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最後瘋一次(1 / 2)

林裳,不是我不愛你……隻是,我僅僅是一隻愛上了鴻雁的麻雀,當你遠途跋涉累了的時候,暫時停在了我身邊的枝椏上喘息,你我並肩站立,甚至彼此依偎……可當有一天你張開翅膀向天遨遊的時候,我竭盡全力撲騰翅膀,卻也隻能和你越來越遠……

我輕輕關閉了林裳的臥室門,痛苦地蹲倒在地,用雙臂緊緊摟緊了脖子,指甲在脖頸上劃出了一道道紅腫的血痕,我默念著對不起……對不起……許久許久,心疼得不想再疼了,麻木了,淚流得不想再流了,淚幹了。我無心再睡,在狹窄的客廳裏來回遊蕩,像一頭憋出了脾氣的困獸。逃離的念頭剛剛產生,便像火星落在了幹柴上,熊熊烈火,燒盡了一切的不舍和留戀。

拖出灰塵鋪滿的行李箱,將衣櫃中一件件物事丟了進去,滿滿當當地緊緊塞成一個大包裹。換上粗帆布的破洞牛仔褲,穿起久違了的哥特T恤和夾克,擦亮了棕色的馬丁靴套在腳上,拿起衛生間的電剃刀,將鬢邊兩側的頭發剃得幹幹淨淨,再將頭頂的長發高高梳向腦後,噴了不少的發膠。從珍藏的飾品盒裏取出許久沒有戴過的耳釘和骷髏戒指,將耳廓和手指點得閃閃發亮,再給脖子套上一條綴著一顆被匕首洞穿的心髒的金屬項鏈。

掏出夾克裏的粉底、眉筆和純黑色唇彩,是的,一個哥特搖滾歌手是擁有這些裝備的。我塗了粉底,挑了兩條極囂張的眉,再用力塗抹了純黑色的唇彩。

看向鏡中的自己,除了眼神是陰鬱的,其他一切,仿佛都變成了六七年前那個桀驁不馴的瘋子。

背起我的吉他,抱起喵妹兒和它好好親熱一番……離開家之前,我找出一疊稿紙,取出筆來,心想無論如何,也應該跟林裳說些什麼……

第一張稿紙的語氣是虛偽的輕快,寫了一半撕掉揉成一團丟在一旁……第二張稿紙的內容是詳盡解釋我無法接受她感情的原因,沒寫完就覺得自己懦弱,撕掉……撕掉揉爛了十來張紙,歎口氣,知道一切都是徒勞。最後一張紙上,僅僅寫明了我要去外地工作,要她幫忙照顧喵妹兒。

將留言放在了餐桌上,最後一次環視這間老屋子,盡管我依然很不舍,但妝容後的我的目光,是陰狠的冰涼的,毫無波瀾的。拖起行李箱,打開房門,將行李箱提了出去,回頭預備鎖門,忽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隨身聽,適才被我隨手放在了桌角,此時正孤零零地躺著。

我咬咬牙,拉動把手,鎖門下樓……叮叮咣咣地拖著箱子下了幾層樓,忽而又歎口氣,將箱子丟在一旁,伸手狠抽了自己幾巴掌,衝上樓開門,將隨身聽拿起,裝進了口袋……

魏航的摩托車上改裝了重低音的音響,我將手機連上音響,找到Lacrimosa樂隊的文件夾,將音量開到最大,點著發動機,轉動油門,催促摩托車速速進發。幾秒鍾後,呼嘯的夜風吹得我幾乎睜不開眼睛,並且身上的熱量迅速被帶走,背上背著的吉他袋像一隻飄飛的風箏,卷著空氣的阻力,像是要拖著我不讓我前進一般……我卻不顧一切地發狠繼續加速……摩托車突突突地轟鳴著,車載音響咚咚咚地聒噪著,我卻啊啊啊地嘶吼著,像一個騎著哈雷摩托的傷心的牛仔,在50號公路那一眼望不到頭的路上飛馳……我發泄著情緒,可這些情緒卻像肺泡裏緊緊沾滿的煙焦油,黏糊著肮髒著,離不開我的身軀。

……

摩托車徑直開到“殘缺”,鎖了車,拖下行李箱,背著吉他,一把推開大門。

我還沒走進大門,卻先由門裏跑出一個女人,她穿著黑色緊身外套,捂著嘴掉著眼淚,耳垂上帶著“航”字的耳釘閃閃發亮。

肇可可看了看我,卻沒說半句話,紅著眼睛扭身跑開了。我沒心情理會明顯是受了魏航委屈的她……我連自己都搞不定,我還能搞定誰?

迎著酒氣混合著放縱的喧囂衝了進去,像是跳進了一個悶濁的地窖。我目空一切地走向舞台,將行李箱丟在一旁,卸下背上的吉他袋,打開拉鏈取出了吉他。待魏航、尕龍、崽崽和小廝正準備演唱的歌曲結束,我抱著吉他跳上了舞台,喊道:“《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快點!”

魏航可能是一下沒認出是我,愣了一下,這才帶著些許的驚異的語氣,指著我,對在座的早因我的出現而興奮和交頭接耳的酒客們說道:“這是三兒,樂隊的前主音吉他手,今晚可能是抽風了,打扮成這幅模樣現身。”

台下眾人歡鬧著將酒瓶和骰鍾在酒桌上砸響,吹著尖銳的口哨,有節奏地喊著:“三兒!三兒!三兒!”

我忽然覺著自己就像演唱會上猛地跳上舞台,僵直立著,還未開口就整暈了一票歌迷的邁克爾傑克遜。我喘著粗重的呼吸,將吉他背帶背在身上,將魏航擠在電琴的位置上,自己占據了主唱的中心位置,向樂隊吼道:“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

這是一首德語的哥特搖滾歌曲,是瑞士哥特搖滾樂隊Lacrimosa的一支歌曲。在趕赴殘缺的路上,我已經單曲重複了許多遍這曲我十分喜愛的搖滾。此時站上了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意識地掃動著琴弦,發出一陣不和諧和弦的雜音……我要親自唱響這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