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處理稅務機關與個體經營戶的征納關係2(1 / 1)

怎樣處理稅務機關與個體經營戶的征納關係2

一是要狠抓一個“學”字:學——不能泛泛而學,走馬觀花地學,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不求甚解。要深入地學,紮實地學,力求一個“精”字。學以致用,沒有紮實的理論功底用鋪墊,我們在稅收執法工作中就不能做到有理有據,對納稅人提出的疑難問題就不能給予正確解答,甚至會出現錯誤。讓納稅人感到我們的業務素質較差,執法水平不高,而產生一些輕慢情緒,因此要不斷加強與我們工作有關的各項業務知識的學習。不但要學習稅收政策、財會理論;還要學習《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更要學習行政法學基礎知識和《行政許可法》等法規理論,掌握行政執法程序;同時還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素養和政策理論水平。在學習中要深入細致地領會其實質,準確把握要點,做到融會貫通。要把常用的辦事程序,稅收政策銘刻在腦子裏,使工作得心應手。

二是要鍛煉一個“勤”字:“勤”——不單是要工作勤奮,主要是做到勤快。要腿勤、嘴勤。腿勤——就是要不厭其煩地經常深入到納稅戶的經營場地,作實地的調查與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據。較多的經營者都存在一種惰性,一般不會主動上門申報繳納稅款,我們不能隻是簡單地用電話進行催促,那樣他們會找各種借口進行推脫,比如“我們老板或負責人不在”之類的理由。同時,如果長期不到所管轄的區域進行檢查,也不能及時掌握他們的經營狀況經及新開戶情況,當被檢查時,他們會說經營情況不好或才剛剛開業等,從而逃避納稅。因此不能怕跑路,要經常下戶進行實地了解、催繳、檢查。嘴勤:——就是要有耐心,要多給個體經營戶進行一些稅收政策和稅法知識的宣傳和講解,讓他們盡可能多地了解一些稅收政策懂得稅收對國家經濟建設的重大作用以及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提高納稅的自學性,增強納稅意識。做到了這兩個“勤”,於情於法,我們都會處於主動。

三是要體現一個“公”字:“公”——就是要公道正派,一視同仁。現對於個體經營戶的稅收大都采取定額征收的方式,在定額核定時,他們總會想方設法強調理由,討價還價。都希望自己的應納稅額定到最低,是我們常常遇到的難道。這就要求我們在具體的定額核定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嚴格執行定額核定的程序和標準,對於相同行業、相近規模、同一地區或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但經營狀況相同的納稅戶應基本執行同一標準。對待納稅人不能因為其規模大小不同,給自己的個人印象好壞以及某種特定關係而定印象稅、人情稅、關係稅。切實做到定額標準有理有據,公平合理,一視同仁。使納稅人感到稅務機關辦事公道、平等,從而增強對稅務機關的信任,同時也樹立了稅務機關及政府的良好形象。

四是要加強一個“廉”字:“廉”——就是要廉潔自律,不貪不占。加強個人修養,提高自身素質,不斷增強拒腐防變、抵製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社會上不良風氣侵蝕的能力,管住自己的嘴和手。俗話說:“吃人嘴短,拿人手軟”,我們占人一塊錢的便宜,也許國家就要付出十元、百元甚至更大的代價。因此要堅決杜絕“吃、拿、卡、要、報”現象,要有骨氣、正氣和銳氣,真正做到不占不義之財,不做不法之事,清正廉潔,一身正氣,兩袖清風。隻有這樣,我們的腰板才能挺得更直,步子才能邁得更穩。同時要轉變工作作風,不能將納稅戶僅僅置於一個“管”字之下,要增強服務意識,多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平等相待。對他們既要注重管理,又要盡可能地為他們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指導。對前來辦事的納稅人要做到熱情接待和限時、微笑服務,讓他們不坐冤枉車,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錢。不能處處以一名執法者、管理者的身份自居,對其呼來喚去或隨意應付,讓他們覺得稅務幹部身上多了些“官”氣,少了些“和”氣。

五是要突出一個“嚴”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我國社會主義製度下的法製原則。稅務機關是執法機關,稅務幹部是執法者,必須準確把握這個“嚴”字。“嚴”不是大耍霸氣、亂發脾氣,也不是要采取一些違反執法程序的過激行為讓納稅戶懼怕我們。而是要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力,遵從嚴格的執法程序,充分運用法律的威懾力和國家機關的強製力,堅決懲處那些因拒不接受整改、頑固不化、偷稅、抗稅而違反稅收法律的個別經營戶,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保障國家正常

的稅收秩序和社會經濟秩序,讓從多的納稅戶能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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