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貨主
貨主即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外貿部門或進出口商,一般是由托運人、收貨人兩方構成的。托運人負責備齊貨物,在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並根據交易條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收貨人在買賣合同規定的地點領取貨物,根據交易條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3.貨運代理
貨根據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的解釋:“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並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貨物運輸的人,其本人並不是承運人。” 我國的有關資料將國際貨運代理定義為:“接受貨主或承運人的委托,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業務的企業。”
貨運代理是貨物運輸的代理人,由於其無貨物的所有權並沒有運輸工具,業務活動主要是為貨主和承運人提供服務:一是替貨主選擇運輸方式和運輸路線、負責租船訂艙,安排倉儲,繕製單據,辦理保險、報驗、報關等手續。二是替承運人組織貨源,簽發運輸單據。
國際貨運代理行業主要分為船務代理、貨運代理、租船代理、谘詢代理。船務代理即接受承運人的委托,在授權範圍內代表委托人辦理與在港船舶有關的事項。貨運代理是以貨主代理人的身份辦理訂艙及貨物的倉儲、報關、轉運等事項。租船代理是在市場上替貨主尋找船源、替船方尋找貨源,並以中間人的身份促成雙方訂立租船合同。谘詢代理是根據委托人的需要提供有關的信息、資料。
目前,發達國家的國際貨運代理業發展水平較高,企業規模大,業務範圍廣。而發展中國家的國際貨運代理業發展速度緩慢,多數企業規模小,業務範圍主要局限於國內,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有限。
國際上成立了一些相關的行業組織,如,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等。為了促進貨運代理業的發展,加強對該行業的管理,我國於2000年成立了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並出台了一係列有關的法律和法規。
(二)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組織機構
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組織機構是由交通運輸部門、外貿部門、貨運代理部門三方構成的。
1.交通運輸部門
包括交通部、鐵道部、民航總局、郵電部四部門,各部門下設許多機構或公司專門經營管理我國進出口貨物運輸事宜。
(1)交通部
水運方麵: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地方輪船公司、長江航運公司、珠江航運公司、中外合營輪船公司。
公路運輸方麵:各公路局、運輸公司。
(2)鐵道部
鐵路管理總局、各地鐵路分局。
(3)民航總局
中國民航總局所屬的各航空公司及地方民航公司。
(4)郵電部
郵電總局和各地郵電分局。
2.外貿部門
商務部所屬各專業總公司,地方外貿專業公司,從事外貿業務的其他國營或集體企業,各部委所屬的技、工、貿相結合的綜合性貿易公司。
3.貨運代理部門
商務部所屬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及各地分支機構、商務部批準的其他貨運代理公司、交通部所屬的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及各港口分公司。
思考題
1.什麽是運輸?什麽是國際貨物運輸?
2.簡述運輸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