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向了另外一具人形生物,這一具人形生物雖然保持著人的外貌;但是渾身醬紫,看上去如同一具僵屍。事實上它就是一具僵屍。甚至是陳默親手煉出來的。
當時的陳默,剛剛來到美國不久。除了一本厚厚的黑皮書之外,甚至連一美分都沒有。但是大美利堅的自由銀民很快教他如何快速發家致富,成為一個合格的銀民。
是的,他遇到了搶劫;那他媽是一個雨夜,陳默提著自己的小箱子;正在發愁自己去哪裏過夜,然後就遇到了持槍搶劫。那時的陳默,並沒有多少應對手段,隻是憑著過人的心理素質與機變;幹掉了那個倒黴蛋。哦,就是躺在眼前的這位。
由於那是他第一次麵對槍支,對他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傷害!其嚴重程度相當於打dota遇到了毫不講理的土豪,瞬間被教做人!想我大天朝,小市民一輩子也不見得有機會見識槍。那想到了傳說中人類希望燈塔第五自由國度第一晚會被持槍搶劫教做人?
憤怒之下,他幹掉了這個倒黴蛋之後還不解氣;用當時還不成熟的釘魂法術將這個倒黴蛋的生魂封在了屍身之中。事後又布了一個太陰煉形,也就是俗稱養屍的法陣。將這個給自己造成嚴重心理傷害並很長一段時間之內患有槍支恐懼的混蛋埋在了裏麵!
等到他最終落了腳之後,才又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將他挖了出來。事實證明,大美利堅果然土地肥沃;不過一年多時光,那個混蛋居然就被滋養成了僵屍!如此正好,被陳默關在地下室;用來做法術實驗!當然,陳默真正想弄明白的是為什麼這樣以法術煉出來的僵屍能夠長存?他想要的是深入研究其中原理,若是能夠研究出來;長生不死不就有了指望?正是抱著這樣的心態,陳默才日複一日的以鞭打僵屍為樂!所以說,就算是犯罪,也得走高智商路線,畢竟你不知道自己得罪的會不會是陳默這樣的瘋子!如果不信,相信傑森和肯的經曆一定會對你有所警醒!
陳默本身是學理工科的,如果按照正常的軌跡;他將來不是程序猿就是工程師,屬於注孤生的那種。但是,凡事就怕有個但是;當他在自家的老屋中發現一本足有三寸厚的黑皮大書時,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所以說,一遇大書(大叔)誤終生!美女們尤其要謹記哦!
這本黑皮大叔,哦不;是大書有個名字,叫作《七十二巫法真傳》。當時陳默也沒放在心上,畢竟是長在紅旗下的新一代;怎麼能相信這些個迷信呢?於是他本著深入批判的精神閱讀了下去,那時候學生很苦逼;屬於看個課外書還得租的年代。難得有一本厚厚的課外讀物,這同樣說明了;選擇一本好的課外書是多麼的重要!
隨著他深入的批判閱讀,陳默發現這本書裏講的很多東西還是很有趣的。這書分七十二篇,沒篇都是從很多生活細節講起。比如有一篇講道:“屋中生鼠,貓與其類;甚患之,以何法除之?”這意思是說,我家老鼠多,養的貓好像跟丫勾結上了還是怎麼地,就是不抓老鼠。怎麼辦呢?然後就有答曰:“一者斷其食,二者以水潑宅周地,釘銳器於水止處。定亂鼠之方寸,四出而形如醉焉,可從容捕之!”這話的意思是說,先把貓食斷了;貓餓了就顧不上於老鼠的交情了,再用水潑在住所四周;看水在哪裏停住,然後釘下銳器,就能亂了老鼠的方向感;會如同醉酒一般四出,任人抓捕!
見寫的有趣,陳默在自家老房子試了一下;這一下不要緊,呼啦啦方圓幾家的老鼠都跑了出來,暈頭晃腦的有幾十隻。把陳默自己都給嚇了一跳。
打那之後,陳默對書中描寫的很多東西都不在是全批判性的閱讀了,而是有些半信半疑。尤其是對其中講求雨的,通篇都是呼風喚雨;他就不屑一顧,以為是糟粕。畢竟現代科技發達,想來個人工降雨都並不容易。何況這類神神道道的手段。至於什麼煉屍,驅蟲;詛咒之類的,就更是半點不信了。要真這麼牛叉,還有現代科學的事?
總之在這樣的日子裏,陳默對於這本黑皮書的閱讀也更加深入。若是事就如此,說不得也就是個有點靈光的課外讀本,還是封建殘餘版的。但是,凡事就怕有個但是,那天捉老鼠的事情不知怎麼滴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後來陳默更是發現自家老屋之中居然被人潛入過。當年的陳默,雖然本事沒多少,但是絕對是個仔細的人。他留心之下,果然發現了很多端倪。自己不知為何,被人刻意針對了。直到躲過兩次有備而來的車禍之後,陳默終於按捺不住,以黑皮書中記載第五法門進行了反擊。
他那時候還是個少年,能倚仗的也隻有書中那些個不知靈驗與否的法門。畢竟他父母早亡,出了一筆可觀的遺產之外;並沒有留下些什麼。
這一次反擊的後果是嚴重的,導致幕後主使之人自身以及其直係和旁係五代以內的親屬,各有不同程度的損傷。其中死者數十人。而且死因千奇百怪,有自殺的,有被磚頭砸死的;有馬上風的。有觸電的。。。但是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他們都是幕後幾個主使人五服以內的親屬。至於幾個主使人,則被人發現吊在了同一顆樹上。
陳默當時並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他隻是覺得有一段時間;他所在城市的各種意外特別頻繁。但是他身邊的那些個窺探者卻都不見了,他自己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依照書上法門的反擊是否有效。直到警察叔叔找上門來時,他才意識到真的出問題了。
於是他就趁著警察叔叔並未將重點放在他身上時,報了個旅遊團;跑到了美國。這不能怪天朝的警察叔叔,畢竟誰會將那麼多意外往一個少年身上想呢?陳默跑到美國是有原因的,他有一個遠房的叔叔在美國廝混,當然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陳默認為憑著黑皮書裏的本事;自己肯定是餓不死的。直到他遇到了持槍搶劫!
“所以說,我最恨搶劫!尤其是搶劫犯!”陳默將目光轉回到了眼前的僵屍身上,嘴裏惡狠狠的說道。手術台上的僵屍聽了這句話,仿佛打了個冷戰;身體不自覺的顫動起來。
“哦,我忘了;親愛的搶劫犯先生的生魂還被困在這具僵屍裏,真是抱歉,搶劫犯先生;讓我們再次重溫一下當初相逢的美好時光吧!啊哈?”陳默嘴上說著抱歉,手中卻再次拿著一枚定魂釘,狠狠地釘在了僵屍的膻中。僵屍發出一聲嘶吼,嘴裏吐出了一口肉眼可見的黑氣。陳默早有準備,用一個大燒杯就將那口黑氣扣住。
“這他媽不是屍氣,你他媽到底哪裏出了問題?難道真的是人種不同的緣故?”陳默看著被扣在燒杯裏的黑氣在不停地蠕動,再次憤怒了!
“哼,我就知道;以你這種隻會搶劫的白癡,就算是變成僵屍也他媽是個低級種!”陳默口中忿忿不平,手上再次將一枚釘魂釘釘入了僵屍的印堂。僵屍終於沒了動靜。哎,讓我們為僵屍先生默哀三分鍾;誰讓他遇到了這樣一個手段厲害,還蠻不講理的神經病!
“這他麼是寄生蟲還是細菌?但是絕對黑皮書中描繪的屍氣不是一回事。”陳默端著燒杯,看著燒杯之內的黑氣遊動;卻始終遊不出杯口。那是因為陳默在燒杯之上下了符印。說到符印,陳默自己也不知道這其中究竟是個什麼原理。隻是能用。
v 他研究了三年,除了對黑皮書上的行氣法頗有心得之外,其餘大部分都隻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除了用書上的理論能解釋之外,以科學的手段絲毫解決不了問題!比如說他能用定魂法將生魂定住。甚至釘在某些物體之上,但是他用了各種手段,卻絲毫觀測不到生魂的模樣!這對於一個此生最大快樂就是研究術法科學性的人而言會是多麼大的一種挫敗?
“法術是唯心的,世界是唯物的。但歸根結底還是唯物的!總有一天,我會破解其中的秘密,總有一天;我會永生不死!”陳默如是說到。這時,他的手機響起,他很不耐煩;最凡有人在他做實驗的時候打攪他!掛了三遍。但是手機鈴聲依舊鍥而不舍的響起,他咬牙切齒的接通:“你最有一個很好的理由,否則我保證會將你的靈魂訂在地底深處。”
“親愛的陳,我有一筆三百萬美元的大生意;你有興趣嗎?”電話那頭是一個很好聽的女聲,一點也不在意陳默的咬牙切齒。事實上她早已習慣了陳默這個混蛋的惡劣性格!
“啊哈,我的莉莉絲小甜心;你就是我的上帝!”陳默立刻就變換了口氣。甚至膩的讓電話那頭的莉莉絲惡心!
“聽著,陳;我隻給你這個混蛋三十分鍾,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如果三十分鍾你還不到老地方的話,以後我保證你再也接不到一單生意!”莉莉絲斬釘截鐵,說完就扣了電話。
陳默沒有絲毫不快:“哈,看在錢的份上!老黃,今天你逃過一次!我會記住的”一直毫無動靜的大黃鼠狼終於顫抖了一下。
陳默滿意的笑了笑,轉身出了地下室。看著鏡子裏有些淩亂的造型,陳默很不滿意:“三百萬的大生意,我應該穿得像個紳士!”說完他翻出了自己的錢包,發現自己僅剩的十美元都被此前的兩個白癡劫匪順走,雖然他們都付出了代價,但是陳默還是忍耐不住:“我恨搶劫,尤其恨搶劫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