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下令“使黔首自實田”。黔首,泛指當時的平民百姓;自實田,就是自己申報土地占有情況。而在統一六國之前,秦國還有令百姓“自占年”的詔令,所謂“自占年”,就是自己申報年齡。到了漢代,則叫“自占名數”,因為漢代的始皇銅權戶籍又叫“名籍”,自占名數,就是自己申報姓名、年齡等情況。唐宋時,則有“手實”之稱,要求戶主親自具狀申報家中人口及田產等情況。
自占,是戶口調查登記的一個前提。自占之後,還要“案比”,即由官方查驗比較。先秦典籍中,已有“案比”的說法,即案驗身份、比較貧富。秦漢以後,則成定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