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歲時部(第三部分)(1 / 3)

端陽競渡,吊屈原之溺水;重九登高,效桓景之避災。

端陽:即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本名“端五”。《太平禦覽》卷31引《風土記》:“仲夏端午,端,初也。”亦名“端午”、“重五”、“重午”。端午節是我國民間傳統節日。端午原是月初午日的儀式,因“五”與“午”同音,農曆五月初五遂成端午節。一般認為,該節與紀念屈原有關。屈原忠而被黜,投水自盡,於是人們以吃粽子、賽龍舟等來悼念他。端午習俗有喝雄黃酒、掛香袋、吃粽子、插花和菖蒲、鬥百草、驅“五毒”等。

端陽競渡:楚國大夫屈原五月五日在汨羅江投水自盡,楚人造龍舟救他,後來傳為風俗。

南朝·梁·吳均《續齊諧記》:“屈原五月五曰投汨羅水,楚人哀之,至此曰,以竹筒子貯米投水以祭之。漢建武中,長沙區曲忽見一士人,自雲‘三閭大夫’,謂曲曰:‘聞君當見祭,甚善。常年為蛟龍所竊,今若有惠,當以楝葉塞其上,以彩絲纏之。此二物,蛟龍所憚。’曲依其言。今五月五曰作粽,並帶楝葉、五花絲,遺風也。”

《隋書·地理誌》:“屈原以五月望日赴汨羅,土人追到洞庭不見,湖大船小,莫得濟者,乃歌曰:‘何由得渡湖!’因爾鼓棹爭歸,競會亭上,習以相傳,為競渡之戲。”

宋·蘇軾《屈原塔》:“楚人悲屈原,千載猶未歇。精魂飄何處,父老空哽咽。至今滄江上,投飯救饑渴。遺風成競渡,哀叫楚山裂。”

明·張岱《夜航船·天文部·夏·競渡》載:“屈原以五日死,楚人以舟楫拯之,謂之競渡。又曰:五日投角黍以祭屈原,恐為蛟龍所奪,故為龍舟以逐之。”

明·張岱《夜航船·天文部·夏·角黍》:“屈原午日投汨羅,楚人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有歐回者見三閭大夫,曰:‘君所祭物,多為蛟龍所奪,須裹以楝樹葉,五彩絲縛之,可免龍患。’故後人製為角黍。一曰唐天寶中,宮中五日造粉團角食,以小角弓射之,中者方食,故曰角黍。”

屈原(公元前340——公元前278年):名平,字原,又自雲名正則,字靈均,戰國時楚國著名政治家、詩人,中國最早的浪漫主義詩人。輔佐楚懷王,任左徒、三閭大夫,主張舉賢授能,聯齊抗秦,遭到貴妃鄭袖、上官大夫靳尚、公子蘭的讒毀而去職。頃襄王時,被放逐,長期流浪於沅湘流域。後因楚國政治日益腐敗,國勢頹危,自感既無力挽救國家的危亡,自己的政治理想無法實現,而投汨羅江自殺。

(子魚注:飛舟競渡是端五節中的一個傳統性習俗,這種習俗主要流傳在江南地區。這一天,人們劃著一種叫飛鳧的輕船,分作水軍、水馬兩種,展開競賽。當地的官員及百姓都站在水邊觀看。關於這種習俗的來源,有四種說法。一種說法是屈原於五月五日投汩羅江,百姓並舟以救。一種說法是伍子胥自刎後,被吳王沉屍江中,後被奉為神,每年五月五日,百姓劃船於江中迎伍君之神。再一種說法是端五競渡起於越王勾踐。還有一種說法說端午競渡起源於遠古傳說中的虞舜時期。不論哪種說法,都說明端五競渡是一項曆史悠久的傳統性習俗。

食粽子的習俗同競渡習俗一樣為人們熟悉,它的起源也有和競渡相同的一個傳說。據《續齊諧記》記載:屈原五月五日投汩羅江死後,楚國人為紀念他,每至此日便用竹筒盛米投入江中祭祀他。至西漢時,有個叫歐回的人在江邊遇見一個人,自稱三閭大夫,告訴他,百姓每年投入江中之米,都被江中蛟龍所竊。今後再投,可用苦棟子樹葉將竹筒塞住,然後再係上五彩絲。蛟龍很怕這兩樣東西,以後就不敢竊取了。魏晉南北朝時,江南地區的粽子有的用五色絲捆紮,有的上邊還有棟樹葉,據說是由此而來。魏晉南北朝時期還有一種粽子,用茭白的葉子裹上粘米、粟米、棗,然後煮熟。因其形狀有楞角,又稱“角黍”,可見與今天我們所吃的粽子形狀相似。

——摘自史仲文、胡曉林主編《中國全史·中國魏晉南北朝習俗史》)

(子魚注:楚懷王死後,楚頃襄王即位,他昏庸無能,偏信小人。楚大夫屈原,力勸楚頃襄王搜羅人才,遠離小人,鼓勵將士,操練兵馬,為國家和懷王報仇雪恥。可是他這種勸告讓尹子蘭和靳尚等人仇視。他們對楚頃襄王說:“屈原他老說大王忘了秦國的仇是不孝;大臣們不主張抗秦,就是不忠。”楚頃襄王聽了大怒,把屈原革了職,放逐到湘南去。屈原的一顆愛國之心卻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萬念俱灰地走在汨羅江畔。有一天,屈原在江邊遇見漁父。漁父對屈原說:“您不是楚國的大夫嗎,怎麼會弄到這等地步呢?”屈原說:“許多人都是肮髒的,隻有我是個幹淨人;許多人都喝醉了,隻有我還醒著,所以我被趕到這兒來了。”漁父不以為然地說:“既然您覺得別人都是肮髒的,就不該自命清高;既然別人喝醉了,那麼您何必獨自清醒呢!”屈原反對說:“我寧願跳進江心,填到魚肚子裏去,也不能拿自己幹淨的身子跳到汙泥裏,去染得一身髒。”公元前278年五月初五那天,屈原心懷愛國憂憤,抱著一塊大石頭,跳進汨羅江裏自殺了。)

重九:即重陽節,我國民間傳統節日。《易經》將“九”定為陽數,兩九相重,故農曆九月初九為“重陽”。重陽時節,秋高氣爽,風清月潔,故有登高望遠、賞菊賦詩、喝菊花酒、插茱萸等習俗。

《臨海記》:“郡北四十裏有湖山,形平正,可容數百人坐。民俗極重九日,每菊酒之辰,宴會於此山者,常至三四百人。”

明·張岱《夜航船·天文部·秋·重陽》曰:“九為陽數,其日與月並應,故曰重陽。漢宮人賈佩蘭九日食餌,飲菊花酒,長壽。”

重九登高:即九月九日重陽節登高。《續齊諧記》載,東漢時,汝南人桓景隨從費長房學習方術多年。有一天,費長房對他說:“九月九****家將有災難降臨。你趕快回去,叫家人每人做絳囊盛上茱萸,係在臂上,登高處飲菊花酒,此禍可消。”桓景照此話去做,全家上山。晚上回來時,見家中牲畜全部死亡。從此,重陽登高佩茱萸囊飲菊酒以避邪的習俗至魏晉南北朝及以後一直被沿襲下來。

南朝·梁·吳均《續齊諧記》:“汝南桓景隨費長房遊學累年,長房謂曰:‘九月九曰,汝家中當有災。宜急去,令家人各作絳囊,盛茱萸,以係臂,登高飲菊花酒,此禍可除。’景如言,齊家登山。夕還,見雞犬牛羊一時暴死。長房聞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九曰登高飲酒,婦人帶茱萸囊,蓋始於此。”

明·張岱《夜航船·天文部·秋·登高》:“費長房語桓景曰:‘九月九日,汝家有大災,急作絳袋,盛茱萸係臂上,登高山,飲菊花酒,此禍可消。’景如其言,舉家登山。至夕還,雞犬皆暴死。長房曰:‘代之矣。’今人登高,本此。”

(子魚注:相傳費房長對桓景說,九月九****家中有大災,趕緊準備一個深紅色的袋子,裏麵放上茱萸,然後係在胳膊上,登高山,喝菊花酒,大禍才可能消解。桓景聽從了費房長的勸告,帶著全家登山。到了傍晚返回家中,雞犬全部暴死,費房長說:你的災難已經被它們代替了。今天人們登高原因,就是因為沿襲此風俗。

古代另有“小重陽”一說,《歲時廣記》卷三五引《歲時雜記》:“都城士庶,多於重九後一日再集宴賞,號小重陽。”李白有一首《九月十日即事》:“昨日登高罷,今朝更舉殤。菊花何太苦,遭此兩重陽。”意思是:昨天剛剛登山宴飲,今日又舉起了酒杯。菊花為什麼這麼受苦,橫遭兩個重陽的采折之罪。)

五戊雞豚宴社,處處飲治聾之酒;七夕牛女渡河,家家穿乞巧之針。

五戊:指春社和秋社。即春天和秋天祭祀土地神的活動和節日。

明·張岱《夜航船·天文部·春·社無定期》載:“一雲春分後戊日為春社,秋分後戊日為秋社。春社燕來,秋社燕去。一雲立春、立秋後第五戊為社日。”

(子魚注:魏晉南北朝時社日在時間上極不確定。一般地說,一年中有兩個社日,分別在春秋兩季,即所謂春祈秋報。但北齊卻是4個社日。《通典·禮典》載:“北齊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壇於國右,每仲春、仲秋、元辰及臘各以一太牢祭焉。”同書在記東晉時又說:“每以仲春仲秋,並令郡國縣祠社稷先農,及臘,又各祠社稷於壇。”可見社日在魏晉南北朝時,有時是兩個,有時是3個甚至4個。

社日所祭之神,一為社,二為稷。《孝經緯》說:“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闊不可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功也。稷,五穀之長也,穀眾不可遍祭,故立稷神以祭之。”人類因土以安身,靠糧以立命,土地和糧食是人們生存不可須臾離開的東西。正因為如此,社日祭神就成為上至國君下至庶民都進行的活動。先秦時的情景,與魏晉南北朝時雖有很大不同,但朝廷百姓皆祭社這點是相同的。

——摘自史仲文、胡曉林主編《中國全史·中國魏晉南北朝習俗史》)

(子魚注:秋社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古人在八月份祭祀社神(土地神),感謝它帶給人們的豐收。祭祀在立秋後第五個戊日舉行。《歲時廣記》載,立春後第五個戊日為春社,立秋後第五個戊日為秋社。這時秋收已結束,民間與朝廷都要舉行祭祀的活動。朝廷要祭祀社稷壇。《夢梁錄》卷四記:“秋社日,朝廷及州縣差官祭社稷壇,蓋春祈而秋報也。”《宋史·禮誌》卷九十八記:“春秋二社及臘前一日祭太社、太稷。免牲、玉,權用酒脯,仍依方色奠幣。”農村社日慶祝十分隆重,社日有“社會”,會後有聚餐。“社會”有祭神及各種慶祝活動。

——摘自史仲文、胡曉林主編《中國全史·宋遼金夏習俗》)

雞豚:雞肉和豬肉,泛指肉類。

《孟子·齊桓晉文之事》:“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宋·陸遊《遊山西村》:“莫笑農家臘酒渾,豐年留客足雞豚。”

治聾之酒:相傳五戊這天的酒喝了可以治療耳聾。

《石林詩話》:“世言,社日飲酒治耳聾。”

五代·李濤《春社從李求酒》詩:“社公今日沒心情,為乞治聾酒一瓶。”

七夕:即七月七日,相傳這天是牛郎織女相會的日子。

西漢·劉安《淮南子》:“七月七夕,烏鵲填河成橋,以渡織女,謂與牛郎相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