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著力實施五項重大工程(計劃)

(一)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在繼續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和“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礎上,中央和省級政府共同實施“農村寄宿製學校建設工程”、“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等。中央重點補助“兩基”攻堅縣加快農村寄宿製學校建設,幫助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寄宿製初中和小學。

西部各省(區、市)政府要統籌使用好中央下達的各項資金,在合理布局、科學規劃的前提下,加快當地農村現有初中學校的改擴建步伐,改善基本的辦學條件,滿足更多確需寄宿的農村學生的要求,切實鞏固義務教育的普及成果,對確有困難的地區,中央適當予以補助。同時加強少數民族地區薄弱學校建設,推進多民族學生合校。加強邊境地區義務教育學校建設。

中央和省一級政府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區分不同的情況,采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雜費和對寄宿製學生給予生活費補助等措施,切實解決失學、輟學問題。

(二)西部教育信息化工程

積極推進西部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西部地區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加快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CERNET)升級和中國教育衛星寬帶傳輸網(CEBsat)的擴容,加強管理、服務體係及運行機製建設,形成教育信息化的“天羅地網”。

加快構建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體係,實現農村教育的跨越式發展。推進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的信息化建設,繼續加強高等學校信息化環境建設,促進優質網絡教育資源的整合與共享,使學校在當地信息化進程中發揮“龍頭”和載體作用。

加強符合西部教育信息化需要的教育信息化的標準建設和教育、教學資源開發。支持西部高校開展現代遠程教育。促進中東部優秀網絡教育資源向西部的傳輸,向西部地區提供優質教育資源。努力探索現代信息技術基礎上的教育方式,促進教育全方位的深刻變革。

加強對信息技術教育師資和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運行保障機製。

(三)西部地區職業教育振興工程

中央和省一級財政設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有條件的縣辦好一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成為當地職業教育與培訓的骨幹力量。建立職業教育助學製度,以貼息貸款等多種形式,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職業教育。采取政府適當補貼、學校適當減免學費、學生適當交費並加強與企業等用人單位合作的方式,擴大東部和大中城市中等職業學校麵向西部農村地區的招生規模。

堅持學曆教育和培訓並舉,統籌利用東西部各類職業教育資源,以“學校+企業”、“學校+實訓基地”、“農村+城市”、“東部+西部”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支持充分利用各類教育資源和現代遠程教育手段,加強對企業職工、農民的實用技術的培訓及農村基層管理幹部的培養。

支持西部地區通過改建、擴建和新建等形式,發展一批特色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鼓勵有條件的市(地)因地製宜舉辦綜合性、社區性的職業技術學院,鼓勵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單獨舉辦或與高等學校聯合舉辦職業技術學院。支持適應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要求和西部地區支柱產業發展需要的職業教育專業建設。

(四)西部高校創新與發展工程

支持西部地區高校改善辦學條件,擴大高等教育規模。推進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創新體係建設。實施好“十五”“211”工程,並繼續支持西部每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辦好一所較高水平的大學和培育一批知名學科,發揮龍頭與輻射作用。支持西部高校加強麵向西部大開發需要的人才培養基地、科研基地和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加快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和科研條件建設,構築科技創新和創造性人才培養的開放式研究平台。實施西部高校學術帶頭人和創新團隊計劃,加強西部高校科技創新隊伍建設。加強機製創新,完善激勵政策,努力營造能廣納海內外人才為西部所用和有利於拔尖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

(五)西部教師隊伍素質提升工程

加強教師培養工作,為西部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培養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合格教師。繼續實施“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鼓勵誌願者到西部地區任教。設立教師崗位專項資金,吸引高等院校畢業生和其它優秀人才到西部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從事一定時期的教師工作。試行師範院校高年級學生到農村地區學校實習任教製度。國家和地方財政設立“獎教金”,對在艱苦、貧困地區鄉村長期任教且表現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

製定優惠政策,吸引高層次人才,加強西部高校與東部及國外高校的合作與交流力度,努力提高高等學校教師隊伍水平。

大力加強教師與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重視少數民族“雙語”教師的培養與培訓,不斷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教學與管理水平。

六、深化教育改革,加強製度創新;調整結構,優化教育資源

(一)鞏固與完善教育管理新體製

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進一步鞏固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製,建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農村義務教育的管理機製和模式。強化市(地)級人民政府的統籌責任,逐步完善職業教育管理新體製。鞏固與完善中央和省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管理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體製。充分發揮中心城市在高等教育發展和管理中的作用,繼續推進中央、省與地(市)三級辦學。深化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推進高校依法自主辦學,加快招生、收費與畢業生就業製度改革。

(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調整人才培養模式,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全麵貫徹黨的十六大確定的教育方針,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國防教育,促進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推進雙語教學,提高少數民族教育水平。

以就業和創業為導向,轉變各類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的辦學與教學模式,開放辦學。實行靈活的“學分製”和“訂單式”教育,推行學曆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雙證書”製度,積極為未能升學的青年提供各種就業培訓。

積極推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加強“三教統籌”和“農科教結合”,加強農村初中“綠色證書”教育。充分利用農村中小學資源,特別是農村的村小,通過日校辦夜校等多種形式,積極麵向廣大農民群眾普遍開展實用技術和文化培訓,大力掃除青壯年文盲。同時充分利用各類教育資源,積極開展農村基層管理人員的能力培訓,提升農村基層管理人員的素質和管理能力。

認真實施“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全麵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高等職業教育要把培養在西部“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高技能人才作為根本任務,以特色求生存,以服務謀發展。高等農林、師範、醫學和高等職業院校,要進一步加大為“三農”服務力度,采取項目合作、技術轉讓、知識谘詢等各種方式,在人才培養、技術服務和農村文明建設上,發揮高等教育為農服務的作用。

(三)加大辦學體製改革力度,擴大教育資源

認真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努力營造有利於民辦教育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依法加強政策引導和規範管理,保障合法權益。在城鎮地區,積極扶持民辦幼兒教育的發展。深化公辦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體製改革,鼓勵發展民辦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快在西部地區形成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優勢互補、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格局。

(四)進一步深化人事製度改革,提高教師和管理隊伍素質

進一步加快編製核定工作,規範編製管理,完善編製定期調整製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核定的教職工編製,統籌分配縣內中小學校教職工編製,依法履行對中小學教師和校長的管理職能。依法實施教師資格製度,強化教師職業準入機製,堅持從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中擇優錄用教師,並逐步提高中小學、職業學校新聘任教師的學曆層次。改革學校人事製度,轉換用人機製,完善教師考核製度。推行教師聘任製,建立、健全教師交流製度和到農村任教服務期限製度,促進教師合理流動。鼓勵城鎮教師到農村從事1-3年的教學工作,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應有1年以上的在鄉任教經曆。采取積極穩妥的措施,堅決清退代課教師。

推行普通中小學和職業學校校長聘任製,積極建立公開選撥、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機製。完善中小學校長負責製,健全中小學校長考核、培訓、獎勵、監督等相關製度體係。

改進和推行高校教師聘任製,改善新任教師的學位、學科和學緣結構,切實加強西部地區高校高人才隊伍建設。深化學校內部分配製度改革,促進教師社會保障製度改革,形成有利於提高師德和業務水平的激勵和保障機製。

(五)加強製度創新,促進依法治教

實現教育的事業權、財政權和人事權的有機統一,大力提高管理效益。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加強教育督導工作,建立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製度,逐步健全與教育決策、執行相協調的督導與評估體係,形成鼓勵各地積極進取的激勵機製。嚴格監督檢查和過程管理,形成廉潔高效的教育工程管理和運行機製。建立支援和指導西部教育發展的穩定工作機製。切實加強教育行政執法責任製度建設,積極推動政府部門和高等學校為重點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構建規範的現代學校製度,規範學校章程,完善學校領導、管理、治學體製,建立學校依法自主管理和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機製。

(六)調整結構,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各級各類教育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切實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成果,按照小學就近入學,初中相對集中的原則,合理調整中小學布局結構。加強基礎教育尤其是義務教育階段的辦學條件標準化和辦學規範化建設,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提高基礎教育的整體水平。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為主體,進一步推進殘疾少年兒童義務教育的普及。繼續加強以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為重點的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在條件較好的農村地區,利用小學學齡人口下降的有利時機,鼓勵多樣化地舉辦學前教育,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率。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構建早期社區教育網絡,使學齡前兒童家長和看護人都受到兒童早期教育、衛生保健和營養等多方麵的指導。

加強高中階段學校建設,擴大高中階段教育資源。支持西部地區建設一批辦學規模較大、辦學條件較好、教育質量較高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探索發展綜合性高中和多種類型的非正規高中階段教育。促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協調發展。

不斷擴大高等教育資源,積極發展本科教育和發展地方經濟建設需要的高等職業教育,適度發展研究生教育。積極促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現代遠程教育、自學考試等各類高等教育協調發展。麵向西部大開發需要,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養、科技貢獻和社會服務方式。加快現代國民教育體係和終身教育體係建設。

七、加大對西部地區教育的支持力度

(一)繼續加大對西部地區教育的政策傾斜力度

繼續在高等學校設置、招生方麵給予西部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政策傾斜,不斷擴大西部地區高等教育資源,增加西部學生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機會。繼續在學位授予點審批和重點學科、實驗室建設、實訓基地建設、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等方麵對西部地區傾斜,增強西部地區高層次人才培養能力和高校科技創新能力。繼續在實施全國性的重大教育工程時,重點向西部地區傾斜,加快改善西部地區學校的辦學條件和信息化水平。繼續采取傾斜政策,加大對西部地區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繼續利用彩票公益金,大力支持西部地區青少年學生活動場所建設。繼續辦好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高校少數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大力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繼續支持西部少數民族地區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培養。

(二)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支持西部地區教育

1.加強教育對口支援,提高援助實效

繼續實施好“東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西部貧困地區學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學校對口支援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貧困地區學校工程”及“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計劃”。啟動“縣對縣”教育對口支援和職業學校對口支援工作。在對口支援工作中,要充分發揮支援地區所派教師的傳、幫、帶作用。到貧困地區支教人員的工資,由支援地區的財政負擔。受援學校教師到支援學校學習培訓的費用原則上由支援地區財政負擔。對口支援應突出重點,提倡抓住某一項具體工作,從設計到完成,硬件、軟件充分銜接後,以“交鑰匙”的方式開展對口支援,盡可能減少受援方配套資金。

2.建立激勵機製,吸引廣泛支持

積極鼓勵東、中部地區的社會力量到西部辦學和東、中部的高等學校與企業到西部合作舉辦民辦機製的獨立學院。鼓勵東、中部地區和海外人士、組織以各種形式支持西部教育,鼓勵社會各界向西部地區教育的捐贈。製定西部邊遠貧困地區津貼、補貼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教師其他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到西部地區任教。

3.擴大開放,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擴大教育開放,繼續實施西部人才培養項目,加大吸引海外優秀人才回國工作的力度,鼓勵海外留學人員以各種形式為西部教育發展服務。繼續爭取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對西部教育的支持。積極推動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擴大中外合作辦學規模,利用國際優質教育資源,提升西部教育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