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巧巧再次相遇是我大學畢業前夕。
那時已經沒有什麼課了,不過那卻是大學三年中最忙的時候。以前都是想盡辦法逃學,曠課,躲在宿舍睡大覺。
可那會大家都為了自己前程忙得不可開交。準備考研的,找工作的,宿舍裏每天就我一個人。
我是晚上網吧通宵,白天回來大睡。當然這也不能怪我,當時老哥和老姐都已經結婚並都在外地,老爸和老媽根本就不在乎我是否有工作,隻想著我一畢業立即回家,必竟這三年是聚少離多,他們寧願我躺在家裏,也不想我再出去了。
其實大學就在我們那市裏,我家那雖是個小城,但是麻雀雖小,五髒俱全。我不住宿也是可以的,學校離我家也就是半個多小時的路程。我也隻是懶得來回跑。但這三年其實在家的時間也不少,但人老了也許就這樣吧,越是年紀大了,越想讓兒女都陪在身邊。正所謂是舔犢情深吧。
我這個人本來也懶散,真讓我自己去找工作,我還真懶得動。這到是正好湊了我的脾氣。我倒是樂得整天什麼也不做的睡大覺。
把一屋子的同學可是氣得,牙根發癢。
“你小子可不要得意死了。”一枕頭砸到我肚子上,是金鑫。我倆隻有高中時沒在一個學校,到了大學竟又在一起了,還是同一個宿舍。
我懶懶得,就讓那枕頭放在我肚子上吧,我才懶得動一下了。
“你小子這樣,會不會有一天從嘴裏爬懶蟲來。”
我不置可否,說話對於我來說都是項體力活。
他見我不理他,反而變本加利了,竟跑來咯吱我。(我們那方言,就是用手撓人的腋窩)我最怕這,腋窩一被碰到就禁不住,笑得不行。
沒辦法隻好起來反抗。順便說下,現在的我可不是以前小豆芽的我了,現在我雖然還是瘦點,但身高好歹也有一米七五,而且也不知怎麼竟來了天生的神力,一班(般)人沒我力氣大,金鑫雖比我高,比我壯,而且這家夥還天天鍛煉,但掰絆子(就是掰手腕,這是我們那方言)從沒贏過我。
我可不是基督徒,可沒有讓人打了左臉還得把右臉給送上去的好優點。我更不是個有教養的人,我也不是文明人,我就知道人不範我,我不範人,人若範我,十倍奉還。我更不懂那些忍耐的大道理,也不明白他們所說的什麼叫時候沒到,也不知道他們要等到什麼時候是個時候,我就知道現在咱是人讓人打了,地讓人搶了,偉大的領導們還在等時候,咱已經從龍變成雞了,還沒等到時候,可能等到這隻雞,變成隻蟲時候,龍的傳人都變成蟲的傳人時就到時候,也許還沒到,誰又知道呢?
我住的是上鋪,本來是下鋪的,但我懶,下鋪不打掃幹淨容易被抓到,而且上鋪的人上下的還影響我睡覺,雖然爬一次上鋪也挺麻煩,但一勞永逸,爬上來一次,我能二天不動地方,我想我絕對是人中奇葩。
這小子打蛇隨棍上,我極力反抗,非但沒把他打下去,反倒把他打上來了。這貨還臉大不知恥的躺下了。
我見他消聽了,也懶得理他了,被子往頭上一蒙,繼續睡。
“喂,無非,問你一個事唄。”金鑫很少這麼正經的說話,更從沒這麼正經的叫我名字,我隱約知道他想問什麼,但我最怕回答那個問題了。我裝睡,不理他。
他也知道我裝睡,但也並不理我,自顧自的說,“我覺得你上初中後就變了,嗯,就是姚巧巧轉學後,完全變了個人似的。”
果不其然,就知道他要說這。這麼多年,他總是糾結這個問題,一有機會就要說,我知道他是關心我,不想看著我這麼消沉。但我既怕說這個問題,也不想說這個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一直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