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凱申的王朝是靠著幾大因素在支撐:錢(經濟力量),兵(軍事力量),槍(槍在這裏可以指列強支持,有了列強的承認才能成為所謂的“合法政府”,隻有合法的身份才能開展軍火貿易),在眼下這種外敵入侵的情況下,還多一種特殊的支撐——他是當時中國唯一的,具有代表全中國資格的人。
換一個比較簡單的說法,就是法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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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要說說法統這特殊的支撐。這種特殊支撐在近幾年的時間裏,其作用比前麵的三種還要大:西安事變的時候,常凱申落到張、楊手裏,兩位將軍請****來主持局麵,以****和常凱申的血仇,常凱申這下該死定了吧?可是沒有,****也不得不放過了他,原因很簡單:常凱申掌握著法統,他死不得。
我們不妨來設想一下,如果他不在了,整個中國會出現什麼局麵?
政治上,***幾大巨頭:汪精衛,胡漢民,李宗仁,何應欽,乃至林森,孔祥熙,孫科等人,都完全可以各自牽頭,各組“中央”,到時候必然是誰也不服誰,誰也指揮不動誰的局麵。
而沒有一個統一的中央——或者該說是一大堆“中央”的出現——會讓各路軍閥再也沒有一個名義上的統一指揮和管束,到時候北方的張學良、閻錫山、韓福渠、馬鴻逵、馬步芳、盛世才,加上南方的李宗仁白崇禧,於漢謀,龍雲,劉湘,還有不計其數的次一等的軍閥,如石友三之流……彼此的混戰還不得把中國打成一鍋粥?
所以,常凱申死不得,隻有他才能讓國民政府有一個名義上的中央,然後在這個中央的名義下節製全國大大小小的軍閥們。
這就是法統。
好吧,其實由他來掌握法統並不夠資格。畢竟他的影響力一直局限在中國南方,對於中國北方一直都隻有名義上的指揮權。盛,馬,閻,韓等人,無論哪一個,他其實都做不到令行禁止,也就隻有張學良那個傻乎乎的二世祖才會對他言聽計從。
但是他畢竟還有這麼一點名義上的指揮權,這就讓他強過其他人了。
一句話,要代表中國,他確實是不夠資格的,但絕對是所有人中間,最夠資格的。**?別開玩笑了,對於囿於陝北一隅的他們來說,說他們是軍閥都是在誇獎他們,充其量不過是一支比較有名的土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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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撐著常凱申家族政權的,就是這四大要素:錢,兵,法統,列強支持,這四大要素一環扣一環,互為依托,互為支持,密不可分:有了更多的錢,才有更多的兵,有了更多的兵,才能獲得法統,有了法統才能獲得列強的支持,有了列強的支持(還有錢),才能獲得更強的兵,搶占更多的地盤,獲得更多的錢,養更多的兵……
在以往的鬥爭中,常凱申的對手或許有能力廢掉這其中一到兩條支撐——比如中原大戰的時候,其它幾大派係加起來,有可能廢掉常凱申的“兵”,但常凱申依然靠著“錢”和“法統”(張學良進關支持常凱申,這就是法統因素)撐了下來。又比如1927年,常凱申被迫下野,失去了法統,但是他依然靠著“錢”和“列強支持”東山再起。
可以說,“錢”和“兵”是兩根柱子,他們共同撐起了“法統”和“列強支撐”這兩根梁子,而這兩根梁子則把兩根柱子聯係到了一起,構成了一個“井”字,把國內一個又一個軍閥勢力都扔到了井裏麵,再也爬不出來。
(再腦洞大開一下:後來****逐漸廢掉了常凱申的“兵”,而常凱申自己又因為錯誤的經濟政策弄得逐漸沒了“錢”,兩根柱子越來越短,“井”字就變成了“開”字,於是常凱申隻好走開了;等到這兩根柱子被徹底抹掉以後,“井”字就成了“二”字,所以這家夥幹了很多很二的事)
實際上,常凱申對於這四大支持有著非常清醒的認識,在國內來說,“法統”這個東西,一定意義上是比其它三項更為重要的。1949年初,國黨兵敗如山倒,行將覆滅之際,常凱申發布新年文告《告全國軍民同胞書》,其中有這樣的詞句:隻要和議無害於國家的獨立完整,而有助於人民的休養生息;隻要神聖的憲法不由我而違反,民主憲政不因此而破壞,中華民國的國體能夠確保,中華民國的法統不致中斷;軍隊有確實的保障,人民能夠維持其自由的生活方式,與目前最低生活水平,則我個人更無複他求。
關於這段文字的解讀,大家可以去看主席的《評戰犯求和》一文,那裏有非常精彩,細致入微的描述,地效在這裏就不蛇足了。地效要說明的是,在這段文字中,“神聖的憲法不由我而違反,民主憲政不因此而破壞,中華民國的國體能夠確保,中華民國的法統不致中斷”這些全部是涉及“法統”的,幾乎占了整段文字的一半,足見法統的重要性,也足見常凱申對此有非常清醒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