某天上午,她帶著一條“金利來”領帶和三個姐妹來賓館給他做生日,進房後一眼就看到了羞答答地坐在床沿上的那個女孩,漂亮得象是一匹剛斷奶的羊羔。那次她主動把和他共進午餐的機會讓給了羊羔。現在,她一邊聽他和那個女孩旁若無人地聊著,一邊情不自禁地落下了眼淚,緊接著胸臆之間就彌滿了怒氣。可是,他擱下電話之後卻給她講了一套全新的理論,使她感到他的行為完全符合這座城市重新修訂的道德規範,於是,她的怒氣迅速化為烏有了。但是,她從此也明白了,在她身邊他也隻是一名嫖客。她開始偷他的東西,比如手機電板、純金領夾、高級金筆……等等。在每次做完愛之後,順手牽羊地,感覺特別痛快。她知道她這樣做是不道德的。她還天真地以為他懵裏懵懂地沒有發現她的秘密,可是在拘留所裏,她回想事後他看她的眼神,明確地告訴她,它什麼都看到了,又什麼都沒看見。也許正是衝著這一點,她不想讓他在今天看見她。

可是,手表時針已經飛快地跳進下午兩點至三點間的空格,分針與秒針賽跑似的衝到了前麵,她卻仍然毫無收獲,又怎能繼續堅持下去呢?她估計,她當天接觸過的所有男士都長了一隻狗的鼻子,可以從她身上嗅出惹厭的牢獄氣息,因而對當前美色心懷恐懼。看來老天注定,她今天是攬不到其他好色之徒了,可是,剩下的那位是否湊巧被感冒塞住了鼻子呢?

她注意到了那位站在街邊宣傳櫥窗前的老頭,一直一邊裝著看報紙,一邊從厚實的眼鏡片後麵朝她覷。他畏畏葸葸地樣子使她想起了那位胖敦敦的警察,在拘留所裏,他也象老頭一樣總是用眼朝她覷。在她被關進去的第三天,他在單獨訊問時麻起膽子向她暗示,他可以做她在這個街區的保護傘,並把那支胖手挨到她胸脯上。她給了他一記耳光,使他感到頭頂上神聖的警徽受到了玷汙,揚言要告她襲警。可是,所長卻指望她交出罰金。於是,那位胖先生無可奈何地放棄了對愛情的追求,在再次麵對她時換上了一副鄙夷不屑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