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搶到鑰匙我是無所不用其極。白天一下課我就追著她搶,晚上放學就堵她家門口不讓她回家。
隨著時間的推進,我的手段也到達白熱化。
在第三天的“爭奪戰”中,我一時失手,竟把巧巧額頭打壞了。而且一直留了個疤。後來巧巧沒少拿那個疤說話,每每因此被她訛,我都很感歎,這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這下子可壞了。
先是被老師狠狠的教育了一頓。就是所謂的武鬥。然後又被罰在操場上站了一天,就是在紅旗下麵。一下子讓我體會到生在春風裏,長在紅旗下的感覺了。最可氣的是巧巧,一下了課就買冰棍拿我麵前來吃。還故意在我麵前晃呀顯的,還問我,“你熱嗎?你想吃嗎?要不要吃一口?”能不熱嗎?三伏天呀,都三十多度了呀。“吃。”我實惠,不像某些人,心裏惦記,嘴上還不敢說。“那你就自己買去呀。”說完還一甩她那兩幹巴巴的小辮子。真想衝上去給她搶了,再扔了。不是要吃,就是要這口氣。
我覺得哪天我要當上領導絕對有氣性。非給那個什麼島上扔兩導彈不可,我不要了,也不給你,還省得沒事就拿這來找事,一了百了。多幹淨利索。
第二天全校還開了大會,嚴厲的批評了我,這種不愛校、不愛班集體、不愛同學的惡劣行為。
當時小,覺得不管是老師還是校長說得太對了,太精彩了,我都看到他們在講話時,吐沫星子都飛出來了。
我是深刻檢討自己,當時感覺自己那真叫個罪大惡極呀,簡直就是學校的害群之馬,集體裏的蛀蟲呀。危害國家,危害社會的十惡不敕的惡人呀。
後來長大我就想,我不就是和個女同學鬧著玩,“一下子馬失前蹄,尥了一蹶子嘛。”
巧巧因此可是大大的受益呀。給她頒了獎狀,說她是為保護班集體財產,英勇與歹徒搏鬥,是當代的花木蘭,見義勇為的標兵,模範。擁有著大無畏的傳統精神······等等吧。
當時可給她的瑟完了。沒少拿這事擠兌我。
這事終於在快要考試前暫告一段落。可是那鑰匙我還沒到手呀。我這人吧,就這點最好,我都服我自己,想要的東西得不到,那是抓耳撓腮的睡不著呀。不行,我還得想辦法。
這硬招不行,咱換歪招。
我天天早早跑到巧巧家門口去,幫她背書包,晚上放學再幫她背書包,一直給她送到屋裏去都。到她值日時我就主動替她。沒事我就找她套近乎,八杆子打不著的親戚上也得跟她沾上點故去。還給她送東西,一開始沒找著門,總是送些學習用品,我就發現她不咋樂意,後來,我才發現這丫頭是個吃貨,我就給她買好吃的,連二天都沒下來,她的原則,規定就全沒了,鑰匙乖乖的送到我手。哈哈。看來到什麼時候這糖衣炮都好用呀。
鑰匙一到我手,我立即著手製定我的規矩。
早上比別人早去半個小時,早早的把門打開。一定要為大夥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嘛。當然這是我說的,其實早開會晚開會屋子還是那屋,啥變化都沒有。
晚上最後一個走,不鎖好門我不走,值好最後一班崗嘛。其實這個一點必要也沒,以前都是值日生鎖的。我這是得讓大夥知道,現在鑰匙在我手裏,現在咱有開門權了。不給你們開,你們還不得看著。
過了兩天我就覺得我現在是不是和別人有點不一樣了。全班唯一的一把鑰匙在我手裏,我是不是比別人就高了那麼一點呢?嗯,沒錯,越是這麼想我就越驕傲起來了。
我即然都別人高了那麼一點點了,那麼我為什麼要天天這麼早來服務你們呢?和你們一起來不就可以了。稍早兩分那都是我平易近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