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廣種福田(3 / 3)

“王超師父因在宋朝殺人犯法,所以在西藏,必須依托紅頭魔這樣實力超強的人物,才能平安無事;否則,西藏也許會將他送回宋朝。

“在這些一百多名練武的孩子中,就數我們四大金剛功夫最強。王超師父,和紮西紅頭魔都因此特別喜歡我。認我為義子。

“師父去世時,將他馳騁疆場幾十年的狼牙棒,遺留給了我;還把他攢下的五十多萬兩黃金,也全部給了我。因為他在西藏未娶妻,就隻我一個義子親人。那是他收的學費,因他在紅頭魔家裏吃住,紅頭魔對師父的功夫五體投地,所以對師父恭敬到極點,幾乎天天堅持給師父洗腳,哪敢收師父一文食宿費?!這就是康巴人的豪爽。

“紮西紅頭魔去世時,除了把家產留給他的子孫外,另把他的一萬多名武林高手部隊,交給我統領,讓我帶領他們走出昌都,到全藏去圖發展;他隻留下一百一十名最忠誠的高手,保衛他的家園和子孫們的安全。他讓他的子孫們經營遼闊的牧場及經商,不要學他。

“紅頭魔最後讓管家搬出一百一十萬兩黃金,交給我作為一萬多人的軍餉及生活費。

“我將王超師父給我的五十多萬兩黃金,盡數交給我的父親。他本是很有錢的商人,又是虔誠的佛教徒,不停地上供下施、行善積德;他將這五十多萬兩黃金,全部供養給西藏昌都丁青城孜珠神山上的孜珠寺(雍仲苯教寺,當地當時沒有佛寺),說是給子孫後代廣種福田。

“我將紮西紅頭魔留給弟兄們的一百一十萬兩黃金,全部平分給一萬多名弟兄,讓他們送給各自的父母;我們全軍不留一兩黃金,隻身深入青藏高原,憑本事生存。十幾年來,我們弟兄轉戰全藏,中國宋朝、西夏、蒙古,印度及尼泊爾周邊國家。其中兩千多人被戰死;三千多人死於野犛牛群及狼群。後來遇到主人(指熱羅)時,隻剩八千多弟兄了。

“我們把專找野犛牛群,及狼群作戰,當作軍訓、當作練兵。唯有這種與草原上最凶猛的兩個群體作戰,在死亡線上磨練鋼鐵般的意誌,及無所不摧的體質,才能在戰場上發揮出壓倒一切的逆天能力!

“我們隻要聽說哪一帶有野犛牛群,或狼群;我們就熱血沸騰,呼嘯著要練練手;於是就去設伏,專門找千萬頭野犛牛或千萬隻狼群搏殺!我們以找這兩種群體,為最大的快樂及最高的榮譽感!

“兄弟們在野犛牛群中,用最猛烈的斬殺,及最快的速度穿插於牛群的縫隙中,左右開弓砍下牛頭,或插入牛肺;他們常常被牛角刺穿身體,但他們就是扯出自己的腸子,也要將這頭野犛牛纏死。

“與這種一千公斤左右的野犛牛作戰,我們的戰馬,常常被野犛牛的雙角挑出內髒;有時,連人帶馬被掀翻幾米遠,我們要麼抓住它們的雙角,將其扳倒而割斷喉管,要麼衝上牛背,用藏刀捅破內髒等。

“我們的人,從不退縮或逃跑;野犛牛群與人作戰時,似乎也不甘示弱、不想逃跑,往往與我們拚盡最後一頭牛!

“特別是與狼群作戰時,狼群的集體團結力量及配合,往往比人群大得多:狼群絕對不像野犛牛那樣直衝直撞死不回頭;而是用兩三隻身體強壯的公狼,從正麵發起衝鋒,另外至少五匹左右的灰狼或白狼,從背後衝上馬背,或撕咬兄弟們的後脖(因兄弟們都知道,被狼扒上背後,不能回頭,一回頭喉管就會‘哢’地一聲,被鋼銼般的狼牙切斷)。或扒在馬頭、馬脖、馬尾上撕咬馬身,令馬負痛而直立嚎叫或就地打滾,將馬背上的兄弟們掀翻在地。

“兄弟們常常被迫徒手與狼搏命,要麼兩手掰開狼嘴並撕開,而喝狼血;要麼撕開狼胯當武器;要麼提起活狼後腿當武器,拚命摔打;要麼與狼扭打在一起等。

“總之,每一場與狼群搏擊,我們都要戰死一部分兄弟,更多的是遍體鱗傷;但兄弟們就是喜歡這麼玩、渴望這種戰鬥。

“兄弟們最開心的是,將沒斷氣的狼割開喉管,嘴對著狼喉喝熱血,及扒下狼皮吃熱肉;在完全沒有任何燃料的青藏高原上,一萬多人到哪裏吃煮熟的肉食?所以,喝熱血吃熱肉,已成為一萬多人最高的享受!這本身就是我們康巴漢子的本色!

“兄弟們見我如此仗義,不貪一兩黃金;又讓他們分得巨款而孝敬父母,便全體跪拜,認我為主人,願舍命追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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