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說說“腐敗追究製”(1 / 1)

說說“腐敗追究製”

來稿摘登

法國前總統希拉克年事已高,因身患“不可逆轉”性疾病,開始出現癡呆現象,但他仍是受法國人愛戴的“好總統”。前段時間,他卻因挪用公款、濫用職權,被巴黎法院判處兩年監禁,緩期執行。法官認定,希拉克1990年至1995年擔任巴黎市長期間,設立多個虛假公職,挪用政府資金為所屬政黨工作人員發放薪水,巴黎納稅人為此支付了大約一百四十萬歐元(約一百八十萬美元)。法院認為希拉克的行為“有損巴黎民眾利益、辜負公眾對官員的信任”。辯護律師辯稱,希拉克對此並不知情。

希拉克還是不錯的一個人。在當時所有西方國家領導人中,他顯得溫文儒雅、平和睿智,特別重視文化。他的形象也一直很清廉,原來似乎沒聽說過他有利用職權為自己牟私利的事情。記得在希拉克2007年卸任總統前的4月24日,法國政府曾發表公報,公布了他向憲法委員會提交的家庭財產狀況報告,報告顯示希拉克夫婦當時家庭財產總值為一百多萬歐元。人們可以通過因特網在法國政府官方網站上直接查閱。

從文件可以看到,希拉克當時在故鄉科雷茲省擁有兩處不動產,一處是1969年結婚不久購買的一處鄉村小城堡,公布時已經升值至五十萬歐元左右;另一處是希拉克母親1973年去世後的遺產——一處鄉村房舍,估價六萬歐元。希拉克夫婦同時還擁有估價五十八萬歐元的“動產”,其中有藝術品、首飾以及銀行存款七萬多歐元;還共同擁有一輛1984年出廠的標致205汽車。希拉克夫婦曾經在巴黎有一處一百多平方米的公寓,但2004年已辦理公證手續贈予女兒克洛德。

這份清單已經把希拉克的家庭財產說得清清楚楚,這點財產在法國至多也就算是一個收入高點的普通家庭。作為在傳統發達國家當了兩任總統的人來說,非但不算富裕,甚至都有點寒酸了。這就難怪很多法國人至今仍然十分愛戴他。

巴黎的法官們恐怕也是知道民意的,但依然判了希拉克兩年刑,判決理由就是希拉克在巴黎市長任上超編安插了幾個同黨並動用財政資金為他們發了薪水,盡管前前後後的涉案金額也就一百四十萬歐元,但“有損巴黎民眾利益、辜負公眾對官員的信任”的事實存在,所以有罪。有沒有道理?似乎也有。不過希拉克說增加的人員是為競選總統而工作的,給他們發薪水用了財政資金自己並不知情。

要我來說,這事兒頂多也就算個工作失誤,因為錢並沒有落入希拉克自己口袋。最關鍵的是就這區區一百四十萬,對堂堂一個巴黎市政府來說根本不是個問題。再說那已是十幾二十年前的事情,離任時已經審計清楚了,陳芝麻爛穀子,還有翻舊賬的必要嗎?可法國人就是這麼較真,不但翻了舊賬而且還真判了。

通過希拉克被判刑這個事情,我們可以從中悟出一個道理,不管地位多高、身份多尊貴,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另一個就是,對腐敗行為做到真正的“零容忍”,不管你以前是做什麼的,作了多大貢獻,威望有多高,隻要涉嫌跟腐敗沾了邊,就一定追究到底,而且是終身追究。

腐敗追究製這檔事,近年來中國也屢屢出現,說明我們中國的法製在不斷進步。

原廣東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副主任覃賽先怎麼也沒想到,在退休近十年後,仍然逃脫不了被檢察機關指控。她因十多年前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一百六十九萬元賄賂,構成受賄罪,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雖然本案在覃離任多年後才“東窗事發”,表明我國權力監督體製的確還有許多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但是其重大警示意義仍然不可忽視。遲來的正義,畢竟也是正義。全體社會公眾應該樂見通過紀律監察機構、檢察機關的努力,使更多的“覃賽先”被押上法庭受到公訴。我們不應、也不能讓那些臨退休時狠撈一把的官員怡然自得地享受腐敗所得。在製度還有許多漏洞的轉型時期,我們必須堅守這個底線,使正義成為懸在貪官頭頂上、隨時可能掉下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否則,所謂的“五十九歲現象”就無法被有效遏止,讓政府官員奉公守法就可能成為一句空話,法律亦將得不到全社會的尊重。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