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評析】
宋若昭在篇中用通俗易懂的語句集中闡述了婦女為人處世的基本準則,其內容雖明顯地反映了封建的倫理道德,嚴格禁錮著女子的思想言行,像一根根扯不斷、掙不脫的繩索,牢牢束縛了女子的手腳,但有關孝順父母、言行檢點、勤儉持家等內容,通過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仍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史搢臣《願體集》
【撰主簡介】
史搢臣,名典,江蘇揚州人。生平事跡不詳。
戒驕傲之性
【原文】
婦人女子,明“三從四德”者[1],十無一二。在父母膝下,性情自任,於歸之後[2],便見賢愚。貧家婦女,紡績炊爨[3],井臼農莊[4],事姑哺兒,勤勞終日。獨是富貴女子,在室受雙親之庇,出嫁享夫家之安。高堂大廈,飲食多美味時鮮,穿插皆綾羅珠翠。兒女有乳媼抱領,針線有婢妾應承,家務從不經心,釀成驕傲之性,惟知妝飾一身。求全責備,竟不知米從稻出,絲自繭抽。視錢財如糞土,以物命為草芥。那管夫家經商者,有操心籌算;作宦者,有仕途艱難。若性質淳良者,尚聽公姑之訓,丈夫之言。有一等驕悍婦人,不知理法,不信果報,公姑丈夫,開口便傷;侍妾婢女,終朝打罵,及至逼出事端。為丈夫者,顧惜體麵,焉肯令妻出乖露醜?到底仍是丈夫抵擋,竭力彌縫過去。及至事後,見兒女滿前,姻親羅列,出遣不可,警戒不從,若以大義數責,彼反輕生恐嚇,又怕多事,惟有忍耐而已。愚謂經史女箴[5],勸必不聽,惟有令人講解律例,並詞訟招詳[6],某官審某事,某人犯某罪,使知婦女亦有罪條,王法不盡男子。而善惡報應之事,時時陳說,庶乎稍生畏懼[7],或可挽於萬一也。
【注釋】
[1]三從四德:中國封建社會歧視和壓迫婦女的封建禮教,三從指“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2]於歸:舊時稱女子出嫁。
[3]爨(cu伽n):燒火煮飯。
[4]井臼:打水臼米,指家務勞動。
[5]愚:我。箴:規戲告誡。
[6]詞訟:訴訟。
[7]庶:庶幾;也許。
【譯文】
婦人女子懂得“三從四德”的,十個中間沒有一兩個。在父母身邊,她們性情放任,出嫁之後,就可看出賢慧和愚昧來。窮人家的婦女,紡紗績麻、燒火做飯、操持家務、管理農事、服侍公婆、養育兒女,每天從早到晚辛勤勞作。隻是那些富貴人家的女子,在家裏得到父母親的庇護,出嫁後享受丈夫家的安樂。住的是高堂大廈,吃的大多是美味佳肴、時鮮菜蔬,穿的戴的都是綾羅綢緞、珠寶翠玉。自己的兒女有奶媽照看,針線活有奴婢侍妾去做,家務活從不放在心上,養成驕傲的脾性,隻知道妝飾打扮自己。她們對別人、對事物挑剔求全,居然不懂得大米是從稻穀裏打出來的,綢絲是從蠶繭中抽出來的。把錢財看作糞土一樣,隨意揮霍;把人命看作草芥一般,恣意踐踏。她們哪裏管丈夫家是經商的還有操心籌算,是當官的還有做官道路上的艱難。如果是屬於秉性淳樸優良的這一種,還會聽信公婆的訓導,尊重丈夫的言語。另有一種驕傲潑悍的女人,不懂得情理和法律,不相信因果報應,對公婆和丈夫一開口便傷害,對侍妾和婢女整天打罵,及至逼出事端來。做丈夫的顧惜體麵,怎麼肯讓自己的妻子出乖露醜呢?最後還是由丈夫來擔當,竭力掩飾過去。等到事後,做丈夫的看到兒女站滿眼前,女方的親人們成排成隊,休棄妻子已不能夠,警告勸戒妻子又不聽從,如果用大道理來責備,她反而用輕生來恐嚇,又怕多事,隻有忍耐而已。我以為用經、史、女箴去規勸必然不會聽,隻有讓人講解法律條文,並把訴訟的事講清楚,某官審理某件事,某人犯了什麼罪,讓她們知道婦女也有犯罪的條款,王法不都是針對男子的。而有關善惡因果報應的事,應時時予以陳述講解,也許能夠稍微使她們產生一點畏懼,或許可以挽救這樣的潑婦於萬一。
【評析】
此篇在勸勉警告婦女不要“性情自任”,不要養成“驕傲之情”,不要好逸惡勞,不要隻圖打扮,要懂得律例等等方麵,似有可取之處。文中對富家女易生的缺點,卻剖析得頗有道理。對蠻橫無理的女人曉之以法紀卻也是一種開導的辦法,不無可取之處。然而用“三從四德”來束縛婦女,用因果報應來教育婦女,則是封建社會歧視、愚弄、壓迫婦女的反映,也是作者階級的和曆史的局限性的表現。
婚嫁誇奢鬥靡有何益
【原文】
世人於嫁女一事,必誇奢鬥靡,苦費經營,往往有因一嫁一娶,而大傷元氣者,事後追憶所費,其實正用處少,浮用處多。如富盛之家,必欲從厚。與其金珠溢篋,幣帛盈箱,彩轎幾筵[1],極一時之盛。何如佐以資本[2],代置莊田,為彼後日之恒產乎?曾見有詩雲:“婚姻幾見鬥奢華,金屋銀屏眾口誇。轉眼十年人事變,妝奩賣與別人家。”殊有深味。
又有不足之家,拘牽禮節,男女俱已長成,或因賠贈無資,不肯允嫁,或因繁文無措,不敢親迎,坐使婚嫁愆期,寧做曠夫怨女者。不思男女之情,室家之願,原以婚嫁及時為幸,與其以儀文未備而待時,何如以遷就團圓而成事。況青春已屆,年忽一年,時事變遷,又焉保將來之果如吾意耶?又有產僅中人,效顰富家[3],惟知六禮必周[4],不計家資厚薄,或稱貨以備釵環,或廢產以供花燭,迨至入門之後[5],向之繁文縟節,轉眼皆空。今之典借花銷,俱成實累。夫男女畢姻,原欲其續祖妣而大門閭[6],若以一婚嫁之故,而累債耗家,雖有佳男佳婦,已苦於門戶無可支持,始悔前此浪費,則亦何益之有!
【注釋】
[1]筵:同“宴”,宴席。
[2]佐:扶助;輔助。
[3]效顰(p侏n):仿效追隨。
[4]六禮:中國封建時代婚姻成立的手續,即納采(送禮求婚)、問名(詢問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納吉(送禮訂婚)、納征(送聘禮)、請期(議定婚期)、親迎(新郎親自迎娶)。六禮以男方付給女方的身價為主要特征,是舊禮教下變相買賣婚姻的具體表現。
[5]迨(d伽i):到達;等到。
[6]妣(b佾):已故的母親;血脈。
【譯文】
世上的人對於女兒出嫁這件事,一定要誇耀奢侈,競相揮霍,苦心經營。往往有因為女兒出嫁或娶兒媳這一件事大傷了元氣的。事後他們追憶所用的開支,其實正經花費的地方少,虛浮花費的地方多。像那些富足昌盛的人家,一定做到用度豐厚。給予女兒的金銀珠寶充滿了篋子,錢幣綢帛裝滿了箱子,華麗的花轎,豐富的宴席,極盡一時的盛況。為什麼不用資產本錢來扶助女兒,代她購置莊宅田地,成為她以後的固定財產呢?我曾經看到有一首這樣的詩:“婚姻幾見鬥奢華,金屋銀屏眾口誇。轉眼十年人事變,妝奩賣與別人家。”這首詩很有一點意味深長。
又有一些不富足的人家,拘泥於禮節,兒女都已長大成人,或者因為沒有錢賠嫁送禮,不肯同意女兒出嫁;或者因為對繁文縟節無法應付,不敢迎娶新娘,白白地讓男婚女嫁過了期,寧可讓在外麵的男子娶不到妻子,在閨房裏的女子得不到丈夫。不想一想男女的情愛,家庭的願望,原本就是以男婚女嫁的及時為幸的。與其因為儀式禮節沒有準備而等待時日,還不如用遷就團圓的辦法促成其事。況且青春已經來到,一年比一年過得快,時勢事態都在變化之中,又怎麼能夠保證將來的結果會如自己的意願呢?又有那些財產隻是居中的人,卻仿效富豪之家,隻知道婚姻手續的“六禮”一定要周到,不管家裏資產的厚薄,有的借債用以準備嫁妝首飾,有的變賣田產供結婚用。等到媳婦進了門之後,以往的繁文縟節轉眼都成了空虛無用之物,眼下靠抵押借來的花銷都成了實實在在的負擔。男女完婚,原本是想讓他們延續祖先的血脈,光大門戶,如果因為婚嫁事緣故而負債消耗家產,即使有好兒子好媳婦,也已經無法支持門戶了,這才開始後悔以前那種浪費,那麼又有什麼好處呢?
【評析】
婚姻本可給青年男女帶來幸福,但為結婚而不顧經濟承受能力講排場、擺闊氣,以致債台高築,元氣大傷,帶來的並非幸福,而是無窮的煩惱和後悔。本篇宗旨正是反對婚姻中“繁文縟節”、“誇奢鬥靡”的陋習,主張“以遷就團圓而成事”。這是值得肯定的。文中將婚姻看作是“續祖妣而大門閭”的事,這是封建的婚姻觀,應當批判。
往來諸戒
【原文】
三姑六婆[1],勿令入門。此輩或稱募化,或賣簪餌,或假媒灼[2],或治疾病,專一傳播各家新聞,以悅婦女。暗中盜哄財物,尚是小事,常有誘為不端,魘魅刁拐[3],種種非一,萬勿令其往來。至於娼妓,更是不祥穢物。出入臥房,尤為不可。媒婆穩婆,不能不用,擇其善者而用之,亦不可令其時常往來。
【注釋】
[1]三姑:尼姑、道姑、卦姑。六婆:牙婆(人販子一類女性)、媒婆、師婆(女巫)、虔婆(鴇母)、藥婆、穩婆(接生婆)。
[2]假:憑借。
[3]魘(y伲n)魅:舊時迷信,用祈禱鬼神,或暗中詛咒來害人的一種巫術。
【譯文】
對於三姑六婆,不要讓她們進門。這種人有的稱來求你施舍財物,有的來推銷一些小首飾,有的來做媒,有的來治病,專門來傳播各家新聞,用這些來取悅婦女。暗中偷盜,哄騙財物還是小事,常有引誘婦女成為行為不端的人,或裝神弄鬼,刁拐婦女,種種劣行,不一而足,千萬不要同這些人往來。至於娼妓,更是不吉祥的汙穢東西,讓她們出入臥室,更加不行。至於媒婆和穩婆,又不能不用,但要選擇她們當中善良的來用,也不可讓她們經常往來。
【評析】
篇中所言“三姑六婆,勿令入門”、“娼妓出入臥房,尤為不可”、“媒婆穩婆不能不用,隻能擇其善者用之”,這在當時無疑是正確的,時至今日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男女有別宜遠嫌
【原文】
“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1],不同巾櫛[2],不親授,內外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寢席,不通衣裳,諸母不漱裳。女子嫁而反[3],兄弟弗與同席而坐[4],弗與同器而食。男子入內,不嘯不指,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女子無故,不許出中門。出中門,必擁蔽其麵,出入於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此《曲禮》別男女之大節[5],所以嚴內外而防瀆亂也,有家者不可不知。
男女遠別,不止翁婦、嫂叔為然。世俗惟嚴於翁婦,其餘無別。甚者,叔嫂、姊夫、小姨、妻弟之妻皆不避嫌,近於蠻貊矣[6]。然避嫌不必相隔太遠也,三步之外,止足背立可也。
男女之所以隔絕者,惟爭一見。《禮》雲[7]:“外言不入於梱[8],內言不出於梱。”即聲音尚不容通,況顏麵乎?於此見聖賢防微杜漸之意。有等婦人,意不避人,入寺燒香,登船遊玩,為丈夫者,明知而縱之,其故何歟[9]?甚有好見人者,反笑避人為不大方,則惑愈甚。
謹飭閨門,人盡知之。而主家者,於服食器用之類,或躬親備辦,或介紹分勞,獨於婦女抿掠脂粉,女工針線之物,每多忽略,聽其自購。常見閭巷閨雛[10],朱門媵婢[11],叢竚立[12],與街市貨郎,擇揀粗細,奪來搶去,男女混雜,大為不雅,豈禮嚴內外,獨此不禁歟?且所擊之器,名為驚閨[13]、結繡、喚嬌娘。予謂閨可驚,而嬌娘豈可為若輩喚乎?深心者,當令童仆代之。
【注釋】
[1]椸枷(y侏ji佟):衣架。
[2]櫛:梳子。
[3]反:同“返”,此指回娘家。
[4]弗:不。
[5]《曲禮》:《禮記》篇名。“曲”,委曲周到之意。雜記春秋前後貴族飲食、起居、喪葬等各種禮製的細節。
[6]蠻貊(m侔):泛指少數民族。
[7]《禮》:指儒家經典之一《禮記》。
[8]梱(k儷n):門限。
[9]歟(y儼):語氣詞,表示疑問。
[10]閭巷:街巷。
[11]朱門:古代王侯貴族的住宅大門漆成紅色以示尊貴,故以“朱門”為貴族邸第的代稱。
媵(y佻ng)婢:舊時陪嫁的婢女。
[12](r伽o):圍繞。竚(zh俅):站立。
[13]驚閨:貨郎所持之器,形如鞀而附以小鉦,持柄搖之,則鉦鼓齊鳴,使閨閣聞知,以代喚賣。後麵的“結繡”、“喚嬌娘”亦屬此類器具。
【譯文】
“男女不混雜坐在一起,不把衣服掛在同一個衣架上,不共用毛巾梳子,不親手將東西遞給對方,男女內外不共一口井打水,不共一個浴室洗澡,不通用床上寢席,不共用衣裳,庶母不洗下身衣裳。女子出嫁後回娘家,兄弟不要與她坐在同一席,不要與她同用一個食器吃東西。男子進入內室,不大聲呼喝,不用手指人。夜晚出行用燈照明,沒有就不要出去。女子沒有什麼緣故不許出中門,出中門必須遮掩麵孔。在道路上行走,男子走右邊,女子走左邊。”這些都是《禮記·曲禮》區別男女的大節,用來整肅男女內外的關係,防止瀆亂行為。有家室的人不可以不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