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隨後的幾天裏,二十幾艘各種搜救船在仙島湖五百多平方公裏的水麵上展開了搜尋,搜救人員的目標隻有一個,那就是“龍跳10號”遊艇。但是,它們一無所獲。搜救隊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失蹤。
幾天後,仙島湖公安部門就“龍跳10號”遊艇神秘失蹤一事,向上級做了彙報。同時,Q市的公安人員以及失蹤人員家屬代表及舒安公司的相關人物,還有Q市青旅的領導也來到了仙島湖。
“我們的遊客在這裏失蹤了,希望你們能給出一個合情合理的解釋。”舒安公司的人這樣說。
“要知道,駕船的人是你們青旅的,是他們自己租用了我們的船隻。”仙島湖方麵的代表說。
“雖然如此,這裏畢竟是仙島湖而不是Q市,他們是在你們這裏失蹤的。船是你們的吧,這湖也是你們的吧,我們要的是人。”青旅的人說。
“你們總不能不講理啊,人是在這裏失蹤的,可我們有什麼責任呢?而且,我們的船隻管理部門還在急著要船呢,船是你們的人開走的,誰知道他們把船開哪裏去了。”仙島湖的人說。
“我們隻要人,其它問題一概不知道。至於租船什麼的,我們不管。事情出在你們這裏,人是要朝你們要的。是不是這樣呢?”舒安的人說。
“我們搜遍了所有的水麵和島嶼,甚至搜索了附近的陸地,沒有他們的蹤跡,連個紙片都沒有。他們是從地球上消失了。你說我們還能怎樣呢?”仙島湖的人說。
“這個問題不該問我們,他們來到了仙島湖,本來是要盡興地遊玩的對不對,但現在的情況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你們應該對他們的人身安全負責,而且是負有完全的責任。”舒安公司的人說。
大家如此扯皮,問題無法解決,最終隻能擱置了起來。對於有些人提出的賠償問題,青旅以及保險公司的人這樣說:“這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我們怎麼賠償,因為你不能確定他們是死了還是活著在哪裏逍遙。”這話是有道理的。
有些家屬還找舒安的代表索要傳銷分紅,舒安的代表露出一副疑惑的神情,說:“什麼錢,你們還想要雙份嗎,那錢不是給他們了嗎?”聽聽,這話說得多麼有勁,死無對證。可那家屬也不是白給的,說:“把她簽字的收條給我看看。”代表說:“什麼?簽字!我們這裏沒有這個規矩,把錢拍到手裏就完事。”隨即低聲說道:“你以為這是什麼正大光明的事呀,你以為傳銷是什麼?”有的家屬暴跳如雷了,說:“去你媽的傳銷吧,一百塊錢的東西你們傳他媽四千塊!我告你娘的去!”
當然啦,因故沒有參加這次旅遊的老郭和於子得到了他們的分紅,而且,遊客失蹤案對他們的影響不大,相反,他們覺得自己很幸運。他們仍然為傳銷事業馬不停蹄地到處奔走,到處遊說,以為在不久的將來他們真的可以成為億萬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