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注釋】
[1]禦:抵擋;管理;約束。
[2]拂道:不如意;沒有滿足要求。
[3]毋:不;不要。
【譯文】
大凡生養子女,不可以不愛惜,但也不可過分地愛惜。愛惜得太過分了,那麼愛子女就是害子女。小孩子剛剛出生,不要常常抱在手中。把他包裹好放在一邊,可以任他去啼哭。醫學上有句話叫做:“小兒頓足啼哭,是因為要疏通胎滯。”喂奶要有節製,每天不超過三次。夜間隻有到了雞快叫的時候再喂一次。衣服要用稀疏的布料,寧可薄一點也不要太厚。俗話說:“若要小孩子安寧,經常讓他有三分饑餓和寒冷的感覺。”因為小孩子一團和氣,十分飽暖反而會生疾病。珠帽、項圈、手鐲等千萬不要讓他戴在身上,暫且不說這不符合儉樸之道,誘發偷盜、招來拐騙的禍害都還算是小的,圖財喪命的危害就更大了。
富貴的人家,一般過分溺愛子女,子女想要什麼,沒有不曲意順從的,本性既然縱容形成,發展下去就無法收拾,稍微有點不如意,就放肆發脾氣。到長大成人後,恃強好勝,破敗家財還算是小事,一切違法受懲的禍害從此招致而來。做父母的曾經想到過這些嗎?
後輩幼年的時候,應當用禮儀來教育他們。禮儀不在精致,隻要稍微懂一點就行。比如見到尊敬的長輩必須作揖;長輩從身邊經過,坐著的就要站起來;長輩呼喚,就要趕緊來到;不管門內門外,長輩問你是誰,必須用自己的名字回答,不能說我呀我的;在長輩麵前,不要喧喧嚷嚷以致爭吵不休;在廳堂中間不能仰麵睡覺;凡是不是僮仆所能做的事,必須替父母親代勞,不能推諉。這些是略為舉出一個大概,不能一一指出,應當觸類旁通,推而廣之。
小孩子幼年時,不要給他們穿綢緞、皮毛之類的衣服,恐怕引發他們的奢侈之心,長大後不能改過來。
凡是給財物給仆從們,不能親自給他們,最好放在幾案上讓他們自己拿,隻是須自己照管,不要讓其他人偷去。
【評析】
本篇強調不要對子女過分溺愛,不要遷就姑息,因為“愛惜太過,則愛之適所以害之”。並強調從日常生活方麵對兒女教之以禮。這一切,也可以作為當今父母教育、對待子女的有益借鑒。
陸圻景撰《新婦譜》
【撰主簡介】
陸圻景,生平事跡待考。
須曲得公婆歡心
【原文】
新婦之倚以為天者[1],公姑丈夫三人而已[2]。故待三人,必須曲得其歡心,不可纖毫觸惱。若公姑不喜,丈夫不悅,則鄉黨謂之不賢[3],而奴婢者皆得而欺淩我矣。從此說話沒人聽矣,凡事行不去矣。故婦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為賢與孝也,以遠辱也。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倚:靠;仗恃。
[2]公姑:指丈夫的父母。
[3]鄉黨:鄉裏的人。
【譯文】
新媳婦所依靠的最重要的東西,是公公婆婆和丈夫這三個人的力量而已。所以對待這三個人,必須婉轉求得他們的歡心,不可對他們的言行絲毫有所觸犯惱怒。如果公公婆婆對她的言行不感到高興,丈夫對她的言行很討厭,那麼鄉裏麵的人就會說她是不賢惠的人,而那些下等的家人都會欺淩她、看不起她。從此以後她說話就會沒有人聽,做什麼事情也會行不通,所以新媳婦之所以妥善侍奉公公婆婆和丈夫,不僅僅是一個賢惠和孝順的問題,而是為了遠避侮辱的問題。
【評析】
這裏說的是剛剛做兒媳婦的人,從一開始就應當約束自己的言行,取得公公婆婆和丈夫對她的好感,也就是說必須從一開始就樹立一個良好的形象。篇中盡管體現了三從四德這種封建的禮教色彩,但與家人和睦相處這一點卻是很重要的。
須善待賓客
【原文】
凡親友一到,即起身親理茶盞,拭碗拭盤,撮茶葉,點茶果,俱宜輕快,勿使外聞,並不可一委之群婢。蓋新婦之職[1],原須必躬必親,不宜叉手高坐,且恐群婢不稱姑意[2],姑或懊惱,而見卑幼不起代勞,是娶一阿婆也。記之。
凡阿翁及丈夫[3],要留客酒飯,或豐或儉,即須請命於姑,用菜幾器,酒果小碟多少,一一親自動手,至精潔敏妙,則須自心裏做出。不潔,則客疑主人不能烹;不速,則客餒而主人有愧色[4],大不可也。又須再囑奴仆等,於座後用心看視。若有續到賓客,再添杯箸[5];若菜垂盡,須早增益。俱不必待外廂催討。
凡留客不留客,自有阿翁丈夫作主,新婦隻宜隨順做去,不須措意也[6]。如阿姑而上親,可請教於姑,新婦該見否。如該見,急出萬福。遲則親去,而姑不悅矣。萬一阿姑不留酒食,不妨讚成留膳。若留阿姑而上親,姑雲率薄,不妨從厚。如新婦母家親戚,一到即請教阿姑,應見否。如見,一茶之後,新婦自先立起,不必久談。蓋久坐恐阿姑要治飲饌[7],深為煩擾耳。若阿姑雲,何不留之,新婦必謝雲,彼有事,不能強留。蓋新婦統於所尊,未經分析,誰則責之?又況人有倉卒不便,銀錢匱乏時[8],即姑難以語婦者,而新婦主席,阿姑治具,亦使此心不安。故凡涉母家親戚,槩不宜留[9]。
凡阿翁丈夫,有親友倉卒忽到,要留酒食,而銀錢偶乏;及要慶吊諸儀,而資財偶竭,新婦知之,即宜脫簪珥[10],典衣服,不待公姑開言,方為先意承誌。新婦或係貧家之女,奩無可廢[11],然常存此心,即布衣可質[12],發髲可截也[13]。至一二贈嫁器皿,即當公用,不問全毀。若小有愛惜之語,即屬吝嗇[14],即傷公姑之心,即為下人姍笑[15]。以故公姑有寧貸鄰家,而不敢問新婦者。彼塵封不用,又保無水火盜賊之虞乎。
常見人家羅列請客,或費一金二金,又兼舉家辛苦,無非為奉客計也。乃客歡飲而忽報酒完,忽雲燭盡,又見蠟炬瘦短數滅,屏間碗盞玎璫,此俱欲客速行之意,最惹客怒,殊為可恨。況既費一番經營,反取一番不快,此愚之甚也。請客時,酒須多蓄,未完先買添。燭須粗大,多買幾枝,不失古抱燋之意[16]。飯須用湯,可令客飽。……新婦未當家者,不論;若姑出處,及有倦時,代為料理。必須識此[17]。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蓋:承上文說明理由或原因。
[2]姑:丈夫的母親。
[3]翁:丈夫的父親。
[4]餒:饑餓。
[5]箸(zh俅):筷子。
[6]措意:留意;用心。
[7]飲饌(zhu伽n):飲食。
[8]匱之:缺乏。
[9]槩(g伽1):同“概”。
[10]簪珥(z佟n侑r):簪子耳環。
[11]奩(1i佗n):古代婦女梳妝用的鏡匣。
[12]質:抵押。
[13]髲(b佻):假發。
[14]吝嗇(l佻ns侉):過分愛惜自己的財物,當用不用。
[15]姍(sh佟n)笑:嘲笑。
[16]燋(ji佟o):沒有點燃的引火物。
[17識:記;認識。
【譯文】
隻要是親戚朋友一來到家裏,新媳婦就應立即起身親自料理茶碗杯盞,擦碗擦盤,撮茶葉,擺好茶果,做這些事的時候都應輕便迅速,不要使外邊坐著的客人聽到有響聲,並且這些事不可一概委托家中那些女仆去做。原因是新媳婦的職責,本來就必須親自動手招待客人,不應當叉著兩隻手坐在一邊,況且這些招待客人的事如果委托女仆去做,有可能不稱婆婆的意願。婆婆或許會懊惱,看到做晚輩的不起身代她招待客人,就會使她感到是娶了一個老太婆到家裏來了,這一點做新媳婦的人應當記住。
凡是公公及丈夫要留客人喝酒吃飯,是豐盛還是節儉,新媳婦都必須立即向婆婆請示。備幾盤菜,用於下酒的果菜幾碟,都應當親自動手作安排。至於在這些方麵做到精要清潔、敏捷合意,則必須從心裏做出,用心考慮後付諸於行動。食物不清潔,那麼客人就會疑心主人不能做飯菜;行動不迅速,客人就會感到饑餓而主人就會感到不好意思,這是千萬不應發生的事情。與此同時,新媳婦還應當再次囑咐奴仆等人,在座後用心觀察。如果陸續有賓客來了,就要再次添加酒杯碗筷。如果桌上的菜快要吃完了,就須趁早增添。這些事都不必等到外邊房裏的人來催討。
留客與不留客,自然有公公和丈夫做主,新媳婦隻宜隨他們的意願去做,不須留意留不留客。如果是婆婆的上等親戚,可向婆婆請教,做新媳婦的是否應當拜見。如應該拜見,就應急忙口道萬福。動作緩慢親戚就走了,婆婆就會感到不高興。萬一婆婆不留親戚喝酒吃飯,不妨力促吃了飯再走。如留婆婆的上等親戚,婆婆說按照一般招待就行了,但新媳婦不妨從厚操辦酒菜飯食。如果來的是新媳婦娘家的親戚,人一到達就應立即請教婆婆,應不應該見麵。如果允許見麵,喝了一杯茶之後,新媳婦自然應當首先站起身來,不必長時間交談不停。因為娘家親戚久坐有可能婆婆要做飲食,深感煩瑣打擾。如果婆婆說,何不留客人吃飯再走,新媳婦就一定謝謝婆婆的好意,說娘家親戚有事,不要強留。原因是新媳婦剛進門,一般都會受到尊重,沒有經過彼此了解,誰想忍心對新媳婦加以指責呢?況且人都有意想不到的不便之處,銀錢缺乏時,即使婆婆難以對新媳婦說出,而新媳婦主持家宴,婆婆做飯菜,也使人心中不安。所以凡是涉及到娘家親戚,一概不宜留下來吃飯。
凡是公公和丈夫有親朋戚友倉促之時忽然到來,要留他們喝酒吃飯,如果家中銀錢偶爾缺乏,以及履行紅白喜事的儀節時,家中資財偶爾用盡,新媳婦知道這種情況後,就應當摘下簪子耳環,典當衣服,不要等到公公婆婆開口,就事先考慮這個問題而去促成長輩的心願。新媳婦如果是貧窮人家的女子,嫁妝沒有什麼值錢東西拿來典當,也應當常常存有為家排憂解難的心思,粗布衣服可以拿去抵押,假發之類不很值錢的東西也要盡力拿去湊辦。至於一兩件贈嫁器皿,也應當作為公用,不要計較器皿是否受到損壞。如果稍微有一點愛惜這些東西的話,就是過分愛惜自己的財物,就會傷公公婆婆的心,也會為家中那些仆人所嘲笑。由於這種緣故,公公婆婆有寧可向鄰居借貸而不敢同新媳婦商量的。然而,新媳婦的嫁妝之類的東西長時間放置不用,又能夠保證沒有水火盜賊的危險嗎!
常常看到有些人家裏羅列請客,或者花費一金二金,還要讓全家人辛辛苦苦操辦,無非是為了招待好客人。有時客人放懷暢飲而忽然得知酒已用完,蠟燭已經用盡,又看到蠟炬短了滅了,內屋碗盞丁當作響,這都是要催客迅速離去的意思。這種情況最容易惹起客人的惱怒,特別可惱。既然全家人費了一番籌劃經營,到頭來反而招來一番不愉快,這是最愚蠢的舉動。請客吃飯的時候,酒須多作準備,還沒有用盡的時候就應當預先添買;蠟燭必須粗大,多買幾支。這樣才不失古人抱燋引火的意思。吃飯時必須有湯,這樣可以使客人吃飽。……新媳婦沒有當家的,不要求這樣。如果婆婆出外,或感到疲倦時,新媳婦就應當代為料理款待客人的事務。必須用心記住這些規矩。
【評析】
篇中集中闡述新媳婦作為內當家應當主動做到一切,即以情誼,以謙讓、以主動、以禮節為依歸的道理。隻有具備這種美德,才能使得家庭和睦融洽。這一觀點至今仍有借鑒意義。
答禮行禮應以夫家為重
【原文】
凡答禮送禮,毋論姑家親戚與母家親戚[1],或否或該,應厚應薄,一須稟命於姑,不可自作主意。然待姑家親戚,須常存要好看之心。母家親戚,其禮文可省處,一切省之。蓋整理一番[2],必費阿姑多少心血,就有煩苦,姑亦忍耐,不好聲說,所以隻是少些好。若必不得已,則略一舉動,倘姑以為煩[3],竟歇亦可。與其獲罪於姑,寧負歉於親戚也。況身未當家,人多見諒。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毋論:不論。姑:丈夫的母親。
[2]蓋:承上文說明理由或原因。
[3]倘:倘若。
【譯文】
凡是有關答禮送禮方麵的事情,不論丈夫家親戚還是娘家親戚,應該做還是不應該做,應該給厚禮還是給薄禮,一概必須向婆婆稟報請示,不可自作主張。然而對待夫家親戚,必須常常存有麵子上好看和實際上恰到禮節的想法。而娘家的親戚,在禮節方麵可省去的地方,一切盡量省去。原因是籌劃料理一番,婆婆要花費許多心血,這樣就會給她帶來煩苦,婆婆也隻得忍耐,不好做聲,所以給娘家親戚答禮送禮的事還是少一些為好。如果一定需要答禮送禮給娘家親戚,那麼稍微表示一下意思就行了。倘若婆婆認為煩瑣,最終不答禮不送禮也是可以的。與其因這類事情得罪婆婆,還不如負歉於親朋戚友。況且新媳婦自己尚未當家做主,親朋戚友大多會加以諒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