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個故事,是想記錄我的故事,不光是我的名字,還有我的生命。part1初見你,人群中獨自美麗
鄰居葛奶奶家的滿天星很美,鮮豔的白色沐浴在清晨的微光裏,淡淡的花香與清晨的陽光融為一體。
傳說滿天星是一種能開出白色小花的草,白色是清純,星星是閃亮,而我,是滿天星。
我本名於曉半,在上小學四年級前,我普通得比空氣還空氣。成績平平,相貌平平,唯一的優點就是愛笑。
四年級之後,我突然成為了班裏的一個閃光人物,而原因,是因為一次作文。
在這之前,我從未聽說過小學裏有作文這種東西存在,隻是在閑暇時讀童話,聽到媽媽偶爾說起——以後要寫很多很多字的,額,作業。那天,語文老師布置了三百字的作文,回到家,我摸著腦袋唉聲歎氣,對著格子紙一籌莫展。
窗戶邊沿擺著媽媽種的各種盆栽,吊蘭、仙人掌、水仙……夕陽照進窗戶,在白色的作文紙上灑下一束明亮的光。
我呆呆地聽著窗外一陣陣的笑聲。突然,一顆豆大的石子穿過窗戶,落在我握筆的手邊。我一愣,站起身往窗外望去。一顆突如其來的石子,讓我結識了了五年級的東宇和初初。也正是這顆石子,將東宇和初初在夕陽下的笑容永遠地,永遠地,定格在了我的心裏。
東宇和初初是我從小玩到大的朋友,所謂大,就是小學初中畢業別人的分道揚鑣,都不屬於我們。沒錯,這是兩個和我一起走過十多年的朋友。
那天夕陽下兩個小小的身影走進了我的作文,成了我初高中寫作文最愛的素材。
我在作文紙上寫到:“很高興認識了新朋友,還有新朋友的見麵禮——一顆小石子。小石子從窗戶裏飛到我的手邊,我仿佛聽到了石子帶來的問候:‘你好啊,以後我們就是朋友了!認識你真高興!’於是我把這顆結交新朋友的石子稱為,神奇的石子。”
寫完這段話後,我立馬放下筆,跑出了家門。五年級的東宇和初初,一人一手拿著一朵白色的小花,對著我笑。
東宇跑向我,拿著小花的手伸到我麵前,說:“給你的,不用謝!”這是東宇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我接過白色的小花,對他咧嘴一笑,看到他長長的睫毛下的一顆黑色的小小的痣,沒錯,是淚痣。
身後那個同樣拿著白色小花的姑娘小跑著奔向我,拉起我的手,笑著說:“我叫薑初初,走!咱們玩去!”下一秒鍾就拉著我跑向了綠化帶,邊跑邊轉頭向身後的男孩喊:“東宇!快來啊!”
啊,原來他們的名字是東宇,和初初。
於是我跟著他們穿越綠化帶的櫻花樹,矮矮密密的灌木叢,還有幢幢房屋,一直到小區的後門,一棵巨大的棗樹下。
如果說人生最難能可貴就是遇到諍友,那麼東宇和初初絕對是我交友不慎的孤朋狗友。
“對了,你叫什麼來著?”東宇一邊踹著棗樹下的一堆雜木頭,一邊問我。
“於曉半——你在幹什麼?”
“你不知道——圍牆這兒有個狗洞,能出去。他們為了不讓小孩子亂跑,就在這兒堆上亂七八糟的木頭,碰巧讓小初看見了。”
“東宇做這些可厲害了,他是我們這兒的頭頭!”初初拉起我的手,親密地搖起來,“可就數我跟他最熟!”她自豪地朝我眨眨眼睛,聲音軟軟的。
我笑了笑,看到她亮晶晶的眼眸,飛揚的柳眉。初初真漂亮!
“你們也是四年級嗎?”我問。
“五年級,三班的。你是我們的妹妹!”東宇彎下腰撿起一根樹枝,隨口說道。
很快,黑夜像蜘蛛網一樣席卷了天空。三個孩子媽媽的聲音在小區裏此起彼伏,連樓下六爺爺的哈士奇也跟著亂吼一通,驚動了小區的保安叔叔。於是三個媽媽、劉爺爺和他的哈士奇還有保安叔叔齊齊出動,打著手電筒在小區裏四處尋找。四十分鍾後,終於看到了三個正在鑽狗洞的小夥伴。
第二天,幾乎小區裏的所有人,都聽說了三個調皮搗蛋的小鬼,還有他們光榮的,鑽狗洞事件。
不出意料的,那天晚上我被媽媽劈頭蓋臉地訓了一頓,那兩個帶著我鑽狗洞的孩子,也成了媽媽不準我接近的搗蛋鬼。
然而,我的作文因兩個“搗蛋鬼”的出現,被當成了範文,被老師當眾朗讀了出來。
班裏同學的目光齊刷刷地望向我,我滿臉通紅,恨不得馬上找個地洞鑽下去。
這是第一次,我成為全班的焦點。
那天以後,我就像開了竅的西瓜,成績一路紅紅火火,一躍成為班級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