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
作者:李鳳英
摘 要:在能源形勢日趨嚴峻、傳統能源日漸枯竭、環境汙染日益嚴重的情況下,大力發展風電可再生清潔能源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但是,隨著風電項目的快速發展,融資難、融資成本高已成為製約風電發展的一個難題。本文從風電發展的現狀與前景分析入手,分析了目前風電目前采用的融資方式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優化融資結構對於促進風電發展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風電融資
一、風電發展的現狀與前景
能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是人類生產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質保障。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能源的需求也越來越高。長期以來,我國電力供應主要依賴火電。“十五”期間,我國提出了能源結構調整戰略,積極推進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供應,改變過渡依賴煤炭能源的局麵。風能是一種可再生清潔能源,風電與火電相比,不僅節能節水無汙染,而且對保護生態環境大有好處。2005年我國通過《可再生能源法》後,我國風電產業迎來了加速發展期。2008年我國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15.3萬千瓦, 2009年容量達到2200萬千瓦,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2010年風電裝機容量有望達到3000萬千瓦,躍居世界第2位。到2020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億千瓦。屆時,風電將成為火電、水電以外的中國第三大電力來源,而中國也將成為全球風能開發第一大國。
二、風電項目目前融資方式及存在問題
(一)風電融資成本偏高
風電的融資成本主要是貸款利息。由於風電的固定資產投入比例較大,資金運轉周期較長,一般為6-10年,造成風電項目建成後財務費用居高不下,形成的貸款利息較高,為企業的經營發展帶來沉重的債務負擔。
(二)風電生產缺乏優惠信貸政策支持,融資相對較難
雖然風電屬國家鼓勵發展的新興產業,但目前仍執行一般競爭性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率,貸期相對較短,而且缺乏優惠信貸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對風電項目的貸款要求必須有第三方進行連帶責任擔保,使風電企業融資更加困難。
(三)風電融資方式單一,融資風險高
風電項目目前至少80%資金靠債務融資,資本金僅20%。大規模的債務融資不僅導致風電企業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貸款過度集中,資金鏈非常脆弱,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而且影響企業再籌資能力,降低企業資金周轉速度,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因此,融資方式的優化、融資渠道的拓寬已經勢在必行。
三、風電項目融資方式的優化
(一)采用BOT項目融資模式
BOT即英文Build (建設) 、Operate (經營) 、Transfer (移交) 的縮寫, 代表著一個完整的項目融資概念。項目融資是上世紀70年代興起的用於基礎設施、能源、公用設施、石油和礦產開采等大中型項目的一種重要籌資手段。它不是以項目業主的信用或者項目有形資產的價值作為擔保獲得貸款, 而是依賴項目本身良好的經營狀況和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的現金流量作為償還債務的資金來源。它將項目的資產而不是業主的其他資產作為借入資金的抵押。項目融資是“通過項目融資”, 而非“為了項目而融資”。
1.BOT項目融資模式特點。BOT項目融資與傳統意義上的貸款相比,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項目融資中的項目主辦人一般都是專為項目而成立的專設公司,隻投入自己的部分資產,並將項目資產與其他財產分開,項目公司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公司。貸款人(債權者) 僅著眼於該項目的收益向項目公司貸款, 而不是向項目主辦人貸款。二是項目融資中的貸款人僅依賴於項目投產後所取得的收益及項目資產作為還款來源,即使項目的日後收益不足以還清貸款, 項目主辦人也不承擔從其所有資產及收益中償還全部貸款的義務。總之, 項目融資的最重要特點,就是項目主辦人將原來應承擔的還債義務, 部分轉移到該項目身上,即將原來由借款人承擔的風險部分地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