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

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就是要改變過去平時不管不問、不宣傳,等到問題出來後處罰的做法。要淡化權力意識,樹立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義務的觀念,始終把尊重納稅人、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貫穿在稅收征管中,積極、主動、及時地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稅收管理員在平時要經常深入到納稅人中間,熱情輔導納稅企業、辦稅人員熟悉有關稅收法規的基本精神,明確納稅項目、環節、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稅收減免優惠政策以及稅前扣除項目、企業投資、企業改組(合並分立)涉稅業務等,指導應向稅務機關按時報送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相關納稅資料等。尤其是對重點稅源戶,納稅項目多以及一些財務製度不夠健全、辦稅人員納稅業務生疏,日常征管中出現問題較多的企業,管理員要在征稅前有的放矢的進行重點輔導,把納稅差錯消滅在納稅之前。同時在項目引進和國企改革中要積極送政策上門,這樣的話,企業辦稅人員可從中熟悉稅收政策,提高申報稅款準確率,稅收管理員也從中掌握企業的供、產、銷等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達到稅企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