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破曉,十月末的京城是寒冷的,秋風刮了一整夜。此刻出現一抹紅日,躺在大街上,屋簷下,橋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顫抖了一夜的身子才漸漸有絲暖意。
流浪漢沒有好壞之分,因為他們都是可憐人。
而在這群可憐人當中,有一個人高馬大,鐵血錚錚的漢子,如此一個人物淪落為流浪漢,當真是值得讓人深思。
這個流浪漢叫王兵,自從陷害程少遊後,他就再也見不得光,隻敢躲在臭氣熏的垃圾堆裏,身上裹了幾張報紙,被夜風吹的有些動僵的身體在陽光下,讓他很享受。
王兵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壞人,從下到大都不是。東北漢子的豪爽俠氣更是讓他不屑去當個壞人。
來到京城混了個七八年,雖然沒有混到大富大貴,但至少活的很愜意,沒有什麼煩惱。所以慢慢的也就沒心思去想那些不實際的財夢,安心的當個市民,雖然不敢安分己,除了做人鹵莽點,喜歡調戲一下京城婦女,空閑時也喜歡逛逛野雞店。但至少沒幹過什麼喪盡良的事。一輩子本想就這樣瞎混著過,至少隻要不出現什麼大災大難的還不至於活到現在這邊潦倒。
可惜一切都隻現在一瞬間,就是一個昧著良心的選擇讓他有了今的惡果。
王兵罵過,罵過地,罵過西方十萬誅佛,可惟有沒有罵自己,因為他知道,這不是他自己的錯,一切都是這個世界無法抵抗的誘惑。
王兵這一輩子沒了財的夢。但當有一個人出現在你麵前:“我給你一個財的機會你要不要?”
隻怕是個正常人都不會拒絕。
雖然現在王兵知道了,那個人其實是個惡魔,一個想要他命的惡魔,但知道了又怎樣?這一切怪不得誰,怪隻能怪自己生來就是個窮光蛋,窮的沒了骨氣,最後被放在麵前拿不走的金山給迷了心神,幹出了昧良心的事。
王兵是個地地道道的東北漢子,能有今這般地步他也認了,但人還是得活著,他也知道那隻惡魔恐怕不會放過自己,畢竟自己知道的太多了。所以他隻能躲,那裏暗,那裏臭就往那裏躲,他相信事情總會有個結局,他一個人物沒有那個資格讓那些大的如惡魔的人物惦記著不放。
香山別墅區,一號別墅內。
李秋輕裝而上,一套襯衫,雪白,臉上笑容微盛,因為在他麵前的是宋婉焉,這個與他從一起長大的女孩,李秋看著宋婉焉從樓上優雅的走下來,直到坐在沙上才開口道:“被歐陽無鋒溜了。”
宋婉焉點了點頭,有了簫長河的出現,所有的事情都有了變數,所以聽到李秋的話宋婉焉並不驚訝,問道:“能不能把他從京城挖出來。”
李秋:“我已經派人查去了,北上會在京城的三十六個基點昨晚已經全部清剿,如今他們能躲的地方不多。我相信隻需要半,絕對能挖出他們的行蹤。”
宋婉焉望著對自己一直無私奉獻的李秋此刻有一種虧欠,宋婉焉現在與程少遊相識過後,她對人的感情越來越敏感,若是以前她會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現在宋婉焉心裏很抱歉,對李秋的付出,她無法給予的抱歉,所有宋婉焉最後隻能道:“這次的事情注意點自己的安全。”
宋婉焉的關心不冷不熱,但李秋卻是感動的稀裏糊塗,若他不是一個大男人,還真想高興的大哭一場,畢竟這時候的宋婉焉,是他這麼多年來,除了時候僅見的一次。於是李秋至肺腑的心道:“婉焉,李秋這條命不值錢,但在死之前我一定會完成你交給我的任何事情。”
京城每個人都是忙碌的,不管昨晚上所有人是否睡的安心,但一大早還是要努力去為生活奔波。
程少遊是隻受了驚的耗子,所以他不敢走大道,他不敢抬頭看太陽,生怕陽光一照到他臉上,就會被身邊匆匆而過的路人認出他是程少遊。
程少遊起來與王兵是同一類人,不同的是程少遊還年輕,年輕的好處就是,狂妄,自大,不知道高地厚,什麼事情都敢想,什麼事情都有盼頭。程少遊雖然沒有繼承年輕的所有好處,但他擁有最重要的,那就是希望。
王兵少了一絲希望,所以他很容易被人牽著走。
程少遊多了一絲希望,所以他容易被人拐著走。
兩種方式不一樣,但結果都一樣。這就是這個城市大部分底層人的命運。
想要擺脫命運最好的方法就是溶入這個社會,變成上層人中的一員。
程少遊顯然還沒有領悟到這一點,隻把這一切歸根於命中注定。
而有些事情的確是命中注定的,就像王兵依然沒有逃脫被人現的結局。
王兵在陰暗的隧道裏狼狽淒涼的逃遁著,六個人,二十來歲的青年的,穿的是獨具個性的非主流裝,耳朵上打著6-7個耳洞,掛著一串串誇張的耳環,就連在奔跑的途中都能聽到耳環如鈴鐺般的叮鈴聲。
每當鈴聲靠近一分,王兵的聲色就慌張一份,因為他知道後麵那群人不是普通的流氓,而是一群來要他命的劊子手,他們每個人腰間都別著把一尺來長的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