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 會二
第三節 宗教
涼州區地扼河西走廊東口,是絲綢之路上的重鎮。自漢以來,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等相繼傳入涼州。伴隨宗教而來的東西文化的交流,促進和豐富了漢文化的發展。目前,信教群眾22000多人,宗教教職人員507人,宗教團體5個,依法登記設立的宗教活動場所39處。
一、佛教
佛教於西漢末年傳入中國,何時傳入武威,史無明文記載。 兩晉南北朝時期,先後在武威境內出現封建割據國家政權,統治者把佛教做為維護和鞏固其統治的工具,加以提倡和推崇。
在兩晉南北朝三百多年問,涼州是翻譯和傳播佛經的中心地區。不但有大量佛經翻譯問世,而且有著名高僧先後由涼州前往中原一帶傳播佛教,為佛教在中國內地傳播起了重要作用。
唐朝曆代皇帝多信奉佛教,利用佛教為其政權服務。北宋初年,李氏父子(李德明、李元昊)先後派人到山西五台山禮佛拜僧,並著力營造佛寺佛塔,修複了因地震傾頹的涼州護國寺塔。這一時期,佛教在廣大群眾中得到信奉。西夏晚期,一些佛寺石窟已摻雜有西藏喇嘛教造像藝術成份。
公元1244年住涼州的西涼王闊端(元太宗窩闊台的三子),給西藏薩迦寺寺主薩班·貢噶堅讚致信,邀請薩班赴涼商議統一西藏大計,達成西藏歸附的協議,西藏從此統一於蒙古。
明朝,尊崇中原佛教和藏傳佛教,對一些佛教寺院又進行興建和修繕。明正統十年(1445)由英宗敕書頒賜《大藏經》l部共4000餘卷。原藏於海藏寺,現由武威市博物館保存。清代對中原佛教和喇嘛教相當重視,保存了明代時的佛教寺廟。清乾隆十四年(1749),武威佛教寺院有達摩庵等40餘座。 清末至民國時期,由於兵燹、地震等天災人禍,再加無人管理,許多寺廟斷垣殘壁。同時,由於人們現代科學文明意識不斷增長,雖然不少人在信佛,但已很少談佛學義理,許多人滿足於祈福保平安,出家為僧的人多為避亂世,求生存。佛教意識在一些教徒頭腦中逐漸淡漠。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由於忙於生產建設,加之政治運動衝擊,許多寺院被毀壞,不少僧人還俗務農。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落實宗教政策,重申信仰自由,宗教活動得到保護。1986年11月成立武威市佛教協會。開放海藏寺大雄寶殿為活動場所,開展佛事活動,自籌資金,塑造佛像,逐步重現昔日盛況。到2006年,信教群眾達11480人;教職人員31人,其中和尚25人,尼姑6人,佛教場所18處。
二、道教
道教傳入武威,約於兩晉時期,已有1700年的曆史。明清時期廣為流傳。《甘肅通誌》中載有明洪武時修建“玄貞觀”的記述。清代武威城鄉廟、觀很多。位於東關的玄貞觀,北門外的雷台觀及蓮花山的部分廟宇均為道教主要活動場所。民國16年(1927)武威大地震,多數寺廟毀於震災,因缺乏活動場所,道教從此趨於衰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文昌宮、呂祖廟住有道人。 武威道教有兩派,一是“全真派”,稱道人,出家住廟觀,蓄發、不結婚。二是“正一派”,稱遭士,娶妻,生子。從事發喪,作道場,祈福、禳災等活動。武威道士多為農民,平時參加農田勞動,除被人請去“祈神禳災”、“謝土”、“還願”等活動外,平時和俗人無別。 80年代恢複宗教活動以來,每逢農曆初一、十五,善男信女們攜帶香帛紛紛前往雷台觀焚香拜神,還願祈禱者不少。至2006年,信教群眾有456人;教職人員438人,其中正一派道士438人,道教場所4處。
三、伊斯蘭教
武威人稱回教、小教或清真教。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大食國王遣使朝貢,以後伊斯蘭教隨大食人傳入中國。武威回族比較集中的東關、張義的堡子街都建有清真寺,為伊斯蘭教活動場所。民國9年(1920)在武威城東關建起第一座清真寺,後毀於1927年的大地震。次年重建。40年代初期,回教徒已達5000多人,寺小人多,不利於開展活動,便於1942年在小寺基礎上建起涼州清真大寺。1966年“四清”及“文化大革命”期間,以危險建築物為由,拆除了清真寺經堂、過廳、浴室等建築物,遺址改建為民辦小學,原房僅存北樓。1981年恢複宗教活動後,學校遷出。1 984年4月開始動工修建大殿,至1986年9月完工。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回族同胞充分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複了每日必禮拜五次的禮俗:即寅時一次日晨禮、午時一次日晌禮、申時一次日晡禮、酉時一次日昏禮、亥時一次日宵禮。清真寺和宗教活動受到尊重和保護,進一步增強了民族團結。1980年12月,建立東關清真寺管理委員會。到2006年,伊斯蘭教信教群眾3290人;教職人員17人,其中阿訇2人,滿拉15人,伊斯蘭教場所2處。
四、天主教
天主教傳入武威約在康熙年間。據《甘肅通誌》載:“清康熙四年(1665),比利時會士方玉清從陝西漢中來武威傳教”。光緒四年(1878),羅馬教皇又派比利時韓默理主教率司鐸駐甘肅傳教,主教堂設在涼州鬆樹莊。 40年代末期,武威設總鐸區,總鐸為湯德望(德國籍)、張執衡(華籍),管轄教堂15座。有外籍傳教士16人,華籍神甫1人。1951年,有教徒4068人,其中鬆樹莊1629人。有房屋422間,土地589畝,醫療所5處,公墓3處。1952年,武威縣在天主教內開展了以“三自”(自治、自養、自傳)革新為中心的反帝愛國運動。湯德望等帝國主義分子被驅逐出國境,懲辦了天主教中的反革命分子。武威縣天主教走上了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道路,並成立了武威縣天主教愛國會。1981年3月,成立武威縣天主教鬆樹莊教堂管理委員會,1981年12月恢複武威縣天主教愛國會。截止1989年底有教徒約4000人。2001年7月市改區,更名為涼州區天主教皇國會。到2006年,有信教群5790人,教職人員19人,其中神父6人,修士3人,修女10人,天主教教堂8處。
五、基督教
最早來武威傳教的基督教傳教士是英國籍勞牧師。他於1887年受上海內地會派遣來武威傳教,住縣城海子巷李姓人家,一年後回國。之後,又有英國柏牧師夫婦來武威傳教。 武威基督教有4個派別,即內地會、浸信會、中華基督教會、基督複臨安息日會。1949年,共有信徒295人,其中男117人,女178人。 以上基督教各教派於1950年10月,聯合成立了武威基督教聯合會。1952年改組為“三自革新運動籌委會”。1954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武威縣基督教三自革新愛國運動委員會”。到2006年,有信教群眾980人,教職人員2人,基督教場所、點7處。
第四節 民政
一、機構
民國初期,武威縣政府沿清製設六房,戶房管理民政。後改六房為一、二、三、四科,一科管理民政。
民國24年(1935),武威縣政府改一科為民政科。民國30年(1941),縣政府設社會科,主管救災、救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社團登記等項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武威縣人民政府設一科管理民政。1950年3月5日改一科為民政科。1960年3月18日改稱民政局。1978年10月18日,改稱民政人事局。1984年5月,將民政人事局分設為人事局、民政局。1985年,縣改市後,稱武威市民政局。2001年7月,縣級武威市改為涼州區,武威市民政局更名為涼州區民政局。
二、優待撫恤
民國時期,國民政府雖曾頒布過一些優待軍人家屬的條例、辦法,但地方政府並未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武威縣根據國家規定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病故、失蹤軍人家屬,革命殘廢軍人、複員軍人、退伍軍人等列為優撫對象,在生產、生活上作了切實的安排。
1951年至1952年,武威縣對革命烈士家屬和病故軍人家屬5戶17人、軍屬207戶1063人、工屬13戶69人,給予代耕享受。1953年工屬代耕停止,對烈軍屬發放補助糧6842斤,占烈軍屬總人口的24.3%。1953年、1954年,由變工隊、互助組為烈屬、軍屬代耕。1954年、1955年,烈屬軍屬的代耕皆由初級、高級農業合作社包種包收。1956年,實現農業合作化後,對優撫對象的代耕製度改為評定優待勞動日製度,保證烈屬軍屬的收入達到當地中等勞動力水平,不足部分由農業合作社以優待勞動日辦法處理。
1981~1985年,對烈屬、軍屬優待的辦法和標準是:(一)優待勞動日。(二)優待土地。(三)孤兒、單身漢,從參軍之日起,每天按同等勞動力所得工分計算,加上其自留地的收入,折合現金,由公社或信用社保存(糧食由生產隊保存),待其退伍後,一並交給本人做為安家費用。從1986年9月起,取消原優待土地、糧食等辦法,一律改為以鄉、鎮統籌。
從1988年起,對抗日戰爭時期參加人民軍隊的複員軍人每月定額補助20元,對解放戰爭時期入伍年老體弱喪失勞力,曾立功、受獎、貢獻較大的複員軍人每人每月享受14元、12元、10元優待金。1989年,對享受定期撫恤的烈屬、犧牲軍人家屬(65人)的撫恤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城區10人,撫恤金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5元,農村的55人,撫恤金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40元;對享受定期撫恤的病故軍人家屬17人,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35元。對完全喪失勞動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革命殘廢軍人,每月發給護理費42元,隨後提高到60元。同年,對享受定期定量補助的農村377名複員軍人,由10元至14元分別調整到25元至30元。對生活有困難的優撫對象,先後共發放臨時困難補助款6000元。
1993年1月到2006年1月,曾多次調整“三屬”撫恤補助標準。2006年,全區共有“三屬”160戶,其中烈屬54戶,因公犧牲軍人遺屬50戶,病故軍人遺屬56戶。城鎮“三屬”撫恤金標準分別為4980元、4620元、4260元;農村“三屬”撫恤金標準分別為3120元、2940元、2760元。從1999年1月到2006年1月,連續12次提高在鄉革命傷殘人員撫恤金標準,9次提高在職革命傷殘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至2006年底,全區有殘疾軍人(含人民警察、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民兵民工等)457人。到2006年,全區享受定期定量補助的優撫對象有1028名,其中在鄉老複員軍人966名,帶病回鄉退伍軍人162名,在鄉老複員軍人每年補助198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年補助840元。
從1990年到2006年1月,按照上級規定,12次對西路紅軍老戰士的補助標準進行了調高,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1400元,在鄉西紅軍老戰士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200元,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360元。截止2006年底,全區尚健在的西路紅軍老戰士有李文英、趙天明2名。
三、邊界區劃
自1992年開始,相繼勘定了與接壤的古浪、天祝、民勤、阿拉善左旗、永昌縣的行政區域界線,經省邊界辦公室派工作組檢查驗收,正式簽定了協議。
經勘定,與古浪縣的行政區域界線大致呈東並向西南延伸,全長98公裏,起於騰格裏沙漠衝口門南約7公裏、麻黃塘井西北約3公裏、十字路井北約4.5公裏處,即武威市、古浪縣和內蒙阿拉善左旗行政區域交會處的0號界樁;止於泉腦南約0.8公裏處武威市、古浪縣和天祝縣行政區域邊界交會點的0號界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