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人口普查,先要設定一個基準時間,比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以保證普查的準確性。古代的人口調查登記,也有一定的時間設定,但不像當今社會那樣精確,通常情況下是在農閑時間進行,並與賦稅征收時間相銜接。

《漢書·高帝紀》中有“八月,初為算賦”的說法。初,表明是第一次。算賦,就是人頭稅,漢初曾規定百姓年齡在15歲至56歲的,每人每年得交120錢,稱“一算”,用作軍賦。到東漢時,就有“漢法常因八月算人”的說法,表明八月登記人口,征收軍賦,已成定製。

其實,在漢代之前,已有八月登記戶口的記載。後世發掘出的秦代簡牘文書中,就有某人於某年八月“傅為大隸臣妾”之類的記載。傅,就是登記;隸臣妾,是官府的男女奴隸。有時,也有“三月某日籍”的記載,表明也有在三月登記戶口的作法。秦漢以後,則大都以農曆的年末歲首(一般為正月)作為常規性戶口調查登記的法定時間。如現存西涼建初十二年(公元416年)戶籍,每戶戶籍下麵都注明“建初十二年正月籍”字樣。漆繪木俑

除了定期的戶口調查登記外,曆代還有一些特殊的不定期的戶口調查,在戰亂時期尤其如此。比如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後,由於文化相對落後,對中原地區的典章製度不甚了然,加之長期內征外戰,難以進行定期和規範的戶口調查登記,就用不定時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括戶”方式調查戶口。所謂“括戶”,就是搜查人口,特別是擄掠漢人為奴。

至於正常的戶口調查登記,之所以放在八月或正月進行,顯然是與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和征收賦稅的方便性有關。因為農曆八月是收獲季節,這時登記戶口,同時可以征收賦稅,“算人”、“算賦”簡便易行。而正月是農閑時間,此時登記戶口,不會幹擾農業生產,故後代的戶口調查大都放在農曆正月。

八月“算人”和”算賦”之時,還常有一些其他內容加在其中。據說漢代八月調查戶口時,宮中就派官員領著相麵術士到都城洛陽附近的鄉村,選擇年齡在13歲以上、20歲以下的相貌美麗、合乎相法的少女,帶到後宮,做進一步挑選後供皇帝禦用。

皇帝趁機謀私,百姓自然無話可說,或有話也不敢說。有趣的是,民間也常借這個機會“派對”。比如三國時,孫吳的(今雲南西部靠近越南一帶)太守薛綜在向孫權彙報工作時說:“我初到這個地方,見當地的年輕人喜歡等到八月登記戶口時,趁男女聚會之機談情說愛,自己選擇配偶,父母也不能阻止。”男婚女嫁,當然在情理之中,隻是不清楚屬小民效法皇家風範,還是風俗起自民間,天子也受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