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基本醫療保障體係
經濟研究
作者:許瑩
【摘要】本文旨在探索以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基本醫療保障體係的可行性。通過分析以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基本醫療保障體係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得出以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基本醫療保障體係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商業健康保險,基本醫療保障體係,可行性
醫療保障體係包括基本醫療保障,商業健康保險,醫療社會救助三個方麵。其中基本醫療保障是主體,商業健康保險是醫療保障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基本醫療保障製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醫療保障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突出問題,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總體不高,基本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和醫療社會救助三個保障製度發展不平衡,醫療保障製度公平性體現不夠。此外,在行政管理方麵,醫療保障製度行政管理分散,經辦能力不足、運行成本較高、運行效率偏低。而且,由於我國醫療保障製度形態多樣,在製度設計與保障提供上缺乏統籌規劃,造成行政資源浪費,公共服務效率偏低。
二、以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製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政治視角下的必要性。當今,醫療、教育、住房被比喻為“新三座大山”。“新三座大山”的出現既是一個機遇又是一個挑戰,考驗著執政黨的執政能力。解決“新三座大山”的問題,將會大大增強執政黨的凝聚力。鄧小平提出“經濟工作是當前最大的政治,經濟問題是壓倒一切的政治問題”。商業健康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合作,對於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推動經濟的增長,維護政局的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有利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加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體現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二)經濟視角下的必要性。隨著人口紅利的消失,人口質量急需提高,這就需要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患病人數,縮短患病者康複所需要的時間,提高勞動數量和勞動質量,降低企業的勞動力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從而推動經濟的增長。其次,根據凱恩斯貨幣需求的假說,人們會留存一部分的資金,以備生病時派上用場,以商業健康保險晚上社會醫療保障體係,可以有效的減少留存資金的數量,將更多的資金應用於消費或者投資,促進經濟的增長。
(三)民生視角下的必要性。溫家寶總理多次強調要改善民生,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加強社會建設和保障改善民生”這一問題時指出,“經濟越發展,越要重視加強社會建設和保障改善民生。同時他還著重強調,要“發揮商業保險在完善社會保障體係中的作用。”
三、商業健康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合作的可能性
(一)商業健康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的互補性
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健康保險一樣都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他們在經營目的、實施方式等方麵有一定的區別,但是它們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提高人們的醫療保障水平,促進經濟的發展、社會的安定和諧。兩者的保險標的也有一定的重合性,即都是以人的身體、生命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正是由於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健康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係,使得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健康保險有互補性,主要表現在:
第一,社會醫療保險補充商業健康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的服務對象是能付得起保費的單位或個人。對於沒有經濟能力繳納保費的單位或者個人來說,保險公司是不提供服務的。保險公司的這種高門檻,使很多人喪失了參加商業健康險的資格。社會醫療保險的出現,彌補了這一不足。社會醫療保險帶有公益性、福利性,由國家立憲強製執行,保障人們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