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諱莫如深(2)(1 / 2)

宋雨佳從北京開會回來,剛下飛機,就接到一個陌生的短信。內容是“警察在追我,我將直接去美,希望你先去,千萬不要回江。如果警察找到你,該說的說,不該說的別說,千萬別把自己扯進來,你好我就好。看後刪掉。”宋雨佳知道一定是楚天雄發的,她明白了,楚天雄一定是跑了,這也證明案子一定是他做的。自己應該怎麼辦?真的一走了之嗎?與他浪跡天涯?那終究不是辦法,早晚會被抓回,自己的後半生也就完了。不跟她走?自己能說清楚嗎?恐怕最小也是個包庇罪,甚至還會是貪汙罪,那樣可就無法挽回了。她回撥了幾次電話,對方都不在服務區。她馬上做出決定,將楚天雄給她的所有存單和銀行卡存進設在銀行的密碼箱。然後,才匆匆的回了家。

剛進家門,正準備回身關門,楊國安就站到了她的麵前。“你是宋雨佳嗎?”一個警官證遞到她眼前。

“是的。”

“認識楚天雄嗎?”

“認識。”

“那就對了,跟我們走吧。”

來到公安局張健的辦公室。這是在一個大辦公室裏麵用玻璃幕牆隔出的一個房間,正對著房門的是一組圈櫃,裏麵靠窗擺著一組沙發,沙發的盡頭橫放著一張大班台,上麵擺著一台電腦,後麵的一組書架把後麵的牆擋的嚴嚴實實。與房門相鄰玻璃牆上的百葉窗簾隔絕了外麵的視線。

楊國安坐在大班台後麵的轉椅裏,張建和其它警官都坐在沙發上,汪曉玲坐在大班台的一端記錄。宋雨佳坐在大班台對麵的班前椅裏,雖然和印象中的審訊室不太一樣,但宋雨佳還是有一種被審的感覺,她覺得受到了奇恥大辱。此時,她才明白楚天雄剛才信息的真正含義,她清楚,事情一定是他做的,而現在他已經跑了。我該怎麼辦,什麼事是該說的呢?什麼事是不該說的呢?她的大腦一片茫然,心情自然就懸了起來,她感到渾身的肌肉都在緊張,她甚至想上廁所。但她還是盡量控製住自己的情緒,表麵上顯得很鎮靜。

剛一坐下,楊國安就開始發問,他的目的很明顯,就是不給宋雨佳考慮的時間。“我叫楊國安,是安華市刑警隊的。最近發生了一起案子,與楚天雄有關。作為和他比較親近的人,啊,我可以這樣說吧?”說著用詢問的目光盯著宋雨佳。見她沒反對,又繼續說道:“有些事我們想向你了解一下,希望你能給予配合。”

宋雨佳機械地點了點頭,但心裏卻在盤算,警方究竟了解多少?自己應該怎樣回答才能既不傷害楚天雄,又能保護好自己。於是問道:“我沒弄清楚我究竟犯了什麼罪?你們為什麼審我。”

想探我們的底?楊國安心裏好笑。於是正色道:“你是聰明人,應該知道,沒有十足的把握,我們是不會來找你的。現在已經確認,楚天雄涉嫌參與了一起凶殺案,而且還有重大的經濟問題。找你來,就是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當然說不說在你,說多少也在你。但如果你故意隱瞞事情真相,你就犯了包庇罪,該負什麼樣的刑事責任你應當清楚。何去何從就看你的表現了。”

宋雨佳不再問了,也不再說話,她在等著警方的問話。她認為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有選擇的回答警方的問題,而不是自己主動去交代,這樣自己才不至於太被動。

楊國安看出宋雨佳的心態,問道:“怎麼樣?是我們替你說呢?還是你自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