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外的大道上,兩名青年分馳兩匹白馬,一路快馬加鞭,馬蹄踢起灰塵卷上半天,威武不凡。
左邊的那名青年骨骼奇大,身體健壯,上身是虎皮裘,麵龐黝黑,顯然是漠北漢子。右邊的青年雖身有七尺,可比起身旁的青年無異小巫見大巫,他那一雙黑眸炯炯有神,嘴角掛著一絲微笑。
虎皮裘青年一手禦馬奔騰,一邊道:“前方便是京城了!”
右邊青年道:“我等這一天等了很久了!”說著,揚鞭一抽馬臀,原本與虎皮裘青年並駕齊驅的速度立刻趕超十數丈。
忽地,林間岔道奔出一條野狗攔截路道上,青年胯下的馬兒被驚得前蹄躍起,青年也跟著向後仰,卻絲毫不慌,熟地端弓搭箭,咻地一聲箭竄向野狗,馬蹄還未落地,野狗已被射中倒飛數丈,錚的一聲釘在樹上,血流了一地。馬蹄落地,一跨三步,青年猛地勒馬:“於!”
虎皮裘青年趕上來,瞥了一眼前方死透的野狗,不由地砸舌,這一箭精準無比,直射要害,且力道洶湧,竟能將野狗打飛數丈,讚歎道:“淩奇你的箭法真是越來越高明了,可惜你不是蒙古人。”
淩奇聞言一笑,道:“我雖不是蒙古人,可從小便在漠北長大,可汗待我母子恩重如山,我心裏便是萬馬奔騰的草原,是不是又有何妨?”
虎皮裘青年大笑:“我巴特爾能有你這個兄弟三生有幸!”淩奇道:“日近響午,太陽正值毒辣,我們先進城歇息吧。”
巴特爾麵有難色,道:“我得趕去與叔父會合,商討反明複元的大計,現在我倆得分道揚鑣了。”
反明複元這四個字要是傳入京城裏,隻怕會引來大批官兵,巴特爾直言不諱,並不是他有勇無謀,而是他體內流淌著蒙古大汗那征戰四海的熱血。
淩奇道:“那可惜了,你忙你的去吧,我正準備進京尋找娘親的故人,說不定可以查到我父親到底是何人。”
巴特爾拍了拍他的肩膀,掉轉馬頭,奔向側邊的官道。
淩奇探手入懷,將一塊純鐵打造的鐵牌放在掌內,其鐵牌上澆鑄了一個“淩”字。他久久不語,忽道:“娘,你直到離世都不肯跟我說,想必是怕我遭惹不必要的麻煩吧?不過,孩兒不會怕的,即便踏尋萬裏!”
雙腿一夾馬腹,衝向那整個大明皇朝最為富饒的京城。
很快他便入城,隨便挑選了一家客棧,小二急忙迎上來,道:“爺您是打尖兒還是住店啊?”
淩奇縱身下馬,將馬上的一口封鞘的刀提在手裏,道:“你先將我的馬喂飽,我進去試試你們店的特色。”話罷,闊步進入客棧裏,小二屁顛屁顛的將馬牽進客棧的後院。
他挑選了靠窗的桌子,點了幾道菜和一壺酒,望著外麵人來人往的京城人士,又左瞧瞧、右瞧瞧的端詳京城裏的華貴無妨,不禁低聲道:“狗皇帝,自己腳下的百姓倒是快活。”他本漢人,自繈褓時便被娘親帶著逃進漠北,據蒙古族的一些老人說,許多的官兵帶刀追殺他們母子,要不是遇到熱心腸的蒙古大漢,恐怕早在二十年前成了一縷亡魂。
自在那懂事起,加上與蒙古族的人生活久了以後,他便將自己當成半個蒙古人。不過他也不得不讚歎京城的宏大與新奇,尤其是紫禁城,據說成祖稱帝後便遷移京都,在北平建造了紫禁城,耗時十數年才遷都完畢,為了就是更好抵禦漠北裏的元朝殘餘勢力。
現今宣德三年,宣德皇帝政治開明,著重發展經濟,再加上三寶太監鄭和先後七次下西洋,在彼岸的西方國度引進許多貴重的寶物與奇異物種,令大明皇朝光彩動人。
淩奇一邊吃著小菜,突然身後一張桌的胡須大漢一臉淫笑的摟住了端菜的姑娘的蠻腰,肆意妄為。那姑娘二八年華,身材與容貌姣好,隻是臉蛋上有著幾粒雀斑,手腳也有些粗糙,想必是窮苦人家。女子被摟手腳便慌,端著的酒菜咚的一聲砸在胡須大漢的頭上,摔了個四腳朝天,渾身都是酒水與油漬。
女子趕緊去扶大漢,慌忙道:“對不起,對不起!”
胡須大漢抬手便是一耳光,“啪”的一聲甩在女子的臉上,女子便打倒在地,胡須大漢道:“你個臭婆娘,老子摸你幾下就淋我一身。”
女子淚眼婆娑,臉上一個鮮紅的掌印,身子不斷因哭泣而聳動。胡須大漢不憐反怒,站起來一腳被踹去,客棧裏的其他客人有心想勸架,但這胡須大漢有頭有臉,在京城一帶小有名氣,實在不好惹。
淩奇沒想到世間竟有如此蠻橫不講理的人,他看不慣,猛地轉身,剛吃空的一個碟子舉起便砸向大漢的腳,大漢腳被打偏,沒踢到地上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