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績:把麻搓撚連接成線,引申為接續。《左傳·昭公元年》雲:“子盍亦遠績禹功而大庇民乎!”
⑦武:足跡,引申為接續,繼承。《詩經·大雅·下武》雲:“下武維周,世有哲王。”
⑧係:捆綁,束縛,引申為連接,聯係。《周易·隨卦》雲:“係小子,失丈夫。”
①、諡②、溢③、蟄④、慎、貉⑤、謐⑥、⑦、⑧、密⑨、寧,靜也。
【注釋】
①:休息。
②諡:可能是“謐”的訛字,謐,安靜,安寧。《素問·五運行大論》雲:“其政為謐。”
③溢:通謐,謐,安靜,安寧。《素問·五運行大論》雲:“其政為謐。”
④蟄:動物冬眠,隱藏起來,不食不動。《呂氏春秋·孟春紀》:“東風解凍,蟄蟲始振。”
⑤貉:通貊,安靜,安定。《詩經·大雅·皇矣》雲:“貊其德音,其德克明。”
⑥謐:安靜,安寧。《素問·五運行大論》雲:“其政為謐。”
⑦:謹慎莊重的樣子,安靜的樣子。
⑧:安靜,安祥。
⑨密:隱蔽處,引申為安靜,安寧。《詩經·大雅·公劉》雲:“止旅乃密。”
命、令、禧①、畛②、祈③、請、謁④、誶⑤、誥⑥,告也。
【注釋】
①禧:當作誥,誥,告訴。一般用於上告下,告戒。
②畛:致意,祝告。《禮記·曲禮下》雲:“臨諸侯,畛於鬼神。”
③祈:對鬼神禱告懇求。《尚書·召誥》雲:“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④謁:稟告,陳述。
⑤誶:告知。
⑥誥:告訴。一般用於上告下,告戒。
釋親第四
父為考,母為妣。①
【注釋】
①考:父親。妣:原指祖母和祖母輩以上的女姓祖先。
父之考為王父,父之妣為王母。①王父之考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為曾祖王母。②曾祖王父之考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為高祖王母。③
【注釋】
①考:父親。王:輩分尊大。王父:祖父。妣:母親。王母:祖母。《禮記·曲禮上》雲:“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
②曾:指隔了兩代的親屬。曾祖王父:曾祖父。曾祖王母:曾祖母。
③高:輩分最高。高祖王父:高祖父。高祖王母:高祖母。
父之世父、叔父為從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為從祖祖母。①父之弟,先生為世父,後生為叔父②。
【注釋】
①世父:伯父。古時父和子一輩稱一世,祖父的嫡長子為祖父的繼承人,稱世父。後來世父成為伯父的通稱,不限於大伯父。世母,伯母。《儀禮·喪服傳》雲:“世父叔父何以期也?與尊者一體也。”“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從,同一宗族次於至親的,堂房親屬。從祖祖父,祖父的兄弟,即伯祖父、叔祖父。從祖祖母,祖父兄弟的妻子,即伯祖母、叔祖母。
②:同昆,本或作昆,兄。弟:兄弟。先生:指比父親先出生的。後生:指後於父親出生的。
男子先生為兄,後生為弟。〔男子〕①謂女子先生為姊,後生為妹。
【注釋】
①“男子”二字據唐石經補。
父之姊妹為姑。
父之從父弟為從祖父①,父之從祖弟為族父②。族父之子相謂為族弟③。族弟之子相謂為親同姓④。
【注釋】
①從父弟:同祖父的兄弟,即堂兄弟。從祖父,堂伯父、堂叔父。
②從祖弟:同曾祖的兄弟。
③族弟:同高祖父的兄弟。
④親:同姓,同姓之親,指同族已出五服之親。
兄之子、弟之子相謂為從父弟①。
【注釋】
①從父弟,堂兄弟。《儀禮·喪服》雲:“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
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①,曾孫之子為玄孫②,玄孫之子為來孫③,來孫之子為孫④,孫之子為仍孫⑤,仍孫之子為雲孫⑥。
【注釋】
①曾:重,隔了兩代的。曾孫:孫之子,即自本人算起第四代孫。又為自曾孫以下後代的統稱。《詩經·周頌·維天之命》雲:“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鄭玄箋:“自孫之子而下,事先祖皆稱曾孫。”
②玄:遠。玄孫,曾孫之子,即從本人算起第五代孫。《史記·孟嚐君列傳》雲:“文承閑問其父嬰曰:‘子之子為何?’曰:‘為孫。’‘孫之孫為何?’曰:‘為玄孫’。”
③來孫:玄孫之子,即自本人算起第六代孫,後來也用於泛稱遠孫。
④孫:來孫之子,即從本人算起第七代孫。也用於泛稱遠孫。
⑤仍:重。仍孫,孫之子,即自本人算起第八代孫,或稱耳孫。也用於泛稱遠孫。
⑥雲:意為如浮雲輕遠。雲孫,仍孫之子,即自本人算起第九代孫。
王父之姊妹為王姑①,曾祖王父之姊妹為曾祖王姑,高祖王父之姊妹為高祖王姑。父之從父姊妹為從祖姑②。父之從祖姊妹③為族祖姑。
【注釋】
①王父:祖父。王姑,父之姑。
②從祖姑:堂姑。
③從祖姊妹:同曾祖父的姊妹。
父之從父弟之母為從祖王母①,父之從祖弟之母為族祖王母②。父之兄妻為世母,父之弟妻為叔母。父之從父弟之妻為從祖母③,父之從祖弟之妻為族祖母④。
【注釋】
①從父弟:堂兄弟。從祖王母,祖父兄弟之妻,即伯、叔祖母。
②從祖弟:同曾祖的兄弟。
③從祖母:堂伯母或堂叔母。
④“族祖母”:當作“族母”。族父之妻。
父之從祖祖父為族曾王父①,父之從祖祖母為族曾王母②。
【注釋】
①從祖祖父:伯、叔祖父。族曾王父:曾祖父的兄弟。
②從祖祖母:即從祖王母,伯、叔祖母。族曾王母,曾祖父兄弟之妻。
宗族①
【注釋】
①宗族:同一父係的家族,父係的親屬。在此是說明以上各條所解釋的都是對父係親屬的稱謂。
母之考為外王父,①母之妣為外王母。②母之王考為外曾王父,③母之王妣為外曾王母。④
【注釋】
①考:父親。王父,祖父。外王父,外祖父。
②妣:母親。王母,祖母。外王母,外祖母。
③王考:對祖父的尊稱。外曾王父,外曾祖父。
④王妣:對祖母的尊稱。外曾王母,外曾祖母。母親的父母、祖父母與己異姓,非同一宗族,所以稱“外”。
母之弟為舅①,母之從父弟為從舅②。
【注釋】
①弟,兄弟。
②從父弟:同祖父的兄弟,即堂兄弟。從舅,堂舅。
母之姊妹為從母①。從母之男子為從母弟,②其女子子為從母姊妹。③
【注釋】
①從母:姨母。《儀禮·喪服》雲:“從母。”孔穎達疏:“母之姊妹與母一體,從於己母而有此名,故曰從母。”
②男子:兒子。從母弟,姨表兄弟。
③女子子:女兒。從母姊妹,姨表姊妹。
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①
【注釋】
①外舅:妻父。外姑:妻母。《釋名·釋親屬》雲:“妻之父曰外舅,母曰外姑。”妻子稱丈夫的父母為舅、姑,丈夫則稱妻子的父母為外舅、外姑,加“外”以示區別。
姑之子為甥,舅之子為甥,妻之弟為甥,姊妹之夫為甥。①
【注釋】
①姑:姑母。甥:一般用在稱姊妹之子。用於稱姑之子、舅之子、妻之兄弟和姊妹之夫,是“甥”的古義,和母係社會婚姻形式有關。“甥”的本義為異姓所生。在母係社會中,姑之子、舅之子、妻之兄弟、姊妹之夫都是異姓所生男子,都可和本氏族女子通婚,因而都可稱之為甥。弟,兄弟。
妻之姊妹同出為姨。①女子謂姊妹之夫為私②。
【注釋】
①同出:指已出嫁。姨:男子對妻子已婚姊妹的稱謂。《左傳·莊公十五年》雲:“蔡哀侯娶於陳,息侯亦娶焉。
②私:女子對姊妹之夫的古稱。《詩經·衛風·碩人》雲:“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維私。”
男子謂姊妹之子為出①。女子謂弟之子為。②謂出之子為離孫③,謂之子為歸孫④。女子子⑤之子為外孫。
【注釋】
①出:外甥的古稱。《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雲:“桓公之死,蔡人欲立其出。”
②弟:兄弟。侄,先秦時一般是女子對兄弟之子的稱謂。《儀禮·喪服傳》雲:“侄者何也?謂吾姑者,吾謂之侄。”在母係社會中,在互相通婚的兩個氏族中,兄弟從本氏族出嫁到另一氏族,與另一氏族女子所生之子又嫁回到本氏族來,當時長期定居在己氏族的是女子,所以女子稱兄弟之子為侄(侄,至)。後來“侄”逐漸成為男子和女子對兄弟之子的共同稱謂,或寫作侄。《呂氏春秋·疑似》雲:“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狀。”
③離孫:對姊妹之孫的舊稱。在母係社會中,由於實行族外婚,姊妹之孫不生於己氏族,以輩分而論為孫,所以稱離孫。
④歸孫:對兄弟之孫的舊稱。在母係社會中,在互相通婚的兩個氏族中,兄弟之子由另一氏族嫁回本氏族,其子又生於本氏族,所以稱為歸孫。
⑤女子子:女兒。
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①
【注釋】
①同出:指同嫁一個丈夫。後生,指年幼的。
女子謂兄之妻為嫂,弟之妻為婦。①
【注釋】
①此條說女子稱兄弟之妻為嫂、婦,實際上在先秦古籍中已有男子稱兄弟之妻為嫂、婦的。《莊子·盜蹠》雲:“昔者桓公小白殺兄入嫂,而管仲為臣。”漢代時以後,嫂、婦是男子和女子對兄弟之妻的共同稱謂。
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①
【注釋】
①長婦:哥哥的妻子。稚婦:指弟弟的妻子。本條解釋妯娌之間的稱謂,姒和娣除了用作同夫諸妾之間的稱謂外,又用作妯娌之間之稱謂,後者為常用義。
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①姑舅在,則曰君舅、君姑;②沒,則曰先舅、先姑。③謂夫之庶母④為少姑。
【注釋】
①婦:指已結婚婦女。稱配偶的父母為舅姑,來源於母係社會群婚的婚姻形式。舅本指母親的兄弟們。姑本指父氏族中群父的姊妹。在長期通婚的兩個氏族之間,被稱作舅的母之兄弟們,既是下一代男子的舅父,又是他們的妻父;或既是下一代女子的舅父,又是她們的夫父。被稱作姑的父親們的姊妹,既是下一代男子的姑母,又是他們的妻母;或既是下一代女子的姑母,又是她們的夫母。到了一夫一妻製時期,在姑舅表婚的情況下,舅和妻父或夫父,姑和妻母或夫母,實際上是同一個人。沿用下來,在不是姑舅表婚的情況下,也稱妻父或夫父為舅,稱妻母或夫母為姑。《國語·魯語下》雲:“商聞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謂之不幸。夫婦學於舅姑者,禮也。”
②在:指在世,活著。君,敬稱。
③沒:死。先,已經去世的,多用在稱尊長。《國語·魯語下》雲:“〔公父文伯之母〕對曰:‘吾聞之先姑曰:君子能勞,後世有繼。’”
④庶母,夫父之妾。
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①
【注釋】
①婿:女婿。姻:婚姻,也指由於婚姻關係而結成的親戚。《左傳·僖公五年》雲:“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婦:指兒媳。婚:或寫作昏,結婚,男女結為夫妻。也指姻親。《史記·屈原列傳》雲:“時秦昭王與楚婚,欲與懷王會。”在古書中,有時姻專指男方的父親,婿家,如《左傳·定公十三年》雲:“荀寅,範吉射之姻也。”杜預注:“婿父曰姻。荀寅子娶吉射女。”婚指女方的父親,婦家,如《荀子·富國》雲:“婚姻娉內,送逆無禮。”楊竈注:“婦之父為婚。”但這種情況較為少見,婚一般並不專指女方的父親,姻也不專指男方的父親。《左傳·昭公九年》雲:“王有姻喪。”杜預注:“外親之喪。”
釋器第六
彝①、卨②、罍③,器也。小紏謂之坎④。
【注釋】
①彝:古代青銅器的通稱,多指宗廟祭祀用的禮器。《左傳·昭公十五年》雲:“能薦彝器於王。”
②卨:青銅製的中型盛酒器。一般為橢圓形,大腹,小口,圈足,有蓋和提梁。
③罍:酒器,形似壺,小口,廣肩,深腹,圈足,有蓋。《詩經·周南·卷耳》雲:“我姑酌彼金,維以不永懷。”坎,一種形似壺而小的盛酒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