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經曆過大學的人都知道,大學的男生沒有幾個不打遊戲的,當然我們宿舍也有,便是舍友們尊稱的“趙總”,趙總喜歡打遊戲,學校有一次舉辦了一個“三國殺”比賽,趙總憑借他熟練的技術輕易取得了名次,這是趙總引以為傲的榮譽。趙總也是宿舍裏最仗義的人,每次舍友讓他幫個忙,他能幫到的一定會去幫,這是所有舍友都認同的。
宿舍除了高冷男神旭紅之外,還有一位高冷男神,就是“彬彬”,彬彬是個獨生子,比我們年齡都小,但比我個子高,很穩重,也很有氣質,大二時彬彬跟我在同一個部門任職,這個平台給了彬彬一個展示才華的舞台,部門裏很多活動他都會去主持。彬彬還有一個深愛他的女朋友,說實話美好的戀情人人都向往,至少我這麼認為。
最後一個舍友就是長相足以讓我自卑的隴西小夥,帥氣的“小剛”,小剛很帥,當然帥氣的人就得打扮,每天早上小剛都會去洗頭,吹頭發,伴隨著吹分機嗚嗚嗚的聲音,舍友們知道又得上課了,都說帥氣的人都很有文采,這句話是有依據的,小剛愛看詩,也愛寫詩……當行走在陌生的城市,我突然想到一場走不完的旅行,在最後的時間裏打結,亦或是用華麗的征程,結束一段不堪的過往,我走著,忘記了為什麼要出發,也忘記了情感將歸何處,把留言當做幌子,用沉默告白,最終發現也不過是個局……
我不願意寫自己的,隻是很多朋友看了之後很奇怪為什麼八個人卻少了我,為了減少大家的疑慮,索性就寫了我自己。
喜歡攝影,大一就買了一部長焦相機,隻是總喜歡跟不認識相機的人說我的相機是單反相機,因為似乎在同學眼裏看來除了卡片機,單反就是最好的相機,拍一大堆照片,然後又皺著眉頭看似深思熟慮的挑出自認為還可以的相片,用美圖“p”了,然後馬上上傳到qq相冊,來顯示一點點優越感。不怎麼喜歡運動,唯獨隻愛玩羽毛球,似乎上輩子就欠了我一樣,可以在周天大清早拿著球拍跑出去,然後晚上再回去。除了旅行遊記和類似於三毛的《撒哈拉不哭泣》的書外沒有其他愛看的書,夢想當一名自由職業人,攝影,寫書,去做義工。總之,書包裏財經類,法學,文學類書籍都曾經背過,當舍友在宿舍的時候我總喜歡背著書包去圖書館或者外邊溜達,有次偶然被舍友看見在圖書館睡覺,於是舍友便說我去圖書館是裝逼釣妹子,“裝逼”的罵名就這樣不經意間背上了,到現在還沒有被舍友赦免。參加了學校的組織部,舍友們每天都可以睡兩三次的時候,我卻有時忙的連飯都吃不上,用舍友的話來說我就是組織部的一條狗,用前輩劉同先生的話來說,就是一條很賤很賤的狗,打也打不死,總能保持每天精神抖擻。或許這就是“**絲注定孤獨終生”的映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