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山西省擴大就業的政策建議1
“十二五”時期,山西省將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全麵實施充分就業發展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未來五年,山西省要堅持以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為重點就業群體,著力完善和落實就業政策,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全方位促進就業增長;把鼓勵創業作為富民工程來抓,完善鼓勵創業工作機製,完善促進創業的綜合政策體係,全麵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製定係統工作方案;要統籌城鄉,盡快建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能力。
為此,根據《就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以及國家及關於就業問題的相關政策法規,總結山西各地解決就業問題的經驗,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的做法,提出建立適合山西省情的擴大就業、實現充分就業的政策建議。
一、高度重視就業問題,實施積極的就業促進政策
(一)加強就業工作領導,建立就業目標責任製
1. 實現從追求GDP到改善民生的政府工作理念的轉變
關注民生,是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務。政府工作要從過去以GDP為主導逐步轉變到以解決民生問題為主導的發展理念上,將工作重點盡快地調整到改善就業環境和擴大就業上來,根據促進充分就業的目標確定經濟發展速度,根據控製失業率指標進行宏觀調控。將促進就業作為評價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最主要指標之一,納入到各級政府工作的主要職責中。
2. 加強政府對就業工作的組織與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職能責任,省、市、縣(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統一的統籌城鄉就業工作協調機構,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製,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實施促進就業目標責任考核製度,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促進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省、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促進就業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建立省級就業領導組織
建議成立山西省促進就業委員會,由分管省長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發改委共同牽頭,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各地市分管領導組成,在有關就業促進、政策製定、信息共享等方麵上下、左右相互聯係、溝通與協調,定時召開協調工作會,監督檢查就業促進工作效果。
山西省促進就業委員會可以根據各階段就業形勢,設立專項工作部,目前可以設立針對重點就業群體的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工作部、農村勞動力就業工作部、城鎮就業困難群體工作部;成立針對重點工作的發展家庭服務業特別工作組、非公經濟推動就業特別工作組、創業推進特別工作組。以後隨工作任務進行調整。
山西省促進就業委員會成員單位由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廳、省經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物價局、省扶貧辦、中國人民銀行山西分行、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省促進就業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副省長擔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發改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要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成人員。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成員單位主管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為辦公室聯絡員。
(2)促進就業委員會的職責
提出全省經濟發展與就業工作相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建議;
統籌規劃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就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