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研究(1 / 3)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研究

財經視線

作者:陳亞楠 付桂彥

內容摘要:長期以來,上市公司委托代理帶來的問題層出不窮。本文從股權激勵機製在我國的起源出發,分析了股權激勵機製在我國上市公司中的發展現狀,並以海信電器公司為對象,實證研究股權激勵對上市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在此基礎之上,係統分析了我國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機製方麵麵臨的問題,並從公司內部治理和外部市場兩個方麵提出相應對策建議。

關鍵詞: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 委托代理 管理層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現代公司製度的主要特點是委托代理,而委托代理會造成企業經營效率低下、經理人謀取個人私利等問題。股權激勵機製以經理人的業績作為激勵基礎,隻有經理人的經營業績達到目標業績,股權激勵方案才能實現,經理人才能拿到其應得的股份。股權激勵機製緩解委托代理問題的方式,在於其從長期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約束經理人的行為,將公司業績與經理人自身利益掛鉤,因此是解決委托代理問題的一個有效方式。

股權激勵製度起源於美國,我國企業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股權激勵機製,學界的股權激勵製度研究由此開始。截止到2013年底,我國已經有將近六百餘家上市公司公布股權激勵方案,政府與企業一起在股權激勵的道路上摸索、進步。但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完善,企業內部治理機製不健全,法製環境比較混亂,股權激勵機製的實施出現了許多問題,阻礙了該製度的健康發展。因此,為促進資本市場的完善以及現代化企業的健康發展,有必要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施以及效果做一個係統的分析,以達到為股權激勵機製在我國的順利實施建言獻策的目的。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狀況闡述

(一)改革開放後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發展曆程

股權激勵於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之後傳播到世界各國。我國於20世紀80年代開始試行股權激勵機製,最初形式是內部職工持股。到20世紀90年代,國際上流行的股權激勵政策才真正開始為中國企業所借鑒。上海於1997年推出了企業高管股權激勵分配製度的試行方案,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成為第一家試行股權激勵分配製度的國有企業。1998年,中共中央第十五屆四中全會在《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決定》的報告中提出要建立對經營者進行激勵和約束的機製。

進入21世紀,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後開始研究對經營者的管理和激勵。2003年底,國資委出台相關政策對央企高管實行年薪製,這一政策開創了國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時代。2006年初,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一方麵吸取了國外的成功經驗,在信息披露方麵做了嚴格的規定,另一方麵也對股權激勵濫用的行為製定了懲罰措施。

(二)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現狀

1.年度分布現狀描述。自2006年1月1日起到2013年12月31日止,我國滬、深兩市共有301家上市公司提交了651份股權激勵計劃預案,其中有多家公司兩次甚至三次提出股權激勵計劃。

2.行業分布描述。在651家公布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中,信息技術、房地產、金融、醫藥等行業提出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較多。信息技術業和房地產業中提出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司數占行業內上市公司數之比超過10%,提出股權激勵方案的絕對數也在所有行業中位居前列。能源、交通運輸、公共事業、綜合等行業提出股權激勵的公司較少, 這幾個行業中提出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均不超過3家。

3.股權激勵對象描述。從現有數據可以看到,所有公布股權激勵機製的上市公司的激勵對象都包括公司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大多數上市公司的激勵對象還包括部分中層管理人員以及技術骨幹或者是某些關鍵崗位上的員工。由此可見,我國股權激勵機製的激勵對象範圍較廣,已經走上了與國際接軌的道路。

(三)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例分析

青島海信電器有限公司是國內著名的彩電生產商,其彩電銷售量在國內市場一直位居前三的位置。隨著智能彩電的興起,海信電器明確公司戰略,將客戶體驗放在首位。截止2013年底,海信電器更是以連續十年成為中國液晶電視“銷量冠軍”彰顯了其市場統治地位。

1.海信電器股權激勵主要內容分析。海信電器於2006年完成股權分置改革,2007年公司完善了法人治理機構並加強了內部控製,2008年11月在做好一切準備工作之後,海信電器成功推出股權激勵計劃方案。2009年,公司對包括董事長於淑瑉在內的72名管理人員授予股票期權。

由此,管理人員薪酬由年度薪酬和長期激勵薪酬組成。其中,年度薪酬由基本工資和獎金組成,基本工資的數額大致固定,獎金主要是以該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個人貢獻、努力程度作為衡量的依據,經過一定的算法得出獎金數額。海信電器的股票期權屬於長期激勵薪酬。股票期權的優勢在於:一是將管理人員的利益與公司股東利益結合在一起,避免了公司經營過程中的道德風險問題,解決委托代理問題;二是將個人發展與公司發展聯係在一起,幫助企業留住人才,拓展公司業務。

該股權激勵計劃規定,在激勵對象未發生違規行為且未被證監會處以行政處罰的情況下,可以在行權有效期內行使其獲得的股票期權。股票期權的行使必須要滿足一定的經營條件,海信電器一共規定了三個行權期:第一個行權期的具體條件為2009、2010年公司的平均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4%,2009、2010年公司每年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且不得低於行業平均水平;第二個行權期的具體條件為2009、2010、2011年公司的平均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4%,2009、2010、2011年公司每年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且不得低於行業平均水平;第三個行權期的具體條件為2009、2010、2011、2012年公司的平均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4%,2009、2010、2011、2012年公司每年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且不得低於行業平均水平。如果公司的業績沒有達到以上條件,則公司會注銷激勵對象在行權期內可以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