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年作 1625年略作增訂)
對於神,不置可否勝於說三道四,因為前者是不信,後者是糟踐。毫無疑問,迷信就是對神的褻瀆。關於這一點,普魯塔克可謂一語中的:“我寧願眾人說壓根兒就沒有普魯塔克這個人,也不肯讓他們說,倒是有一個普魯塔克,他的孩子一生下來,他就要把他們吃掉。”就像詩人們說薩圖恩那樣。對神的褻瀆越大,對人的危險就越大。
無神論讓人依賴感知,依賴哲學,依賴天倫親情,依賴法律,依賴名聲。凡此種種,盡管沒有宗教,也可以把人引向一種外在的美德。然而迷信卻取而代之,在人的心裏樹立起一種絕對的君主專製。因此無神論從來不曾擾亂國家,因為它讓人小心自重,不可鷹視狼顧。所以我們看到傾向於無神論的時代(如奧古斯都·愷撒時代)都是太平盛世。然而迷信卻在許多國家興風作浪,帶來了一種新的“初始動力”,造成了政府的所有“天體”的離亂。
迷信的主導是民眾,在一切迷信中,智者是追隨愚人的,理論反而倒過來服從實踐。在經院派理論占優勢的特倫托公會議上,一些高級教士意味深長地說,經院派哲學就像天文學家,為了自圓其說,天文學家杜撰了偏心輪、本輪和諸如此類的星球運行方式,而他們明明知道這純屬子虛烏有。同樣,經院派哲學家編造了許多奧妙複雜的原理和定理來解釋教會的做法。
引起迷信的原因如下:注重悅耳娛目的儀式;專注於徒有其表、華而不實的神聖;過度尊崇傳統,結果隻能加重教會負擔;高級僧侶為個人野心和錢財而耍陰謀、施詭計;過於器重良好動機,結果為想入非非、標新立異開了方便之門;以人事來瞄準神事,隻能滋生非分之想;最後一點是野蠻時期頻頻出現,尤其是多災多難的野蠻時期。
迷信一旦揭去麵紗,便是一個醜八怪;猿猴太像人反而叫人覺得刁鑽古怪,同樣,迷信類似宗教反而更顯得不倫不類。鮮肉腐爛了就會生蛆,同樣,良好的禮儀規章也會墮落成一些繁文縟節。如果人們認為離原來的迷信越遠越好,就反而出現了一種躲避迷信的迷信。因此切不可良莠不分,統統除掉(像猛藥險方造成的情況那樣)。民眾當了改革家,這樣的事就層出不窮。
解析
一、迷信的惡劣性質 ——
1.比無神論更瀆神,因為糟踐神比忽視神更惡劣。
2.比無神論更有罪,因為它毀滅道德和政府。
3. 它源自愚人,爾後又受到智者想出的論點的支持(就像天文學 和經院派哲學)。
二、它的來源 —— 儀式、形式、傳統、追逐私利,等等。
三、結論:
1.迷信類似宗教,所以更加討厭。
2.躲避迷信本身也許會造成另一種形式的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