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山西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及障礙2(1 / 3)

第二章 山西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及障礙2

二、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

(一)製定重點產業政策,促進就業增加

研究表明,山西省勞動就業結構和產業結構錯位的矛盾比較突出。第一產業經濟增長拉動就業增長的能量略低,勞動力過剩且有加劇趨勢,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的增長潛力釋放殆盡;第二產業經濟增長拉動就業增長的能量較弱,吸納勞動力容量較小,但相對勞動生產率最高並呈逐年提高態勢;第三產業經濟增長拉動就業增長的能量較強,未來仍有繼續接納勞動力的能力,但相對勞動生產率略低並呈逐年下降趨勢。基於山西省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不均衡的現狀,應從以下幾方麵有所突破。

1. 加快第一產業的升級步伐,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提高勞動力就業水平

加快農業產業化步伐,探索農村經營體製變革,提高農業生產水平,讓農民從傳統農業中解放出來;政府增加對農業的資金投入,加強從政策、科技、裝備和科技人才等方麵的強力支撐,從根本上轉變增長方式,全麵提高第一產業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業剩餘勞動力向二、三產業有序流動和轉移,使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與山西省工業化、城鎮化的需求相結合,為山西省經濟增長提供更多的勞動力資源。

建議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以農田改造、水利建設、鄉村道路、村鎮及荒山荒地綠化、文化設施等為重點,為新農村建設設立專項資金,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性崗位,解決從農村釋放出來的富餘勞動力。

2. 加快第二產業內部結構調整步伐,發展19個勞動密集型產業

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是緩解就業壓力、保持社會穩定的必然選擇,也是加快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重大戰略調整。山西省第二產業結構重型化特征明顯,在山西省38個工業行業大類中,勞動密集型行業集中在食品、紡織、服裝、皮革、家具、造紙印刷和工藝品製造、化學纖維和橡膠、黑色金屬和非金屬礦采選業、通用、通信、交通設備製造等19個行業。這些領域的進入難度並不是很高,在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同時,與資金和技術相結合的現代勞動密集型企業,可以為勞動力就業提供大量新的崗位。政府在製定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扶持政策時,應從財政、金融、服務等方麵給予支持。

3.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解決就業問題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8]11號)明確了突出發展旅遊和現代物流兩大重點領域、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積極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加快發展農村服務業等重點領域;提出了山西省在生產性服務業、消費性服務業和農村服務業等18個領域的重點項目,包括旅遊業、文化產業、交通運輸業、現代物流業、現代金融業、科技服務業、信息產業、服務貿易、會展業、中介服務業、商貿流通業、餐飲業、酒店住宿業、房地產業、體育健身產業、社區服務業、市政與公共服務業、農村服務業等,提出15個方麵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等。

建議以進入資金門檻較低的服務貿易、中介服務業、商貿流通業、餐飲住宿業、體育健身產業、社區服務業、市政與公共服務業、農村服務業為重點突破,區分投資經營性崗位和公益性崗位,對前者吸納就業人口進行專項獎勵,對後者,采取政府購買崗位的辦法;資金從政府就業專項基金中支出。

(二)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擴大就業容量

1. 基本思路

全麵啟動實施服務業優先發展工程,以重點項目帶動全省的服務業發展。在市場準入上,將進一步降低服務業準入門檻。在資金支持上,加大重點服務業發展資金的投入。在稅費征收上,落實已出台的各項優惠政策。在價格政策上,對鼓勵類服務業實行水價、氣價、電價與工業同價政策。在要素供給上,土地、信貸要向鼓勵類服務業傾斜。通過項目帶動、政策支持等措施,不斷提高服務業在山西省經濟中的比重。

加強組織領導,繼續發揮山西省服務業發展聯席會議作用,指導、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方針、政策,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務,督促檢查服務業發展政策的貫徹落實。各市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各責任部門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責任分解和職能要求,研究製定相關服務業領域操作性強、具體細化的配套政策及實施細則,落實支持服務業發展的各項重點項目和政策措施。

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十二五”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基本框架已形成,確定兩條主線八大方向。一是要大力發展麵向生產的服務業,包括金融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等;二是要規範提升麵向生活的服務業,大力發展商貿服務業、家庭服務業、旅遊業、體育產業等。待《“十二五”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出台後,山西省應盡快製定山西省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結合山西省情,在《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8]11號)的基礎上,製定詳細優惠政策,尤其在家庭服務業方麵,要增加支持力度,製定專門政策。

2. 重點發展家庭服務業

(1)製定《山西省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43號)精神,大力發展家庭服務業,把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和病患陪護等服務為主的家庭服務業作為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的重要渠道,建議出台《山西省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製定發展目標並與年度、五年就業促進目標銜接;明確家政服務勞動用工政策和標準;落實員工製家政服務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大力加強家庭服務業行業協會建設;鼓勵農民工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開展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定向培訓,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推動一批中小企業做專做精,逐步扶持一批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搞好公益性信息服務平台建設。

(2)建立工作協調機製

成立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組成的發展家庭服務業特別工作組,山西省促進就業委員會管理,組織研究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重大問題,推動製訂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規劃計劃和措施,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單位要全麵做好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文化生活、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黨團和工會建設等各項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部門協調機製。

(3)統籌發展家庭服務業措施

根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服務業發展主要目標,製訂家庭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各類業態發展,研究製訂家庭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明確不同時期發展重點及支持方向。重點發展滿足家庭基本需求的服務;積極發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服務設施的運營,開展多層次養老服務;鼓勵發展殘疾人居家服務。大力發展滿足家庭特色需求的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業態。積極發展麵向農村的家庭服務業態,鼓勵家庭服務業向農村尤其是中心鎮發展,探索家庭服務社會化與農村居民家庭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服務模式。逐步優化城鄉區域服務業結構,構築滿足城鄉、地區、家庭之間不同消費需求的多層次、多樣化的家庭服務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