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輿論炒作(2 / 3)

他那個寫劇本的死黨——康師傅更是鐵算盤一把,在電話裏說:“《香豔日記》戲劇性有,政審太難,怕白忙乎一場”,於是,又把皮球給踢了回來。

盡管雜文集《滿家是個好幹部》和官場小說《香豔日記》都因為作家的清高而最終難產,但網絡輿論領袖兼作家牛喊喊和著名出版商鹿金缽的介入,使得婁滿家日記事件被全國輿論炒得一浪高過一浪,隨時都有可能把任何一個當事人拍得死無葬身之地。

還好,約好的三天時間並不漫長。到了第三天晚上十點多,紀委書記終於在孔孟章辦公室裏出現了。

“根據我們再三調查,我們發現,婁滿家的所謂香豔日記,並非他本人所為。”紀委書記一臉地嚴肅。“日記裏所說的婁滿家和小唐、小潘、小邵等人,並沒有和婁滿家發生過不正當關係。甚至,小潘根本就不認識婁滿家。”

“果然是個陰謀!果然是陷害!”孔孟章氣憤地道。“那麼,你們紀委如何定性?準備如何處理?”

“現在,我們紀委已經讓婁滿家回家了,明天他就會來上班。”紀委書記語氣沉穩,但看上去話裏有話。“至於定性,可能比較難。總體上看,應該說是一起誣告陷害案件。但似乎又不太好這麼認定。”

“為什麼?為什麼不能這麼認定?”孔孟章眼睛裏冒著火,心想,我才不管你紀委不紀委,想這麼放過陷害婁滿家的壞人,沒這麼容易。“應當立即召開書記辦公會議,你先彙報案情,然後大家統一意見。我想,總不會認為這事就這麼過去吧?”

“還真沒這麼容易。”紀委書記似乎有些為難。“我在到你這兒來之前,已經去過郝書記辦公室了。關鍵一點是,婁滿家的問題並非一點都沒有,多少還是有一些的。所以,郝書記的意思是不太好認定。”

“婁滿家有什麼問題?你剛才不說了嗎?不是說這一切都是偽造的,是他人誣蔑陷害的嗎?”孔孟章質疑道。

“是啊,日記是有人精心偽造的,經我們專業人員分析對比,發現這份日記與早先南方某省出現的局長日記的標題和內容,都較為相似,屬於有意模仿,故意陷害。”紀委書記說完這些,就開始轉入另一層意見。“但是,非常遺憾的是,經我們調查發現,婁滿家還是有一些問題的。盡管他和小唐、小潘、小邵並沒有什麼問題,但他和以前的戀人小荷,還是有過關係。日記中記載的他和小荷發生關係一事,居然是屬實的,婁滿家已經承認了。”

“這麼說,這個叫小荷的人確實是婁滿家以前的戀人,他們舊情複發,還真發生過關係?”孔孟章把這層意思補問了一次。

“是的,就是這樣。也就是說,日記的內容,多少還是有真實的成分。”紀委書記的表情有些黯然。“另外,在我們紀委調查談話期間,婁滿家承認這些年來也收過不少錢,當然,大多是些禮金禮卡,總計有三萬六千多。也就是說,日記中所說他收錢的事,也不是完全捏造,裏麵提到的老陳、老董、老鄭等人,也承認給婁滿家送過禮金,當然每次都是一兩千,數目倒不大。”

“我記得日記裏說老陳送五千,老董和老鄭各送一萬,是不是我記錯了?”孔孟章問。

“沒錯,日記裏確實是這麼寫的。”紀委書記說。“但據婁滿家和幾位當事人交代核實,發現日記裏所說的數字有所出入,其實他們送的並沒有這麼多,但送是送過的。”

“也就是說,有人在偽造日記的時候,憑空想出這些禮金的數字,而在調查的時候發現,數額並不大。”孔孟章分析道。“像這樣的作案手法,難道不是誣告陷害嗎?”

“我國刑法規定,所謂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看來,這段時間紀委書記沒閑著。在下麵辦案人員在辦案的同時,他也在研究法律和紀律條款。“但刑法同時又規定,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款規定。所謂錯告,是指錯誤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實的告發行為。所謂檢舉失實,是指揭發他人罪行,但揭發的事實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為。”

“你的意思是說,他們搞的日記事件,可以算作是錯告或檢舉失實?”孔孟章用一種苦笑批評紀委的輕率認定。“簡直是笑話。我沒有研究過法律,但憑我的直覺,這根本就不可能是一種錯告或檢舉失實。從古到今,哪有人用這麼陰的招術誣陷人的呀?這種鬧得滿城風雨的網絡事件,而且是偽造日記的事件,不是想置人於死地、讓人身敗名裂的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又是什麼?”

“您別生氣,孔市長。”紀委書記似乎早就知道會惹市長不高興。“這件事的定性,我們紀委常委會就展開過爭論,大部分常委認為屬於誣告陷害,但也有人認為不能算。後來大家一致同意,上報市委領導來拍板。”

“行啊,但是請市委領導拍板,似乎不應該由郝書記一個人拍板吧?”孔孟章說。“我建議明天召開書記辦公會議,你這個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列席。經過仔細地分析討論,才能作出決定。他一個人隨便說說,太輕率了吧?”

“是啊,我已經向郝書記提出過這個意見了,建議召開書記辦公會,主要是給婁滿家一個說法。”紀委書記說。“但是郝書記的話,也有一定的道理。他說,現在經紀委調查,證實日記事件確實是他人偽造的,但偽造人並沒有查到,如果一定要等到偽造人被查到,可能會拖很久,對婁滿家同誌更加不利。現在婁滿家在生活作風和經濟上也有一些小小的問題,所以郝書記的意見是,可以定性為有人偽造日記進行舉報,但舉報基本失實,部分真實。在這種情況下,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盡快把輿論平息下去。”

“怎麼個大事化小法?”孔孟章問。

“根據我們調查的情況看,您也知道了,婁滿家是有些問題的。”紀委書記說。“如果我們如實地向新聞媒體披露,說婁滿家確實有部分生活作風問題,也有部分經濟問題,那麼對婁滿家至少要給個輕處分,以後肯定也會影響他的前途。所以郝書記的意見是,隻要向新聞界披露此事基本失實就行了,不必再深究其他事情。時間一長,媒體就會把婁滿家忘了,想炒也炒不起來了。”

“行啊,這麼說來,這事處理起來還真有些棘手。讓我再好好考慮考慮,明天書記辦公會上,我們再仔細商量。”孔孟章摸了摸額頭,覺得有些燙。“對了,那個在網上偽造日記的人,為什麼就查不出來呢?”

“要查這個人,還真沒那麼容易。”紀委書記說。“憑我們紀委的力量還不行,得公安出麵才行。但公安那邊說了,這個問題挺複雜的,一時還找不到線索。”

“公安找不到線索?”孔孟章問。“現在公安機關對網絡管得挺嚴的,應該不難查吧?”

“是啊,應該可以查的。”紀委書記說把身子往前移了移,像是有什麼創新設想。“我建議您親自找公安局長說說,讓他們再加把力。隻要找到偽造日記的作案人,處理起來就容易多了。至少,可以查出對方的動機,背後的操縱者。對這些人,還是有必要作出處理的。”

第二天的書記辦公會,也是爭得一團糟。孔孟章要求定性為誣告陷害,郝束鹿則認為是檢舉失實,而老賀則如秋天的蒿草一般,站在牆頭兩邊倒。一會兒說是誣告陷害,一會兒說是檢舉失實。總之,他認為兩種定性都有一定的依據。

最後,還是郝束鹿的招法狠。他皺了皺眉頭,對孔孟章說:“要定性為誣告陷害也行,但必須公布婁滿家的違紀事實。請紀委如實向媒體公布調查結果,包括他如何與初戀情人舊情複發、發生關係,如何收受私營企業老板錢物,……這樣做也好,讓媒體都來監督我們黨員領導幹部,迫使大家今後努力做清官,不能有一絲一毫的馬虎。”

“我不同意這麼做。”孔孟章馬上發表不同看法。“如果婁滿家真的犯有嚴重的違法違紀問題,比如說收受賄賂等,該公布的還得公布。但是現在,紀委調查出的問題隻是很小的問題,幾乎可以說是不算問題的問題。試想,和自己的初戀情人有點關係,這算多大的事兒啊?收受一些禮金,把這麼多年來的禮金加在一起才幾萬塊錢,這算多大的事兒啊?公布給新聞媒體當然算是事兒,可我們今天關起門來講,我們霍家灣市的領導幹部,包括我們在座的各位,有哪個沒收過一點禮金?要是把婁滿家這點事都公布出去,甚至拿出來處分,那我們自己心安嗎?這麼做公平嗎?”

“對自己放一碼,對別人也要放一碼。”郝束鹿其實就是在討價還價。“不向外公布也行,我也讚同。但是,我們不能說日記事件是一起誣告陷害事件,隻能說是失實檢舉。”

紀委書記適時插話進來,幫助兩個頭兒打圓場。

“其實,也不一定要把事情說得太具體太準確,畢竟,類似的案例還是第一次,也沒有哪個一定要我們作出定性,而且婁滿家的事也沒有涉及違法,不需要移交司法機關,誣告不誣告,可以撇開不提。我們可以說,這起日記事件是某個網友偽造的,但現在還沒有查出。根據日記提供的線索,紀委作了調查,認為基本失實。隻需要這麼說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