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處理稅務機關與個體經營戶的征納關係1
李良成
“個體納稅戶難管”,是稅務幹部常常議論的一個話題。且不議其正確與否,也不論其管理的難易程度,試分析其原因:其一,個體納稅人的經營規模較小,經營狀況不穩定,大多數經營戶都是小本經營,底小利薄,經營收入都不是太高,關、停、並、轉也較為頻繁,不利於管理。其二,個體經營戶納稅意識淡薄。對國家的稅收政策、稅收征收管理的意義以及國家對實現稅收的作用和目的等知識了解甚少。特別是邊遠地區更是如此,在眾多經營戶的腦子裏存在能少繳一點算一點,最好能不繳稅的思想,因此想方設法逃避納稅,甚至不惜與稅務幹部發生衝突,使稅務幹部遭冷落、譏諷、謾罵的現象時有發生,也就難怪稅務幹部會有“個體納稅戶難管”的感歎。
但稅務幹部作為國家公務員,稅務行政執法者,代表的是國家行政機關,履行的國家行政職能,加強稅收征管,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為國聚財又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那麼怎樣解決征稅主體與納稅人之間這對矛盾,處理好征納雙方的關係,使稅務幹部不發或少發“個體納稅戶難管”的感歎呢?試想我們第一名稅務幹部從以下幾個方麵作一些努力,或許對解決上述問題有可鑒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