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尼,對不起。”
“對不起什麼?”小家夥眨巴著純潔地大眼睛,萌萌地看著他。
他心裏其實是明白的,普西叔叔是為欺騙他而道歉,不過不需要了,他已經想起來了,他知道自己是誰的孩子了。
“普西叔叔要回去了,你……”
他是多想把小家夥一起帶走,可是他知道奧斯不會放人,那個家夥心胸有多自私狹隘,他比誰都清楚。
“你好好保重,我在美國等你!”
“嗯。”小家夥一臉不舍,扁嘴,點頭。“普西叔叔,生氣對身體不好,你回去好好的玩啊,把不愉快的事情通通都忘記。”
“嗯。”他的腹指戀戀不舍的摩擦著樂樂的小臉蛋,三年的不離不棄,他已經習慣了每天都見到小家夥,習慣了每天都聽到他脆脆的喊普西叔叔,這一別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見麵,以後沒有小家夥的日子,他想想都覺得不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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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爾普西走了,霍金想要挽留,被奧斯阻止。
大廳裏的氣氛比之前還要凝重,要不是怕嚇到孩子,霍金真想痛痛快快的找奧斯大吵一回,別看他性子偏冷,總是一副與世無爭的樣子,但情感一旦爆發起來,足有原子彈的威力那麼強大。
他將手心裏已經捏變形的藥品重重的交到奧斯手裏,緊繃著俊容,字字沉沉:“這藥是在蔣欣甜的包裏搜出來的。”
奧斯看著藥瓶上的兩個字,雙目有些被刺痛的感覺,他誤會菲爾普西了。
“爹地,你誤會普西叔叔了,要我打電話把他叫回來麼?”樂樂走過來說道。
“不用。”他不帶猶豫,甚至連一絲愧疚都沒有,“是他自己要走的,我又沒逼他。”
霍金高大的身軀徒然一震,垂在身側的兩隻手緊緊地握成了拳頭,樂樂見他聚神凝氣要爆發的樣子,不禁有些唏噓,又有些期待起來。
然而霍金最終一個字也沒有說,挺直背脊,大步往樓上邁去。
就差一點點,真是好可惜!
小家夥在心裏呐喊:霍金叔叔你的脾氣呢?
“維尼。”奧斯突然沉聲叫住他。
“啊?”小家夥茫然回頭。
奧斯眸底有兩簇火苗在跳躍,“去把蔣欣甜給我叫下來。”
“她不舒服,病了,臥床不起。”
病了?奧斯翹唇冷笑,竟然她起不來,拿他親自去“看望”她好了。
“媽咪,辛苦你了,來喝點水,別虛脫了。”
奧斯一走,小家夥立即奔去廚房給白初晴拿來瓶礦泉水補充能量。
“兒子,媽咪的演技還行吧。”白初晴得意洋洋地笑道。
“豈止是還行,媽咪你是實力派,進演藝圈一定是影後級別。”
白初晴美得飄飄然,女人嘛,都是有虛榮心的,白初晴自然也不例外。
“哎!”不知想到什麼,小家夥忽然老氣橫秋歎出口氣。
白初晴咕嚕咕嚕喝下兩口水,聽見兒子的歎息聲,吞下水問,“怎麼了?計劃不是很成功麼,你歎什麼氣?”
“霍金叔叔還沒走,他比普西叔叔要麻煩得多,他留下來絕對是我們最大的威脅。”這個都不是小家夥最擔心的,他最介意的是不想傷害霍金叔叔,在樂樂的眼中,霍金和菲爾普西一樣都是很好很善良的叔叔,他們和奧斯不同,他們沒有奧斯的狼子野心,他們熱愛和平,熱愛自己的家園,和他們英雄聯盟的那一群盟友一樣,願望是守護自己的地盤,不被外來人口侵略。
“那怎麼辦?”白初晴撓頭,跟著兩眼一亮。“要不殺了他?”
“不行。”樂樂態度堅決,“霍金叔叔是好人。”
白初晴嘻哈一笑,“逗你玩的,你媽咪我隻是個市井小民,殺人放火的事情我還沒那個膽。”
“媽咪。”樂樂膩在她懷裏,想了想說,“你不會吃醋吧?”
“吃醋?”白初晴瞪大眼,“吃什麼醋。”
“普西叔叔跟霍金叔叔他們真不是壞人。”
“我知道。”白初晴笑了,瞧著樂樂一副【我真的沒有背叛你,我最愛的人依然是你。】的模樣,她由衷地感到欣慰,“樂樂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媽咪相信你已經能夠區分大是大非,不管是菲爾普西,霍金還是奧斯,他們都對你有養育之恩,就算你說奧斯是個好人,媽咪也會信。”
“媽咪。”小家夥感動不已,這才放心大膽的將心裏話如實訴出,“奧斯他的確也不是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他對我很好,三年前,我掉入海裏,是他救了我,我睜開眼睛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他,我以為他是我爹地,我就叫了他一聲,我永遠都記得他當時的眼神,那種驚喜,就好像我真的是他的兒子。”
“這三年他對我真的很好。”也正因為如此,他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的身份。
白初晴聽了樂樂的這番話對奧斯萌生了一份感恩之情,不管怎麼說,沒有奧斯就沒有如今的樂樂,是他給了兒子重生的機會。
“媽咪,我能不能留他一條性命?”小家夥鄭重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