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梅是個五十來歲的婆娘,確實,這樣的地方,除了那種上了年紀的婆娘和老頭子外,絕不會有年輕的姑娘和小夥子來這工作。他們就算膽子再大,也怕沾惹上這裏的晦氣呀。
“警察同誌,聽說你找我?”劉玉梅拿了一個杯子自顧自地倒了一杯茶道。
“是的,想跟你了解一點事情。”
“什麼事?”
“你還記不記得六月三十日這天,你們火化了一位叫做孫永全的人?他是在白天還是在夜裏火化的?”
劉玉梅翻了翻她帶來的那本厚厚的記錄本,找到六月三十日這天的記錄道:“這天我們一共收了一百具屍體,孫永全好像是排在第五位,不過他的位置好像讓給一位老板的親屬了,他來得遲,排在了第五十位,他給了孫永全的家屬五百塊錢。我們這裏有個規定,如果把排號位置讓給別人,就得等到晚上再火化了。不過他的家屬好像不著急。呃,後來我下班了,晚上的事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去問問吳大,他晚上還在值班!”
大姐,您這是在跟他們踢皮球呀?這個把事推給那個,那個又把事推給另外一個,進行接力比賽哩。吳用真的很想這樣質問她,但事情發展到現在,也不是她所能左右的,她確實不能再提供更多的信息了。有什麼辦法?接力就接力吧,老子就好好地跟你們玩一次接力比賽!吳用於是讓她把吳大叫來。
“吳大這人有個不好的習慣,如果不是跟他混得好的酒肉朋友在一起,他是不會開口說話的。無論是場長還是高官,抑或是腰纏萬貫的大款。隻要不對他的脾氣,絕對不可能讓他開口說話。”劉玉梅臨走前,給了吳用一個非常重要的“忠告”,算是她此行的最大貢獻了。
“不會吧?他對自己的老婆子女都不說話嗎?”
“他沒有老婆子女!”從遠處飄來劉玉梅飄忽不定的聲音,讓人感覺到背脊有陣陣涼意,果然是火葬場啊,這個最接近靈魂的地方,人都會不知不覺地流露了他的本性。
吳用本來是不太相信劉玉梅所說的話的,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有配合警察辦案的義務啊,他采取這種不合作的態度,警察是有權利起訴他的。然而,他隻是一個孤苦無依的老頭而已,又是從事這種整天跟死人打交道的活,性格孤僻一點也在所難免。世界上最苦的無疑是這一類人了,自己何必還去增加他的痛苦呢?不要太較真了,人性化一點,去買瓶酒來跟他喝一杯,揭開一些秘密吧!
吳用想到這,便坐車進市裏去買了兩瓶二十年陳釀的二鍋頭,又買了一隻燒雞和兩斤燒鵝,再加上一點花生等下酒菜。吳用本可以買茅台什麼的來跟他喝,他現在並不缺錢,但問題是他現在並不想讓那脾氣怪異的老頭誤以為自己是那種貪官,普通民警一個月的工資並不高,怎麼可能買一兩千塊的茅台來消費呢?不是貪官還有什麼懸念?
吳大住在火葬場東北角一處低矮的樓房裏,說實在的,吳用總感覺這火葬場的空氣中彌漫著一股怪怪的味道,像是屍臭又像是檀香味更像是那種驅除臭味的廉價香水味,或許,這味道就是那麼多種氣味的混合體吧。有這麼怪異的味道存在,吳用真的一點食欲都沒有,他甚至有一種將胃裏的東西吐出來的欲望。然而,查案便是查案,自己既然選擇了這一行,怎麼也得把它做好吧。至少跟法醫的那種坐在腐臭的屍體旁邊吃飯的境界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