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可虐待仆人婢女
【原文】
陶淵明有雲[1]:“此亦人子也,可善視之。”蓋此輩與我同為父母所生,可憐他命不好。我吃他還未吃,我厚衣他還薄衣,我睡他遲,我起他早,俱是命苦可憐也。常常要照顧他,但又不可過於愛護。凡事先有堂上之仆婢[2],而後有己身之仆婢,毋使人雲與公姑分爾我[3],先私己之婢仆,而後公眾也。要令己之婢仆,尊稱公姑之婢仆。公婢之長曰阿奶,少者曰阿姆[4]。公仆之已冠者曰阿伯[5]、阿叔,稚者曰阿兄[6]。其事之理,亦如卑幼之如尊長。
己身婢仆,童稚居多,如有小過,但當正言教誨之[7]。不改,再罵詈之[8],許之以責,必不改而過差大,然後用小界尺與三下五下[9],亦不可多。第一要教他敬老家主、老主母,第二要教他做公眾之用,而室中次之。
凡婢仆有三大罪,一淫佚[10],二偷竊,三說謊搬鬥是非。此須防之於漸[11],慎之於微[12]。防淫佚之法,以莊。防偷竊之法,以介。防搬鬥之法,以默。此治家之大略也。至於童仆布素充體,亦宜浣濯縫補[13]。早晚櫛沐[14],亦須眉目清朗,有天機自得之狀,則瑕易露而教易入也[15]。有等人家,此輩蓬首垢麵[16],涕淚愁苦,身多血漬[17],麵有爪痕,非如卑田院乞兒,則同地獄中餓鬼。餘常歎悼以為主婦之不慈不賢[18],入門即得之耳。
本房仆婢,雖宜慈愛,然或觸公姑之怒,及得罪賓客鄰裏,皆宜重懲。不則,俗所雲護短也。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陶淵明:晉代思想家、文學家。
[2]堂上:父母的代稱。
[3]毋使:不使。
[4]阿姆:保姆,也作保母。阿:表示親昵。
[5]已冠:已到成年。
[6]稚者:年幼的人。
[7]但:隻。
[8]詈(l佻):罵。
[9]與:給與。
[10]淫佚:縱欲放蕩。
[11]漸:逐步;漸漸;浸;流入。
[12]微:細小;輕微。
[13]浣濯(zhu佼):洗滌;清洗。
[14]櫛沐:梳頭洗發。
[15]瑕(xi佗):玉上麵的斑點,比喻缺點。
[16]垢(gu侔):汙穢;肮髒。
[17]漬(z佻):浸;漚;沾。
[18]餘:我。
【譯文】
晉代思想家陶淵明曾說過:“仆婢也是人家的子女,應當友善對待他們。”這是因為,這些人跟自己一樣同為父母所生,應當可憐他們的命不好,自己吃飯時他們還沒有吃,在寒冷的時候自己已穿著厚衣服,他們還穿著薄衣服。自己睡了以後他們還沒有睡,自己起床時他們已起床了。這都是他們的命苦,值得可憐。所以應當常常照顧他們,但又不要過分愛護。無論有什麼事,順序上是先有父母的仆婢,而後有自己的仆婢,不要讓人說自己與公公婆婆分你我彼此,先考慮自己的仆婢,而後才考慮到別人的仆婢。應當吩咐自己的仆婢,尊敬稱呼公公婆婆的仆婢。對公公的女婢中年歲大的人要稱呼為阿奶,年紀輕的要稱呼為阿母。對公公的男仆中已經成年的人要稱呼為阿伯、阿叔,年幼的人稱呼為阿兄。這樣做的道理,也像卑賤年幼的人對於尊貴年長的人一樣。
自己身邊的婢仆,年幼的居多。如果有小過錯,隻應當正麵對他們加以教育開導。如果不改,再痛罵他們,並責令他們下決心改錯。硬是不改正過錯,過失差錯更大,這時就可用小戒尺打他三五下,但不可打得過多。第一要教育他敬愛老主父和老主母,第二要教育他熱心做大家庭的活計,至於自己房裏的活計可以放在次要地位。
大概婢仆有三大罪過:一是縱欲放蕩,二是偷竊什物銀財,三是說謊和搬弄是非。對於這些問題,必須一點點都要防備,微小的事都要謹慎。防範縱欲放蕩的辦法,是教他們莊重嚴肅。防範偷竊的辦法,是教他們耿直正派。防範搬弄是非的辦法,是教他們安靜沉默。這是治理家庭的大略方法。至於童仆穿樸素的布衣,也應洗滌幹淨、縫補整齊。早晚梳洗頭發,也須做到眉目清楚明朗,使得他們有一種天然自在的外貌。這樣,他們身上的缺點容易暴露,而教導他們也容易收到效果。有這樣一種人家,女婢男仆蓬頭垢麵,涕淚不幹愁容滿麵,身上多沾血跡,臉上有爪抓的痕跡,不是像低賤田院那些討飯的小孩,就是像地獄餓鬼。我常常感歎哀念那些作為家庭主婦的人,不慈善不賢惠,一進她家的門就知道她家是個什麼樣子了。
新媳婦對自己屋子裏的男仆女婢,雖然應當加以慈愛,然而如果他們惹起公公婆婆的憤怒,以及得罪了賓客鄰裏,就應當重懲。否則,就是通常所說的護短了。
【評析】
此篇重點闡述作為新媳婦,應當教導好自己的下人多為大家庭做些事,尊敬老主人,即使是對老主人的男仆女婢也應有禮貌。進而,又應當嚴格要求他們品行端正,儀態莊重。有了過錯,重在對於他們進行啟發開導。這些道理,體現了平等待人,慈悲為懷的基本精神,推及到人與人之間打交道,也是有借鑒意義的。
要孝順父母就先要孝順公婆
【原文】
有等新婦,不能孝姑而偏欲孝母[1],正是不能孝母也。事姑未孝,必貽所生以惡名[2],可謂孝母乎?蓋女子在家[3],以母為重,出嫁以姑為重也。譬如讀書出仕[4],勞於王事,不遑將母[5];死於王事,不遑奉母。蓋忠孝難兩全,全忠不能盡孝,猶事姑不能事母也[6]。今若新媳必欲盡孝於父母,亦有方略[7],先須從孝公姑敬丈夫做起。公姑既喜孝婦,必歸功於婦之父母,必致喜於婦之父母。丈夫既喜賢妻,必雲彼敬吾父母,吾安得不敬彼父母?於是曲盡子婿之情,歡然有恩以相接,舉家大小,敢不敬愛?而新婦之父母,於是乎榮矣。夫家貧賤,還隻是情意好;夫家富貴,還有無限好處及母家矣。此女子之善孝其親也。反是者,公姑致怨於親家,丈夫歸獄於泰山[8],父母兄弟不好上門,情意索莫[9],會稀少矣[10]。女雖欲孝其親,何道之從乎?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姑:丈夫的母親。
[2]貽:遺留。所生:生育自己的人,即親生母親。
[3]蓋:承上文說明理由或原因。
[4]出仕:當官。
[5]不遑:沒有時間;不及。
[6]猶:如同;還。
[7]方略:全盤的計劃和策略。
[8]歸獄:歸罪。泰山:嶽父。
[9]索莫:沮喪;寂寥。
[10]:同“宴”。
【譯文】
有這樣的新媳婦,不能做到孝順婆婆而偏要孝順自己的母親,這正是不能真正做到孝順親生母親的表現。侍奉婆婆不能做到孝順二字,就必定會給親生母親遺留下壞名聲,這樣可以說是孝順母親嗎?原因是女子在娘家以母親為中心,出嫁當新媳婦後應以婆婆為中心。比如讀書做官,辛苦勞累地侍奉帝王,沒有時間照顧母親;因侍奉帝王不幸身亡,也不再可能侍奉母親。這是由於忠於君王與孝順父母難以做到兩全,全忠就不能盡孝,如同侍奉婆婆就不能侍奉母親一樣。現今,如果新媳婦必定要對父母盡孝心,也有一整套方式方法。首先必須從孝順公公婆婆、敬愛丈夫做起。公公婆婆既然喜歡孝順的兒媳婦,必定要歸功於新媳婦的父母,也必定會感謝新媳婦的父母。丈夫既然喜歡賢惠的妻子,必定會認為她敬愛我的父母,我怎能不敬愛她的父母呢?於是丈夫就會千方百計盡到做女婿的情意,很高興地回報妻子的父母。這樣一來,全家大小哪個敢不敬愛新媳婦呢?而新媳婦的父母,於是也會感到很光榮的。丈夫家如果是貧窮人家,還隻是在情意上對女家好;丈夫家如果是富貴人家,就會有無限好處給妻子家的。這就是女子善於孝順父母雙親的道理所在。相反,如果公公婆婆對親家有埋怨情緒,丈夫會歸咎於嶽父母。娘家父母兄弟也不好上門作客,情意沮喪,關係很不融洽,聚會稀少。女子雖想要孝順自己的雙親,又怎麼能做得到呢?
【評析】
篇中強調,一個女子要孝順父母雙親,首先就應當孝順公公婆婆,以情以行去感動丈夫及其家裏人,才會對娘家有情意。這一觀點充滿著辨的哲理,值得今天當媳婦的人認真思考並吸取借鑒。
陳確撰《新婦譜補》
【撰主簡介】
陳確(1604—1677),明清之際浙江海寧人,原名道永,字非玄,入清後改名確,字乾初。與黃宗羲等人同學於劉宗周。明亡後,請削儒籍,持節不仕,居家講學。其學不囿成說,多驚世駭俗之論,否定《大學》為聖人之書,批駁朱熹宣揚的“致知止於至善”,認為“知”與“學”皆無窮盡,不斷發展,焉能止於至善。又反對“存天理,滅人欲”的說教。還力斥堪輿家言,主張薄葬,宣傳無神論思想。著作有《陳確集》。
三姑六婆不可入門
【原文】
三姑六婆[1],必不可使入門,尤當痛絕尼人[2],雖有真修者[3],亦概絕之。蓋容一真尼,而諸偽尼隨之而不可卻矣[4]。此肅閨門第一要義也[5]。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三姑:指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指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
[2]尼人:指女尼、尼姑。
[3]真修:真正修行的尼姑。
[4]卻:辭卻;辭退。
[5]肅閨門:整肅閨門。要義:重要的道理和意義。
【譯文】
尼姑、道姑、卦姑這三姑,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這六婆,決不可以讓她們進到自己屋裏來,特別應當痛絕尼姑這些人。即使其中有真正修行的尼姑,也應當一概拒絕她們。這是因為如果容納一個真正的尼姑,而那些偽尼也會隨之而來而沒有辦法辭卻了。這是整肅閨門第一重要的道理和意義。
【評析】
三姑六婆多宣傳封建迷信活動,不可接近,不可讓她們進入自己的門庭,很有道理。生活在明清之際的陳確,的確有點“多發驚世駭俗之論”,的確有點反潮流的精神。
不可隨便議論他人
【原文】
婢女傳言,往往失真[1],切不可聽。若言某人說新婦不好,便當反求而速改之[2],勿加忿怒。若言他人不好,毋論真假,置若罔聞[3]。若自己身邊婦女言之,便當痛戒[4],勿令妄言[5],以啟搬鬥之漸[6]。古人雲:“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且不忍聞,況口可顯言乎?”至言及人家閨閫事[7],尤須塞耳,雖姊妹姑嫂娣姒間[8],相聚閑論,傳說流言,如言及人不好及閨門事[9],亦不得助順一語[10],默受而已。俟其人說完[11],須徐徐雲恐傳聞未真,此厚道也。雖姑及諸尊長言,亦如之。
——節錄自《香豔叢書》第三卷
【注釋】
[1]失真:失去真實。
[2]反求:即返求;回過頭來尋求。
[3]置若罔聞:好像沒聽見似的。形容不予理會。
[4]痛戒:極力戒除。
[5]妄言:隨便亂說。
[6]啟:開。
[7]閨閫(k儷n):本指婦女的居室。也借指女子。
[8]娣姒(d佻s佻):即妯娌。兄弟之妻互稱;年長的稱姒,年幼的為娣。
一說兄妻為姒,弟妻為娣。
[9]閨門:內室之門。古時女子居於內室,所以閨門亦指女子。
[10]助順:幫腔;順著對方的話而進言。
[11]俟:等待。
【譯文】
婢女傳出來的話,往往失去真實,千萬不要聽。如果是某人說新媳婦不好,便應當回過頭來尋求自己的不足並迅速改正,不要怨恨和忿怒。如果是說他人不好,不論是真是假,都要裝做好像沒聽見似的,不予理會。如果是自己身邊的婢女說的,便應當極力戒除,不要讓她隨便亂說,以免產生搬弄、爭鬥的禍端。古人說過:“聽到人家的過失,就好比聽到父母的名字,耳朵尚且不忍聽到,更何況嘴巴可以明顯去說麼?”至於說到人家內室的事,尤其必須把耳朵塞住。雖然姊妹、姑嫂、妯娌之間,相聚在一起閑論,傳說一些流言,如果說到某人不好或者言及某人的內室事情,也不要順著對方的話去說,哪怕隻說一句,隻默默聽到就行了。等到別人說完,必須緩緩地說恐傳聞未必是真的。這就是厚道了。雖然是婆婆和別的長輩說的,也應如此。
【評析】
陳確在此篇中指出,平時隨便議論他人不好,特別是有人說起別人閨門之事,更不能聽。這種做法是可取的,時至今日仍有借鑒意義。但是,他認為“婢女傳言,往往失真,切不可聽”這有失偏頗。其實,大凡傳言往往失真,並非隻是婢女傳言才失真。
婢仆相訴切不可偏聽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