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公私論
人在社會生活中,一方麵作為個體而存在,另一方麵又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而存在。因此,公私關係問題就成為認生麵臨的一個基本問題,從而也成為道德的基本問題。
在中國古代倫理道德文化中,公私這一對範疇非常複雜,其含義比較籠統、寬泛而不穩定。“公”字原來指天子、諸侯,以及他們的權益,“私”字相當於個人或自我。《詩經·豳風·七月》裏所說的“言私其 ,獻 於公”,《小雅·大田》裏說的“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就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的。後來,談公與私主要從兩個層麵來理解:一是被理解為全體與局部、社會整體與個別人、社會集體與自我,這裏主要是指利益問題;二是主要指公正、公平與自私、偏私等。這兩個層麵既有區別又有聯係。《禮記·禮運》裏講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的“公”,兼有兩個層麵的含義;法家所講的“明於公私之分”,“公私相背”,亦複如是;而宋明道學家所講的“公私之辨”、“破私立公”,主要是從價值角度著眼的。無論從哪個層麵看,我國傳統倫理道德的主流都主張“立公去私”、“大公無私”,對於“公”充分肯定。這是我們民族倫理道德的精華所在,具有較多的真理性因素,至今也應當肯定和弘揚。而對於“私”的貶低和否定,則應作具體分析:自私、偏私的價值指向應當貶斥,但是局部利益和個人利益卻不宜一概否定。
公和私,不是抽象的。在古代等級製社會下,“公利”往往隻是占統治地位的階級、集團甚至家族的利益,與被統治的下層民眾的利益相對立。以私利服從公利,在一定條件下對於保持社會秩序的穩定和經濟發展是必要的,有其合理的一麵;然而對於勞動人民來說,這一原則在多數情況下又意味著對自身物質利益的漠視以至否定。明末以後一些思想家對這種現象予以揭露、批評,他們對“私”,也就是對個人正當權益積極肯定,而對於家天下即“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進行了尖銳的批判。這不僅在當時有重要意義,今天也可供借鑒、吸取。
一、天下大同 聖賢至公
這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中關於理想社會、理想人格的思想。《禮記·禮運》中對於天下大同的描述,突出地體現出一個“公”字;生產資料公有,沒有等級差別。這是對原始社會氏族公有製的懷念,也是對現實社會不公的抗議,更是對未來社會的美好幢憬。這一理想,幾千年來,一直為我們民族的先進人們所追求,直到近代,康有為、孫中山都以此號召和鼓舞人民。由於這種社會理想,也就產生了相應的理想人格,即聖賢,他們至公,即能夠公而無私地對人對物,對國對家,並對待自己。古人認為,聖賢至公的“公”字,包含有公共(公有)、公平、公正等內容。他們之所以能做到“平”、“正”,原因是他們能“公”,即能以整體的利益,以全民族、國家的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點來考慮和處理問題,而不是以個人或少數人的狹隘私利決定一切。這個思想深刻地抓住了道德的關鍵——公私之分。這是中國古代傳統倫理道德中的一個根本問題,也是我們民族精神的最優秀部分。
“天下為公”的思想值得我們借鑒、繼承。需要注意的是,“公”並不是抽象的,在不同時代、不同的人那裏有著不同的甚至對立的含義。今天我們繼承“天下為公”的大同理想,要賦予它新的時代內容,這就是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真正實現共同富裕和人民幸福,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的偉大理想。
二、公私相背 善惡所由
在中國的道德傳統中,最突出的一點是把公私與道德上的善惡聯係在一起。唐代獨孤及一針見血地指出:“善惡生於公私。”(《對詔策》)把公私的道德意義明確地揭示了出來。到了宋明道學家那裏,這一思想得到進一步論證和發揮。他們把公私與義利、理欲、善惡諸範疇密切聯係在一起,認為公就是義,就是理,就產生善;而私就是利,就是欲,就是惡。君子和小人的區別,也在於公私。在某些道學家眼裏,凡是不符合道德的行為,統統是“私”,私是萬惡之源。明代的呂坤甚至認為,“人一生大罪過,隻在自私自利四字”(《呻吟語·修身篇》), “隻把持得公字定,便自天清地寧,政清訟息,隻一個私字,擾攘得不成世界”(《呻吟語·治道篇》)。
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中的“公私相背,善惡所由”理論,抓住了個人和集體、自我與社會的關係這個倫理學的主要矛盾和問題,並研究了其中的主要內容和意義。以公為善,肯定了人應該從“天下正大的道理”去處置事,不應隻局限於一己之私意、私利,這是合理的有意義的。但是,除了極少數思想家之外,他們都在不同程度上誇大了公私的對立,而且抽象地看待公與私的相互關係,這就有失偏頗了。其實公與私的關係是具體的,它們不但有對立的一麵,還有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一麵;“私”有導致惡的一麵,也有其合理的積極的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