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加強經濟組織創新
理論探討
作者:劉忠傳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以農戶為單位的小規模分散經營如何與國內外市場銜接,如何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幫助農民進入市場,使農業和農村經濟真正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道,已經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為此,必須創新農村經濟組織體製,進一步提高我國農業的市場競爭力,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經濟組織,創新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以農戶為單位的小規模分散經營如何與國內外市場銜接,如何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幫助農民進入市場,使農業和農村經濟真正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道,已經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為此,黨中央明確指出:“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鼓勵和引導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為農村經濟組織體製創新,進一步提高我國農業的市場競爭力,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指明了方向。
一、農村經濟組織創新的客觀必然性
從農村工作實際看,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長滯緩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戶經營規模較小,城鄉經濟分離,農業和工業脫節。這使農業生產中效益較高的加工和運銷環節基本被排斥在農業之外,農業內部隻剩下盈利較少的生產環節。這造成了農業發展過程中投入不足與利益流失、效益低下並存的問題。再加之個體農戶與大市場信息不對稱、資金量不對稱、專業化不對稱,競爭能力和抗禦風險能力弱化,進入市場的難度加大。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緊密結合推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多種經營,把農民從分散的領域和地域中組織起來,通過規模化生產,牽動農業向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發展,使新經濟組織成為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聯合體,將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環節的利潤留在農業內部。因此,創新農村經濟組織,建立各種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以正確的方式引導農民進入市場,擴大產業鏈條,促進專業化、提高區域化,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財政實力增強,加快農業第二次飛躍,是發展農業產業化的必然選擇。
二、農村經濟組織創新應堅持的原則
1、規模經營原則。在新形勢下,隨著農村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需要通過創新組織形式,構建新型生產關係和生產力布局,在穩定並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製基礎上,根據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把千家萬戶的小規模生產聯合起來,形成統一的競爭實體,進一步完善、豐富和發展農村雙重經營體製。
2、農民意願原則。農民是農村經濟組織創新的主體,建立新型經濟組織,不能搞行政命令,要按照自願、自治、民主管理的要求,尊重群眾的意願,堅持農民入社、退社自由,實行“民辦、民管、民受益”。在組織創新中,要團結廣大農民,利用市場規則,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集體經濟組織,合理合法地開展經貿活動,幫助農民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需要的契約關係,依法建立集體與個體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3、積累功能原則。目前,農業自我積累能力較弱的根本原因,在於個體農民分散經營,難以形成有效的規模和競爭優勢。各級政府在農村經濟組織創新過程中,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因地製宜選擇發展模式和途徑,充分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通過農民自辦、官民合辦、能人領辦、嫁接聯辦等多種形式改造傳統組織,發展民間組織。同時,充分發揮新型經濟組織的積累效能,擴大經營規模,提高生存、發展和競爭能力,以此來增強凝聚力,維護合法性,保持農村社會政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