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問題研究
會計與金融
作者:陳素文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各種規章製度也日漸完善,建立了係統、完整的信息披露製度;但是,不難發現,一些公司在信息披露時仍然存在著很多違規行為,散布虛假信息,用信息操縱股票行情,欺詐投資者,轉嫁風險現象時有發生,對我國證券市長走向健康、完善造成了極其不利的影響。總體而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以下問題
1.信息披露缺乏真實性和準確性
許多上市公司從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角度考慮,傾向於報喜不報憂,公布利好消息,而隱瞞利空消息。很多時候隱瞞的事實過於嚴重,使投資者難以據此進行正確的投資決策。近期最典型的案例是漢王科技(),漢王科技是一家主要電子書生產企業,由於蘋果ipad2等平板電腦的競爭,導致其主打產品電子書市場受到嚴重擠壓,原材料和產成品均已經出現大幅減值,卻未計提一分錢跌價準備,存貨計提存在重大隱患。這完全違背了證監會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盡可能詳細地公開財務預測信息,不得有任何隱瞞和遺漏。
2.信息披露缺乏時效性
根據規定:當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時,上市公司必須及時向社會公布。然而,當前部分上市公司對於本公司已經發生的資產重組、收購、重大債務糾紛等重要財務會計信息不及時公布,完全從自身利益出發,有意拖延或提前披露財務會計信息。這次以國外著名的互聯網企業雅虎為例。雅虎公司擁有43%股份的阿裏巴巴集團董事會,在2009年7月,討論並確認了支付寶的70%股權轉入一家獨立的中國公司,雖然為保護公司利益,雅虎對阿裏巴巴管理層做出的這一決定並不讚同,沉默以對,但畢竟這一消息對雅虎市值有重大影響。雅虎公司直到2011年5月13日在該信息被新聞廣泛報道後才發表聲明,信息披露嚴重滯後,使信息使用者時機錯過,誤導了中小投資者,加劇了中小投資者的風險和投資的危機。
3.信息披露缺乏完整性
有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時,對其利好消息,濃墨重彩,過分粉飾,而對其不利消息,卻往往聊聊數筆帶過,甚至會保持沉默。這些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對關聯企業間的交易信息披露不詳細;企業償債能力披露不夠充分;對利潤構成和資金使用去向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對發生的重大事項披露的不夠充分;甚至以商業秘密為由,隱瞞對企業不利的財務信息的披露。
4.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雖然相關證券法律不斷完善,但是,隨著證券市場日新月異的發展,相關法律的製定往往會比實際情況慢半拍,導致證券市場存在很多漏洞。比如說上市公司披露相關財務信息的時間,有時候隨意性較大如按照有關製度規定,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須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但大部分上市公司對重大事項公告的理解是該事項已經完成並且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後才應公告,而對正在進行的或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重大事項則根本不必公告,對此證券監管部門也無明確解釋說明,由此導致了許多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項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有時長達幾個月)卻遲遲不能公告的現象,以致信息不對稱,較早得知消息的投資者會提前做好準備,規避風險或大賺一筆,而最後吃虧的也就是那些晚知道信息的散戶了。這也導致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一個特色,就是小道消息滿天飛,有時候是真的,有時候是假的,對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健、健康的發展是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