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製度的特點是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凡隸於八旗者皆可以為兵。實際上,清代兵有常數,餉有定額,隨著滿族人口的不斷增加,並非所有滿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後來披甲的人數占滿族人口的比例愈來愈小。清太祖、太宗時期,八旗組織有較快的發展。入關前滿洲八旗共三百零九個佐領,又半分佐領十八個;蒙古佐領一百一十七個,又半分佐領五個;漢軍佐領一百五十七個,又半分佐領五個。八旗滿、蒙、漢佐領共五百八十三個,又半分佐領二十八個。清統治全國之初,由於統一全國的戰爭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鬥爭,滿洲八旗發展迅速。康熙時滿洲佐領達到六百六十九個,嘉慶時增加到六百八十一個。此後維持在這一水平上。蒙古佐領順治時增加十一個,康熙時又增加七十六個,雍正二年(1724)定製為二百零四個。八旗製度建立時有蒙古人編在滿洲八旗內,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領三十五個,又半分佐領兩個,編在滿洲八旗下。順治十五年有漢軍佐領二百零六個,又半分佐領三個。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二百五十八個,又半分佐領一個。雍正十二年定製為二百七十個。此後,因八旗生計愈來愈困難,一部分漢軍出旗為民。乾隆五十五年(1790)漢軍佐領減少到二百六十六個。此後終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額數,清末光緒、宣統時,實存職官約六千六百八十人,兵丁十二萬人。
八旗初建時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滿洲成員皆隸於滿洲八旗之下。旗的組織具有軍事、行政和生產等多方麵職能。入關前,八旗兵丁平時從事生產勞動,戰時荷戈從征,軍械糧草自備。入關以後,為了鞏固滿族貴族的統治,加強對全國各族人民的控製,同時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後顧之憂,更好地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備兵製和兵餉製度,與綠營共同構成清朝統治全國的強有力的軍事工具,八旗兵從而成了職業兵。八旗兵無論滿洲、蒙古或漢軍,均以營為單位,由都統及副都統率領,稱作驍騎營,用於駐防或征戰。並有炮營、槍營、護炮藤牌營,附屬於漢軍驍騎營。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製度。如封爵,天命、天聰八旗大纛時期定王公爵止於貝勒,崇德元年始定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九等。順治十年(1653)增奉恩將軍為十等。亦有異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漢人甚少。清代世職,太宗時與官名本多相同,順治四年成為榮譽稱號。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為男爵,阿達哈哈番為輕車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為騎都尉,拖沙喇哈番為雲騎尉。八旗按引軍旗色定戶籍。壯丁原則上三年編審一次,分正戶、另戶、另記檔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興辦宗室覺羅學、官學等,課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喪等均有規定。清初定滿漢不通婚,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實際上民間早已通婚。
禁衛軍製清朝定都北京以後,絕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駐在北京附近,戍衛京師的八旗則按其方位駐守,稱駐京八旗,俗稱京旗。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駐全國各重要城市和軍事要地,稱駐防八旗。駐京八旗負責皇宮和京師的安全,實即禁軍。清禁衛軍製大類有二,即郎衛和兵衛。郎衛即指禦前侍衛,專門負責皇帝及後妃等的警衛與服務,其內部又根據具體任務的不同,設置侍衛處、鑾儀衛、善撲營等不同的機構。侍衛處初選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眾者分班人值,掌上三旗侍衛親軍之政令,供宿衛扈從之需。鑾儀衛亦係侍從武職,掌管帝、後車駕儀仗等機構。宣統元年(1909)避溥儀名諱,改為鑾輿衛。善撲營,順治初年曾設善射鵠、善強弓、善撲等侍衛,各有專管,統在三旗額內。康熙八年為懲治鼇拜專橫亂政,選侍衛中一部分年少有力者練習撲擊之戲,鼇拜入見時,即令侍衛等掊而縶之,於是有善撲營之設。該營專習摜交、射箭、扁馬馬等技藝,供皇帝遊玩宴樂時表演。兵衛即指京師及宮禁的警衛,也根據不同的任務及防衛的需要,分設前鋒、護軍、步兵等不同的營製。
八旗的駐防入關以前,已有八旗駐防之設。清統治全國以後,分為畿輔駐防、東三省駐防和各直省駐防。畿輔駐防為守衛京師附近地區,包括保定、張家口、熱河、察哈爾及木蘭圍場等地。各省駐防多為省會或重鎮。八旗駐地及兵額,視各代而有增損、裁並,但變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國駐防共有八百一十七個佐領。
八旗在全國各地駐防,一般不設都統。在重要地區如盛京、吉林、黑龍江、江寧、杭州、福州、廣州、荊州、西安、成都、綏遠等處設將軍。凡設將軍處下設副都統。將軍為該地區的最高軍事長官,但不理民政。後熱河、察哈爾由副都統升為都統後,即為該地區長官。
八旗的旗務管理無論滿洲、蒙古或漢軍,均由固山額真管理。順治十七年,固山額真一律改稱都統。各旗均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雍正元年,設八旗都統衙門,由上述各旗都統二十四人及副都統四十八人組成,掌滿洲、蒙古、漢軍八旗之政令,稽其戶口,經其教養,序其官爵,簡其軍賦。凡八旗之方位,京師及各地之駐防,陵寢守衛,壯丁編審,選子弟充執事,選送秀女,以授地之法定八旗世業,奴仆管理,田租定額,房產購置,紅白賞恤,選送俊秀入官學出具考試名冊,會選旗營官員,功過勸懲,世職襲廢,稽戶丁,定兵額,選馬甲等等,無不統一管理。
八旗的興衰八旗製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礎上,入關前沒有兵餉規定。天聰四年皇太極說:“我國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嚐偏廢。”當時,興京(今遼寧新賓)內城居宗室勳戚,外城居宿衛親兵萬餘。此外遠近十餘萬戶,散處遼河東西,無事耕獵,有事征調,征調時所發行糧也很有限。清統治全國以後,八旗兵餉的主要形式是坐糧,包括錢、糧兩部分,從征時發給部分行糧。八旗兵丁按其兵種可分為親軍、前鋒、護軍、領催、馬甲、步兵、炮甲、養育兵、匠役等,其兵餉的數量亦有所差別,且時有增損。
清軍入關,滿族人口大量湧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區,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閑散人口的生活,從順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進行了三次大規模的圈地運動,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萬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畝。八旗兵丁的份地為五晌(一晌約六畝),終清沒有大的變化。兵丁份地大多數靠本人帶同家屬從事耕種,後迫於生計多被典押出去。清初規定旗民不交產,幾經反複,直到光緒三十一年才最後取消禁令。
清統治全國以後,由於八旗製度的嚴重束縛,八旗兵丁生計日漸拮據。八旗生計問題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問題。康熙、雍正時業已出現,乾隆初更趨嚴重,從而引起清統治集團的嚴重關注。康熙、雍正時曾先後賞賜銀兩數次,但不久即罄盡無餘,於是增加兵額,擴大食餉麵。雍正二年始設教養兵,後改稱養育兵,給予錢米。光緒時養育兵共計兩萬七千四百零八人,清末達到兩萬九千二百零七人。乾隆時曾準許京城和各省駐防漢軍八旗出旗為民,令其各得生計。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計問題非但沒有解決,而且陷於貧困的境地。
八旗製度從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後清朝覆滅,共存在二百九十六年。它是清王朝統治全國的重要軍事支柱,曾在中國曆史上起過積極和進步的作用,為發展和鞏固多民族統一的國家、為保衛邊疆防止外來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滿族社會的發展,更起到不可磨滅的作用。隨著曆史的嬗變,八旗製度中落後的一麵也日益明顯,嚴重地束縛了滿族人民的發展,在征戰中的作用也愈來愈小。八旗製度與清王朝的命運緊密地聯係在一起,經過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個曆史過程。
漢軍八旗
清代軍事組織名稱。與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共同構成清代八旗的整體。其建製、旗色與滿洲八旗、蒙古八旗(見八旗製度)同。清太祖努爾哈赤時,將降服的漢人編成十六個佐領,隸滿洲八旗。明崇禎四年(1631),皇太極為平衡八旗旗主諸貝勒的軍事勢力,以漢人精於火器,撥出漢人別置一軍,名“烏真超哈”(“烏真”,漢語“重”的意思,“超哈”,漢語“兵”或“軍”的意思),佟養性為昂邦章京(總管)。十年分為二旗,石廷柱為左翼一旗固山額真(見都統),馬光遠為右翼一旗固山額真。十二年分為四旗,石廷柱、馬光遠、王世選、巴顏為固山額真。禦用撒袋十五年增編為八旗,以祖澤潤、劉之源、吳守進、金礪、佟圖賴、石廷柱、巴顏、李國翰為固山額真,計一百二十九個佐領,兩萬四千五百人。進關後,因形勢劇變,陸續編進了新投降和改編的漢人官兵,發展為二百七十個佐領,兵額兩萬人。編製擴大一倍多,兵額卻少於初建。官多兵少,體現了籠絡漢降官的政策。康熙中期以後,為加強對其控製,參領以上員缺,每以滿洲八旗、蒙古八旗補授。
綠營
清朝常備兵之一。順治初年,清廷在統一全國過程中將收編的明軍及其他漢兵,參照明軍舊製,以營為基本單位進行組建,以綠旗為標誌,稱為綠營,又稱綠旗兵。全國綠營兵額總數,時有增減,在鹹豐以前大約六十萬左右,較之八旗兵多三四倍。在清代前期,尤其是在康熙初平定三藩之亂及在乾隆中葉以前的曆次戰爭中,綠營都曾起到重要作用。綠營主要是步兵,分為戰兵和守兵兩種,此外尚有馬兵(騎兵)和水師。其營製分標、協、營、汛四種,總督、巡撫、提督、總兵所屬稱標,副將所屬稱協,參將、遊擊、都司、守備所屬稱營,千總、把總、外委所屬稱汛。標、協管轄一至五營不等,營以下分若幹汛。每營的人數少則二三百人,多則六七百人。按道裏遠近,計水陸衝緩,分汛布防。其建製分京師、行省、邊區三個方麵。京師設巡捕五營,統於步軍統領。在內地各直省,均有綠營兵駐守,但經製及兵額不一,其中閩廣最多,安徽最少。綠營的軍職,以提督為最高,節製總兵以下各級軍官。而各省區綠營,自巡撫、提督、總兵各標以下,統歸所在總督節製。巡撫原則上不節製提鎮。但在不設總督的省份及巡撫兼任提督的省份均可節製鎮協。此外,江蘇、湖南、福建、台灣、甘肅、新疆和貴州等省,巡撫也有節製總兵之權。總督、巡撫、提督、總兵除了統轄本標官兵外,還兼轄若幹協營。個別省份的八旗駐防將軍,如伊犁將軍、成都將軍亦統轄、節製部分綠營兵。在邊區,新疆、蒙古和西藏建立了屯戍製度。地方綠營基本任務是“慎巡守,備征調”,此外還擔負差役、西北用兵、東南海防和邊防、屯戍、河工、漕運、守陵等任務。綠營的這一套嚴密的組織係統,發揮了臂指相使的鎮壓功能,成為清王朝維護其統治的主要支柱和武裝力量。
同時,清統治者為了防止藩鎮割據,驕兵跋扈,在綠營中采取了一係列防範措施。第一是以文製武,地方綠營的各級統兵官均歸地方最高文官統轄或節製。第二是確立了一套互相分權,相互牽製的體製。如總督有權節製巡撫、捉督、總兵,而提督和部分巡撫也可節製總兵以下各級武官。遂分散和限製了總督的指揮權。又如總督、巡撫、提督都有調遣兵馬的權力,但是,除了統轄為數不多的本標官兵外,都不直接統轄其他鎮協營兵。重兵是由總兵管帶,調兵信牌而總兵雖有管帶兵馬的職任,卻無調遣兵馬的權力。這都是為了防止兵權過於集中。第三是實行兵皆土著,將則調補,兵籍和兵餉的發放統歸兵部的製度。於是將不得私兵,兵不為將有,權利悉歸中央。
清代中期以前,綠營尚稱精銳。但以後承平日久,營務廢弛,日趨腐敗。自嘉慶初年鎮壓川楚白蓮教起義時即已不能得力,至鹹豐間鎮壓太平軍時,更屢戰屢敗。於是自同治至光緒年間曆經裁汰,最後被改編為巡防營,失去了常備軍的作用,綠營之製僅存空名而已。
新軍
清朝末年編練的新式陸軍。光緒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後,廣西按察使胡烯菜奉清政府之命用西法編練“定武軍”,共四千七百人,初駐天津附近的馬廠,後移駐小站,是為編練新軍之始。次年末,胡烯菜調任蘆漢鐵路督辦,袁世凱以浙江溫處道名義接替,遂將“定武軍”改稱“新建陸軍”,擴充至七千人;與此同時,張之洞在署兩江總督任內也編練了一支兩千多人的新軍,名為“自強軍”。二十四年十月,“新建陸軍”改為“武衛右軍”,直接受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榮祿節製。二十五年,袁世凱率新軍到山東鎮壓義和團運動。翌年,袁世凱將山東三十四營舊軍按新式營製進行改編,命名為“武衛右軍先鋒隊”,使“武衛右軍”增至兩萬餘人。《辛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倡行“新政”,改行常備軍製,並於二十九年十月成立總理練兵處,以奕勖為總辦,袁世凱為會辦,鐵良為襄辦,令各省成立督練公所,由總督、巡撫或將軍、都統兼任督辦,負責練兵事務,擬在全國以新軍取代舊軍(八旗、綠營)。三十一年春,北洋常備軍按新製統一番號,改稱陸軍,各省也按新章編練陸軍,或改常備軍為陸軍,共計劃編練三十六鎮。三十二年,兵部改為陸軍部,隨著新軍編練的發展,人數又有擴充。其編製分鎮、協、標、營、隊、排、棚,各級軍官稱統製、協統、標統、管帶、隊官、排長和正副目,每鎮額設官兵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二人,包括步、馬、炮、工程、輜重等兵種。軍官多由學習軍事的留學生和國內各武備學堂的畢業生擔任,士兵則采取招募製,選拔標準比較嚴格,對年齡、體格和文化程度等都有明確規定。三十三年,陸軍部奏定《全國陸軍三十六鎮按省分配限年編成辦法》,新軍編練在全國鋪開。但到清亡為止,隻練成十四個鎮、十八個混成協、四個標和兩協禁衛軍。清朝政府編練新軍的目的雖在於鞏固已垂死的封建統治,但對中國軍製是一重大革新。後來新軍在革命黨人的影響下,大量走向革命,成為清王朝的掘墓人。
清將軍
清武職官名。春秋時期各諸侯以卿統軍,故通稱卿為將軍。戰國時期始為武官之名。秦漢以降曆朝皆置之,或常設,或暫置,名目繁多,權位各異。清代將軍大體有五類:①駐防八旗的最高長官之一。初製正一品,乾隆三十三吳三桂像年(1768)改為從一品。全國共設十三人,分別守於盛京、吉林、璦琿、綏遠城、江寧、杭州、福州、廣州、荊州、成都、西安、寧夏、伊犁。凡駐守直省之將軍掌駐防旗營的軍政事務,駐守邊疆地區之將軍則為該地區的最高軍事行政長官。②駐紮外蒙古地區的軍政長官之一。雍正九年(1731),設定邊左副將軍(駐烏裏雅蘇台)一人,掌管喀爾喀蒙古及唐努烏梁海部之軍政。③出征時臨時軍事統帥。鹹豐以前各朝用兵時多置之,事畢則省撤。多簡王、貝勒、貝子、公或都統、總督等親信大臣任之。所加名號不一,如征南大將軍、撫遠大將軍、揚威將軍、靖逆將軍等,而品秩俱從原官。④宗室封爵之第九至十二等。依次為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⑤武職封贈官階名號。初為綠營正二品至從五品的封贈官階,依次為驃騎將軍、驍騎將軍、昭勇將軍、懷遠將軍、明威將軍、宣武將軍、武德將軍、武略將軍。乾隆中期八旗與綠營製度劃一,遂於乾隆五十一年(1786)定製為正一品建威將軍(公、侯、伯同)、從一品振威將軍、正二品武顯將軍、從二品武功將軍。
提督
明清武職官名。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其製始於明,但當時並非固定之職官名稱,不設員額,亦不常置。至萬曆時(1573~1620)始為專設之官。清因之。於各省地方額設提督十九人,秩從一品,統帥所屬綠營官兵。是一省綠營最高級軍官。計有直隸、福建、湖北、陝西、甘肅、新疆、四川、湖南、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各一人;兼轄水陸提督者,江南、鍁江憊一人;其以巡撫兼提督事者,有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五人。另設外海、內河、長江、福建、廣東水師提督各一人。凡水陸提督統轄所屬官兵,各就其職掌,分防要地,或遊弋巡哨,修整武備,皆受總督節製。
都統
武職官名。始見於前秦。建元十九年(383),苻堅興兵攻東晉,征富家子弟年二十以下者三萬餘騎,置少年都統一人領之。唐及遼、金亦置。清代都統有三類:①八旗組織中一旗的最高軍政長官。滿語稱“固山額真(gusaiejen)”。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置,順治十七年(1660)定漢名為“都統”。滿洲、蒙古、漢軍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秩為從一品(初製正一品)。分掌各該旗之戶籍、田宅、教養、營製、兵械以及選官序爵、操演訓練等軍政事務。②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之一。於不設駐防將軍之地置之,如察哈爾都統(駐張家口)、熱河都統(駐承德)。除掌駐防旗營軍政事務外,並兼管駐防地區的民政事務。此外,山海關、密雲、青州、涼州等地還各置副都統一人,亦為該處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③駐紮新疆地區的軍政長官之一。乾隆四十八年(1783),置烏魯木齊都統一人,掌烏魯木齊地區之軍政,並節製吐魯番、巴裏坤、古城、庫爾喀爾烏蘇各處。統 兵 製 度三、統兵製度
文武分途
“商鞅變法”是大家都熟悉的故事,但人們往往並不清楚商鞅是以怎樣的身份、怎樣的官職來主持變法和政務的。據《史記》的記載,公元前356年的第一次變法時,商鞅是以“左庶長”的身份主持變法的,這是當時秦國的第十級爵位稱號。四年後他因主持變法有功被提升為“大良造”(第十六級爵位),並領軍圍攻魏國的安邑(今山西夏縣)。公元前350年他再次主持變法,《史記》沒有說明當時他的爵位或職務。公元前340年商鞅又被任命為“將”,領軍進攻魏國。他設下圈套,騙過去的老朋友、魏國的將軍公子印到陣前來與他敘舊,活捉了公子印,然後乘機大舉進攻,打了個大勝仗,於是被封為最高爵位“列侯”,封商於地方15“邑”。不過對於這塊封地他並沒有直接的統治權,仍然在朝廷執政。到公元前338年他被仇敵誣告“謀反”,倉皇出逃到自己的封地,發兵抵抗,很快就被朝廷軍隊粉碎,落得個車裂的下場。
商鞅主持變法以及領兵的爵位、職務變化,表明當時正處在從貴族掌政向職業官僚製度轉化的過程中,職業軍官或者按照中國傳統稱之為“武官”、“武將”的係統也正在形成之中。
中國直到春秋時期還處在部族國家階段,各級貴族掌握著政治權力。周天子以下的公、侯、伯、子、男各級貴族分封於各地組建國家,號為“諸侯”。周天子的朝廷有公、卿、大夫等貴族主持朝政,各個諸侯國的國君也依靠卿、大夫等貴族執掌政務,分工有管軍事的司馬,管司法的司寇等,但這些貴族各自有封地、采邑,全都世襲職位,號為“世卿世祿”。卿有上、中、下之分,大夫也有上、下之等,一般並沒有明確的文、武官職分類。平時在朝處理政務,有些被天子或國君指定為執政,統攬全局:在戰爭時期一般卿受命為“帥”或“將”(都是指揮的意思)領軍出戰。據《公羊傳》解釋,如果領兵的貴族地位高、而且軍隊規模大,就稱之為“帥”;如果領兵貴族地位高而軍隊規模不大,就稱之為“將”。由於上卿經常領兵,因此也尊稱為“將軍”。臨戰時,將、帥會分派大夫為“尉”、“禦”、“右”等戰術指揮職務。
戰國時期原來的舊氏族貴族逐漸退出政治舞台,以原來的“士”為主體壯大起來的新貴族全麵執掌各國政務。比如秦國實行二十等軍功爵位製,建立起新貴族等級製度。這些新貴族並沒有世襲地位,他們的貴族地位來源於他們對於國王的效忠與文治武功,他們的封地隻是他們俸祿的補充,他們的爵位稱號也與過去的不同。開始的時候他們也和過去的貴族一樣,在朝執政,出朝領兵。
隨著各國君主專製中央集權的加強,新貴族向職業官僚轉化。同時由於戰爭日益頻繁,作戰的規模和地域也不斷擴大,作戰時間不斷延長,作戰形式日益複雜,而士兵成分也多樣化,需要有專職的軍官擔任指揮,原來隻是臨時戰地指揮員的“尉”逐漸成為專職的軍官。到戰國末年,各國都建立職業軍官體係:“尉”為武官的統稱,指揮一“部”軍隊的為“部尉”或“校尉”,另外縣有“縣尉”,郡有“郡尉”,為當地的司令官;以上有“都尉”,可以指揮某一戰區或戰役方向;朝廷設立“國尉”(或尊稱“太尉”),相當於軍隊的總司令,與丞相平級。秦國後來還設立衛戍京城的“中尉”,警衛宮廷的“衛尉”等專職武官官職。公元前260年秦趙長平大戰,秦軍先是連續攻取趙軍兩個陣地,殺死趙軍四個尉官,以後又攻破趙軍西邊的營壘,打敗趙軍兩個尉指揮的軍隊並俘獲這兩個尉。
雖然職業軍官係統已經形成,但當時仍然保留以爵位表示級別的慣例。“將”主要是指戰地指揮官,比如秦國名將白起,在公元前294年為左庶長,“將而擊韓之新城”。獲勝後爵位升至“左更”(第十二級爵位),第二年又為“將”,指揮秦軍與韓、魏兩國聯軍在伊闕大戰,斬首24萬,還俘虜了聯軍統帥公孫喜,攻取五座城池,於是被任命為“國尉”。下一年爵位升至“大良造”,再次指揮進攻魏國,攻取大小6l座城池。以後連年進攻魏、趙、楚國,迫使楚國遷都。秦國將楚國原都城郢改為南郡,封白起為列侯,號“武安君”。長平大戰,白起又被秘密任命為“上將軍”指揮最後決戰。後來白起因與當時的丞相應侯範雎有矛盾,被免去官職與爵位,降為“士伍”(平民),最終被迫自殺。又如趙國名將趙奢因在公元前269年的“閼與之役”中戰勝秦軍,被封為列侯,號“馬服君”;另一個功臣許曆為國尉,兩人得以與廉頗、藺相如同位。秦軍軍官出征時往往是以爵位來表示級別,如公元前260年,“左庶長”王齙進攻韓國上黨,第二年秦國又使“五大夫”王陵攻趙國邯鄲。
戰國末年各國逐漸直接以武官的官職來表示級別,“將軍”除了表示是戰地指揮官的意思以外,也可以直接來表示級別。職業軍官製度已經完全形成。秦國自秦莊襄王即位(前249)後派出作戰的指揮官都稱將軍,不再用爵位表示級別。公元前247年魏國召回避禍僑居趙國的信陵君魏無忌,以“上將軍”名義指揮五國聯軍,大敗秦將軍蒙驁指揮的秦軍。秦王政發動全麵征服六國的統一戰爭時,也不再將有戰功的將軍封侯或賜予封地。公元前226年秦國打算滅楚國,因以數千人猛追燕太子丹而出名的勇將李信,宣稱隻要20萬人就足以滅楚,秦王很高興,結果第二年秦軍在平輿打了個大敗仗,兩個堡壘被攻破,七個都尉被殺,秦王隻得親自到老將軍王翦隱居的地方去請他出任滅楚統帥。王翦要求配備60萬大軍,又向秦王請求“美田宅園池”,說:“為大王將,有功終不得封侯,隻好及疇以請園池為子孫產業耳。”到了前線還五次派使者回都向秦王請求肥田美宅,做出一副隻知道撈取實惠,沒有野心的樣子,以安秦王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