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原文】
萬章問曰:“《詩》雲①:‘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②,是以不告也。”
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而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揜之。象曰③:‘謨蓋都君鹹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幹戈朕,琴朕,弤朕④,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⑤。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
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
曰:“然則舜偽喜者與?”
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⑥。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⑦,悠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
【注釋】
①《詩》雲二句:引自《詩·齊風·南山》第三章。舜時肯定無此詩句,相傳這是首諷刺齊襄公的詩歌。②懟(duì):怨。③象:舜的同父異母的弟弟。④弤(dǐ):舜的雕弓名。⑤忸怩:慚愧的樣子。⑥校人:池塘管理人員。⑦洋洋:舒舒服服地搖著尾巴的樣子。
【譯文】
萬章問道:“《詩》中說:‘娶妻應該怎麼辦?必先得稟告父母。’相信這古訓的人,該沒有像舜的了。可舜卻並不稟告父母就娶了妻,這是什麼道理呢?”
孟子說:“稟告了父母就娶不成妻子了。男女結合成家,是人生重大的常道。如果稟告了,就會不成而廢止這常道,斷絕後代不免使父母怨恨自己,所以不能稟告父母。”
萬章又說:“舜不稟告父母就娶妻的道理,我已經聽懂了;那麼,帝堯嫁女兒給舜卻不告訴他父母,這又是什麼道理呢?”
孟子說:“帝堯也知道一告訴對方,就不能把女兒嫁給舜了。”
萬章說:“父母叫舜去整修穀倉,抽去了梯子,父親瞽瞍放火焚燒穀倉;要他去淘井,瞽瞍一出井就堵塞了井口。舜的弟弟象說:‘設法除掉大哥都是我的功勞。牛羊給父母,糧倉給父母,盾和戈歸我,琴歸我,雕漆的弓歸我,兩個嫂嫂讓她們伺候我睡覺。’象走進舜的屋子,舜坐在床上彈琴。象隻好撒謊說:‘我想你想得好苦啊!’神色慚愧。舜說:‘我想著那些臣民,你就協助我管理他們吧!’我不明白,舜難道不知道象要殺害自己嗎?”
孟子說:“怎麼會不知道呢?象憂愁他也憂愁,象高興他也高興。”萬章說:“那麼,舜是假裝高興嗎?”
孟子說:“不。從前有人送了條活魚給子產,子產叫管池沼的人放它到池中養著,管池沼的人把魚煮著吃了,卻向子產彙報說:‘剛放掉它時遊得不太靈活,過了一會,就自在地搖頭擺尾快速遊入深水,悠然地遊得無影無蹤了。’子產說:‘它得到應去的地方了,它得到應去的地方了!’管池沼的人出來後對人家說:‘誰說子產聰明?我已經把魚煮吃下肚裏了,他卻說,魚兒得到了它應去的地方,魚兒得到了它應去的地方。’所以一個至誠君子,別人能用合乎情理的方法去欺騙他,卻不能用不合大道理的詐騙手段去蒙騙他。象用喜愛兄長的做法見舜,所以舜真誠地相信而感到高興,怎麼能說是假裝的呢?”
第三章
【原文】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
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①,放兜於崇山②,殺三苗於三危③,殛鯀於羽山④,四罪而天下鹹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⑤。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
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為天子,弟為匹夫,可謂親愛之乎?”
“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
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此之謂也。”
【注釋】
①共工:水官名。幽州:指北方邊遠地區。②兜:即堯的兒子丹朱。一說指帝堯的臣子。崇山:指南方的邊遠之地。③三苗:古國名。《山海經·海外南經》郭璞注雲:“昔堯以天下讓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殺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為三苗國。”三危:指西方的邊遠之地。④鯀(ɡǔn):禹的父親,相傳他因治水無功而獲罪。羽山:此指東方的邊遠之地。⑤有庳(bì):地名,舊說一在今河南道縣之北。
【譯文】
萬章問道:“象每天把殺害舜作為事務,舜被擁立為天子後隻是將他流放,這是什麼道理呢?”
孟子說:“實際是舜封了土地給他做諸侯,但是也有人說是流放他。”
萬章說:“舜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國君流放到三危,把鯀流放到羽山,懲處了這四個罪犯後,天下的人都悅服,因為是懲罰了不仁的緣故。象極其不仁,卻把他封在有庳國,有庳的人有什麼過錯?受這惡人的統治,一個仁愛的人就應該是這樣嗎?對別人就辦他的罪,對弟弟就封他的侯?”
孟子說:“仁人對於弟弟,不存憤怒,不留怨恨,就隻知親愛他罷了,親近他,是希望他有地位,愛護他,是希望他有財富。把他封在有庳為諸侯,這正是為了要使他有財富、有地位。如果一個人自己做了天子,弟弟是一個平民,這能說是親愛他嗎?”
萬章又說:“請問,有人說是流放,這是怎麼說的呢?”
孟子說:“象不能在他的封國裏有所作為,天子派遣官吏去幫他治理國家,繳納他的貢稅,從這個角度來講,所以有人說是流放。采取了這些措施,象怎麼能暴虐他的百姓呢?即使如此,舜希望常常見到他,所以象不斷地來朝見。《書》中記載說:‘不等到朝貢,就因政務接見有庳國的君長’,就是指這件事而言。”
第四章
【原文】
鹹丘蒙問①曰:“語雲:‘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麵而立,堯帥諸侯北麵而朝之,瞽瞍亦北麵而朝之。舜見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②:‘於斯時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識此語誠然乎哉?”
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堯老而舜攝也。《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③乃徂落,百姓如喪考妣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⑤。’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舜既為天子矣,又帥天下諸侯以為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
鹹丘蒙曰:“舜之不臣堯,則吾既得聞命矣。《詩》雲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舜既為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誌。以意逆誌,是為得之。如以辭而已矣,《雲漢》⑦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孝子之誌,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詩》曰:‘永言孝思,孝思維則⑧。’此之謂也。《書》曰⑨:‘祗載見瞽瞍,夔夔齊栗,瞽瞍亦允若。’是為父不得而子也?”
【注釋】
①鹹丘蒙:孟子的學生。②孔子曰:此處所引孔子的言論,亦見於《墨子·非儒》、《韓非子·忠孝》篇。③放勳:堯的稱號。④考妣:古代對已死父母的稱呼。⑤四海:指民間。八音:指用金、石、絲、竹、匏、土、革、木為器材所作樂器的聲音。⑥《詩》:此處詩句引自《詩·小雅·北山》,相傳是諷刺周幽王派勞役不均的詩歌。⑦《雲漢》:是《詩·大雅·雲漢》篇名。這是首讚美周宣王的詩歌。⑧永言二句:見《詩·大雅·下武》篇第三章。這首詩讚美周武王。⑨《書》曰數句:指《尚書·大禹謨》。
【譯文】
鹹丘蒙問道:“語書上說:‘道德崇高的人,君主不能把他視為臣子,父親不能把他視為兒子。’舜南麵坐朝為天子,堯帶領諸侯北麵朝見他。他的父親瞽瞍也北麵朝見他。舜見到瞽瞍,神情局促不安。孔子說:‘在那時,天下危險呀,要垮台了!’不知道這話確實如此嗎?”
孟子說:“不,這不是君子的話,是齊國東郊老百姓的野話。當時的實際情況是,堯年老了讓舜代理天下。《堯典》說:‘舜代理了二十八年時,堯才去世,朝中百官如同死去了父母一樣,服孝的三年中,民間停止一切奏樂。’孔子說過:‘天上沒有兩個太陽,百姓沒有兩位天子。’舜如果已經做了天子,又率領天下的諸侯為堯守孝三年,就是有兩位天子了。”
鹹丘蒙說:“舜不以堯為臣,這個我已懂得了。《詩》中說:‘整個蒼天之下,沒有一處不是天子的土地;全部土地之上,沒有一個不是天子的臣民。’舜已經做了天子,請問瞽瞍卻不稱臣是怎麼回事呢?”
孟子說:“這首詩,說的不是這個,而是說為天子的事務操勞奔忙而不能奉養父母。意思是這樣:‘這些事沒有一件不是天子的事務,別人安逸隻有我最勞累。’所以,解說《詩》的人,不要拘泥文字而誤解詞句,不要拘泥詞句而誤解意旨,要用自己的思考去領會詩意,這才算是理解詩的真諦。如果隻看詞句,《雲漢》詩篇說,‘周室餘下的庶民,沒有一個存留’,真個相信這個話,周朝沒有留下一個人了。孝子的極點,沒有比尊敬父母更重大的;尊敬父母的極點,沒有比拿天下來奉養父母更重大的。做天子的父親,是尊敬的極點,拿天下奉養父母親,是奉養的極點。《詩》經說:‘永遠盡孝道,孝道是法則。’就是這個意思。《書》裏說:‘舜恭敬地來見瞽瞍,以至謹慎戰栗,瞽瞍也就相信舜的誠心而順著兒子了。’這就是父親不能把天子作為兒子看待的事情。”
第五章
【原文】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曰:“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①,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②。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太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