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偵支隊仔細地把卷宗看完,陸良對案子的各個細節已經了然於胸,第二天一早吃過飯,他對鄭顯奇說:“走,陪我去看看現場。”
兩人坐上特案科的那輛破吉普,轟鳴著出了刑偵支隊的門。
小鄭一邊開車,一邊說:“我們先從最近的看起吧,最近的現場就是中心公園。”
陸良說:“好吧。”
二人開車直接趕到中心公園,這是寧海市最大的公園,正中心是個大理石鋪的廣場,廣場中心是個噴泉,噴泉四周圍著十多個直徑一米左右的石球,噴泉再往外就是十多根四五米高,兩人環抱的石柱子,柱子上雕刻著寧海市的曆史故事。廣場的外麵被草坪圍著,草坪上還用一米多高的冬青樹圍出種圖案,最外麵種著高大的樹木,草坪樹木間散放著林質的條椅,以供人休息。
小鄭把車子在路上停下,兩人從車上下來,小鄭指著冬青樹最高的地方說:“就是這裏了,當時一個女的下了夜班從這條路上回家,被罪犯挾持到冬青叢後麵強奸的。”
陸良觀察了一下,離這時最近的路燈有四五米遠,晚上光線應該非常的暗,加上樹木與冬青叢的遮擋,是個很隱密的地方,適合做案。
由於現場早已恢複原狀,兩人上車,繼續往前走。
第二處現場在紡織廠女職工宿舍樓,兩人在廠區保安的帶領下,直接到了樓上。正是工廠上班時間,宿舍樓晨除了門口看門的大娘,看不到太多的人影,整棟樓靜悄悄的。宿舍樓一共有六層,案發現場在五樓正衝著樓梯的一間。保安敲了敲門,正好裏麵有人上晚班,正在裏麵休息。叫了幾次門,有個小姑娘把裏麵遮住玻璃的布窗子拉開,看到保安後,才嘩嘩啦啦的開鎖,聽動靜上不了止一道鎖,看來事情對其他的人心理影響不小。
小姑娘滿臉的倦意,陸良和小鄭出示了證件,講明了來由,小姑娘一指最靠裏邊的一張床說:“當時她就睡在這張床上,我們都去上夜班了,隻有她一個人在,大概淩晨一點多,事情發生的。”
由於看過了卷宗,陸良對情況大致了解,知道這起案子除了受害者外,再沒有別的目擊者。由於案發時是晚上,甚至受害者也說不清罪犯的體貌體征,隻是反映比較瘦,但非常有力量,最突出的特點是身上有股深深的體臭味。
陸良沒多問,他觀察了一下房間,隻見門後麵有三把暗鎖,其中兩把是新的,當初應該隻有一把鎖,另外兩把是剛剛加上去的。
陸良記得卷宗上說受害者反映睡覺前把門鎖上了,認定罪犯是從窗子裏翻進來的。陸良把窗子打開,兩人往外麵看了看,牆上有一根從樓頂接到地下的管子。這種管子每個樓都有,是把樓頂上的雨水排到下麵的排水管,被固定在牆體上,管子離窗子有一米多的距離,此外再沒有別的可以攀爬的東西。
這棟樓的層高有三米多,五樓的話離地麵少說也有十五米,小鄭搖了搖頭,意思是不可能有人順著管子爬上來。那麼是不是有人從樓頂順繩子爬下來的呢?小鄭說:“當時我們看現場的時候,在樓頂沒有發現任何痕跡。”陸良說:“沒關係,我們再上去看看吧。”
保安帶著他們出來,小姑娘問:“你們還要進來麼?”
陸良覺得裏麵也沒有多少有價值的線索,說:“不用了,打擾你了,休息吧。”
保安帶著二人爬到七樓,靠牆角的地方橫著嵌了一排鐵把手,把手的上麵有個上下的口子,大小隻容一個人鑽過,可以通向樓頂,口子上麵用蓋子蓋著,防止陰天下雨時雨水會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