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道恒無為(1 / 1)

第三十七章 道恒無為

【原文】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鎮之以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無欲以靜,天下將自定。

【譯文】

道永遠是不做作的,而它又無所不能作為。侯王如能遵守道的無為法則,天下萬物將按自身規律正常發展。社會正常發展而又重新私欲大作,應以道之真樸去整治它,那樣人們又會將無欲無求,無欲無求必然會清靜無為,天下萬物將自歸安定。

【解析】

這一章是老子《道經》的最後一章,《道經》共三十七章,主要講述了大道的概念、形狀、意義、價值和規律。人們的行為如果順從自然大道,就會無災無害,甚至會永恒不朽;違背了自然大道,就會受到懲罰。

此章老子再次強調治國之道在於無為,治民之道在於使民無欲。對於老百姓的違道作亂,不能采取刑罰之法,更不能采取武力鎮壓之法,而要以淳樸和無欲去教化他們。

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實到他理想的社會和政治——自然無為上。在老子看來,統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則來為政,順其自然,不妄加幹涉,百姓們將會自由自在,自我發展。在第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無為的,所以道也無為。靜、樸、無欲都是無為的內涵。統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則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為,老百姓就不會滋生更多的貪欲,他們的生活就會自然、平靜。

老子的道不同於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誌的,有目的的,而道則是非人格化的,它創造萬物,但又不主宰萬物,順其自然萬物的繁衍、發展、淘汰、新生,所以無為實際上是不妄為、不強為。這樣做的結果,當然是無不為了。第二句便引入人類社會,談到道的法則在人類社會的運用。老子根據自然界的“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會政治方麵,也要按照“無為而無不為”的法則來實行,從而導引出“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的結論。老子認為,理想的執政者,隻要恪守道的原則,就會達到“天下將自定”這樣的理想社會。這裏所說的“鎮”,有人解釋為“鎮壓”,並據此認為老子在這章的說明中露出了暴力鎮壓人民的麵目:誰要敢鬧事,那就要嚴厲加以鎮壓。這種解釋,我們感到有悖於老子的原意,“鎮”應當是“鎮服”、“鎮定”,絕非是武力手段的“鎮壓”。為此,我們也認為,老子並不是代表奴隸主統治階級的要求,並不是僅僅代表某一個階級或階層的利益和意願,而是從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角度考慮問題。這表現出老子內心深沉的曆史責任感,因而是進步的、積極的。

【智慧典例】

從政之道

陳平答帝問展才能顯機智

漢文帝時期,政府實行無為而治,休養生息,社會經濟獲得了較大的發展。

有一次,文帝朝會時詢問右丞相周勃:“天下一年審理和判決的訴訟案件有多少?”

周勃謝罪道:“不知道。”

文帝又問:“天下一年錢糧的收入和開支有多少?”

周勃又道歉說不知道,他嚇得汗流浹背,因為回答不上而感到慚愧。文帝看到他回答不上來,又問左丞相陳平同樣的問題。陳平回答說:“有主管的官員管理。”

文帝問:“主管官員又是誰呢?”

陳平道:“陛下如果詢問訴訟案件,就去查詢廷尉;如果問錢糧問題,就去查詢治粟內史。”

於是文帝說道:“如果各個部門都有主管的人,那麼我用你主管什麼事呢?”

陳平抱歉地說:“我作為臣子感到不安的是,陛下您不知道我們才疏智淺,卻讓我們占據著宰相職位。宰相的職責是對上輔佐天子,對下撫育萬物;對外鎮撫四夷和諸侯,對內親撫百姓,並使百官各司其職。”

文帝聽後,對陳平大加讚賞。

周勃極其慚愧,他退朝後埋怨陳平道:“您為何不在平時教我對答呢?”

陳平笑著說:“您身居丞相之位,不知道丞相的職責嗎?如果陛下詢問長安城裏盜賊的數目,您自己也要勉強回答嗎?”

這時周勃才知道自己的才能不如陳平。不久,周勃稱病,請求免除右丞相的職務,漢文帝應允。於是,陳平獨自擔任全權丞相。

“在其位,謀其政。”當宰相的職責是要指導百官各司其職,抓大事,抓全麵,抓總體,而不能越俎代庖,各行各業的具體工作必須由各行各業的官員去做。

陳平巧妙地回答文帝的提問,委婉地將自己的意思告訴了文帝,既表明了自己的職責,又自謙地作了自我批評,文帝對陳平的回答當然是一百個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