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人世歌(6)(1 / 3)

我其實沒有奢望過自己能被他雀屏中選,現在去回憶我們相處過的每一個細節,相遇相處的契機隻能說是偶然:我們是這麼悶的人,若非這麼多偶然的巧合,大概隻能擦肩而過。例如說我們先後進了廣播站,我們同一天當班,我們意外的夜聊,還有就是,我們在迷宮的某一處拐角遇到。

這些巧合,我之後再也沒在另外一個人身上重現過。

在迷宮裏遇到對方,我想我們都從對方的眼眸裏見到了驚訝,完全始料未及,猝不及防,兩個人傻在原地,像兩隻長頸鹿,長長的脖子裏都是語言,都不知該如何傾吐,我趕忙轉過頭,死盯著綠油油的藤牆,氣氛降至冰點。

最後還是他掉頭先走的,徒留我在原地,冷冷的足音像踏在心尖上,由近及遠,漸漸止於寂靜。我楞站了好一會兒,怎麼也無法阻擋眼眶裏迷茫上來的水霧,那些惶惶不可終日的等待,終於變成了眼淚,掉了下來。

誰都不喜歡背道而弛,可是有幾個人有勇氣,問得出那句:“要不要留下來”?

我擦著眼淚,一直低垂著腦袋,慢騰騰地往前挪,居然也晃到了迷宮出口,剛出門口就感覺到陰影,這一次因為我的速度慢,所以及時停住了。

那個停駐在迷宮門口,左手插在褲袋裏的挺拔少年,除了顧成蹊,還會有誰?

還沒抬頭就被他用手輕輕掩住了眼睛,大概是不想我看到他的表情吧,我聽到他沉沉的嗓音在頭頂上盤旋,天籟般地不真切:

“簡寧,今天你陪我吧。”

他的指尖帶有一種熱度,覆上我的眼睛上的時候似乎是要將所有的水分都蒸發掉,我不敢抬頭,因為太過貪戀這樣的溫暖。

他彎了下嘴角道:“走吧。”

這次不是一前一後,他特意慢了半拍,隔了一個手掌的距離,與我並行。我個子矮,走得慢,難為他長手長腳地配合著我的步伐,速度堪比烏龜。

一路上還是鼓搗不出話題,跟其他人雖然也無話,但起碼還能輕鬆自在地沉浸自我世界,可是偕同的人換成了他,就不可能做到旁若無人了。於是一直低垂著頭,把腳上的球鞋當成水晶鞋來研究。

公園裏遊人絡繹,我因為低垂著頭,常與路人撞肩撞腳,正覺得懊惱,他那廂忽然停了下來。

我很窘迫:“我是不是很笨拙?”

他的眼眸墨光流轉,語氣無奈:

“你啊,走路時候總低著頭,從來不目視前方,這個樣子怎麼看得到好的東西?”

我很觸動:

“好東西我都留不住啊,那再關注又有什麼用呢?它們雖然都很好,可是到底都不屬於我,我拿在手上,總是為了暫時的擁有而患得患失,這樣的經曆多了,當然要學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這才是人生的主流態度吧。”

他直視了我很久,鼻翼英挺,臉型如同刀削,陽光映在他的眼中柔和得似一抹波光,卻叫人絲毫看不到情緒,好半響,才看到他低了下頭,自嘲似地說:

“也是,如果日後注定要失去,這一刻還不若不要擁有。”

我心頭一緊,直覺哪裏傷到他了,可他已經偏過頭去,舉步向前。

過了橋後,我們就不是兩人行了,又遇到了部分同事,談話被迫終止。

到了回程的時候,我們一起上的車,我靠窗坐,他很自然的就坐我旁邊。上午跟我同座的女孩子朝我頻使眼色,笑意促狹,我窘然,難怪剛才在橋頭都看不到她們人影,估計是看到我和他一起出來,就自動隱身了。

車開到半路遇到了陰雨,那時已經晚上7點多,天色完全暗了下來,車內鼾聲一片,我吃了感冒藥,也是昏昏沉沉的。

直到被雷聲驚醒,外頭已經雨聲淅瀝,我一抬頭,發現自己竟然枕在他的肩膀上,左手在他掌心裏,不是睡著了無意的接觸,而是真的握著。

車廂裏沒有燈,黑乎乎的,隻有一段一段飛過的路燈的光線,我心跳地厲害,暈車的感覺居然消失無蹤,他應該是睡著了,閉著眼睛,呼吸均勻,臉上的每一條輪廓都清晰分明,俊美如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