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子曰》
我隻知道《老張的哲學》在《小說月報》上發表了,和登完之後由文學研究會出單行本。自己的作品用鉛字印出來總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覺得高興。《趙子曰》便是這點高興的結果。我知道“老張”很可笑,很生動;好了,照樣再寫一本就是了。於是我就開始寫《趙子曰》。
材料自然得換一換:“老張”是講些中年人們,那麼這次該換些年輕的了。寫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記得的人與事編排到一處就行。“老張”是揭發社會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與事,“老趙”是描寫一群學生。不管是誰與什麼吧,反正要寫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頭,當然想再吃;所以這兩本東西是同窩的一對小動物。
可是,這並不完全正確。怎麼說呢?“老張”中的人多半是我親眼看見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親身參加過的;因此,書中的人與事才那麼擁擠紛亂;專憑想象是不會來得這麼方便的。這自然不是說,此書中的人物都可以一一的指出,“老張”是誰誰,“老李”是某某。不,絕不是!所謂“真”,不過是大致的說,人與事都有個影子,而不是與我所寫的完全一樣。它是我記憶中的一個百貨店,換了東家與字號,即使還賣那些舊貨,也另經擺列過了。其中頂壞的角色也許長得像我所最敬愛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沒法做到一個蘿卜一個坑兒。不論怎樣吧,為省事起見,我們暫且籠統的說“老張”中的人與事多半是真實的。趕到寫《趙子曰》的時節,本想還照方抓一劑,可是材料並不這麼方便了。所以隻換換材料的話不完全正確。這就是說:在動機上相同,而在執行時因事實的困難使它們不一樣了。
在寫“老張”以前,我已做過六年事,接觸的多半是與我年歲相同的中年人。我雖沒想到去寫小說,可是時機一到,這六年中的經驗自然是極有用的。這成全了“老張”,但委屈了《趙子曰》,因為我在一方麵離開學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麵這六七年中的學生已和我作學生時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的學校生活也無補於事。我在“招待學員”的公寓裏住過,我也極同情於學生們的熱烈與活動,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當做個學生,於是我在解放與自由的聲浪中,在嚴重而混亂的場麵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縫子。在今天想起來,我之立在“五四”運動外麵使我的思想吃了極大的虧,《趙子曰》便是個明證,它不鼓舞,而在輕搔新人物的癢癢肉!
有了這點說明,就曉得這兩本書的所以不同了。“老張”中事實多,想象少;《趙子曰》中想象多,事實少。“老張”中縱有極討厭的地方,究竟是與真實相距不遠;有時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寫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腳。至於《趙子曰》,簡直沒多少事實,而隻有些可笑的體態,像些滑稽舞。小學生看了能跳著腳笑,它的長處止於此!我並不是幽默完又後悔;真的,真正的幽默確不是這樣,現在我知道了,仍然還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隻有一兩位有個真的影子,多數的是臨時想起來的;好的壞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個中年人的理想,雖然我那時候還未到三十歲,我自幼貧窮,做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遠不和目前的事實相距很遠,假如使我設想一個地上樂園,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滿地流蜜,河裏都是鮮魚的夢差不多。窮人的空想大概離不開肉餡饅頭,我就是如此。明乎此,才能明白我為什麼有說有笑,好諷刺而並沒有絕高的見解。因為窮,所以做事早;做事早,碰的釘子就特別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的樣子。不應當如此,但事實上已經如此,除了酸笑還有什麼辦法呢?!
前麵已經提過,在立意上,《趙子曰》與“老張”是魯衛之政,所以《趙子曰》的文字還是——往好裏說——很挺拔利落。往壞裏說呢,“老張”所有的討厭,“老趙”一點也沒減少。可是,在結構上,從《趙子曰》起,一步一步的確是有了進步,因為我讀的東西多了。《趙子曰》已比“老張”顯著緊湊了許多。
這本書裏隻有一個女角,而且始終沒露麵。我怕寫女人;平常日子見著女人也老覺得拘束。在我讀書的時候,男女還不能同校;在我做事的時候,終日與些中年人在一處,自然要假裝出穩重。我沒機會交女友,也似乎以此為榮。在後來的作品中雖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來的,而加上一些我所看到的女人的舉動與姿態;設若有人問我:女子真是這樣麼?我沒法不搖頭,假如我不願撒謊的話。《趙子曰》中的女子沒露麵,是我最誠實的地方。
這本書仍然是用極賤的“練習簿”寫的,也經過差不多一年的工夫。寫完,我交給寧恩承兄先讀一遍,看看有什麼錯兒;他笑得把鹽當做了糖,放到茶裏,在吃早飯的時候。
《二馬》
《二馬》是我在國外的末一部作品:從“作”的方麵說,已經有了些經驗;從“讀”的方麵說,我不但讀得多了,而且認識了英國當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與描寫工細是當代文藝的特色;讀了它們,不會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開始決定往“細”裏寫。
《二馬》中的細膩處是在《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裏找不到的,“張”與“趙”中的潑辣恣肆處從《二馬》以後可是也不多見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隨著年紀而往穩健裏走,可是文字的風格差不多是“晚節漸於詩律細”的。讀與作的經驗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個人願意這樣與否。
《二馬》在一開首便把故事最後的一幕提出來,就是這“求細”的證明:先有了結局,自然是對故事的全盤設計已有了個大概,不能再信口開河。可是這還不十分正確;我不僅打算細寫,而且要非常的細,要像康拉德那樣把故事看成一個球,從任何地方起始它總會滾動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麵,而後倒轉回來補講前文,而後再由這裏接下去講——講馬威逃走以後的事。這樣,篇首的兩節,現在看起來是像尾巴,在原來的計劃中本是“腰眼兒”。為什麼把腰眼兒變成了尾巴呢?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換一個風格,於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姿態上的取笑,笑出以後便沒法再使文章縈回跌宕;無論是尾巴吧,還是腰眼吧,放在前麵乃全無意義!第二個是時間上的關係:我應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離開英國,在動身以前必須把這本書寫完寄出來,以免心中老存著塊病。時候到了,我隻寫了那麼多,馬威逃走以後的事無論如何也趕不出來了,於是一狠心,就把腰眼當做了尾巴,硬行結束。那麼,《二馬》隻是比較的“細”,並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還是沒寫出一部真正細膩的東西,這或者是天才的限製,沒法勉強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變動。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滌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經說過,我在“老張”與《趙子曰》裏往往把文言與白話夾裹在一處;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幫助一些矛盾氣,好使人發笑。滌洲是頭一個指出這一個毛病,而且勸我不要這樣討巧。我當時還不以為然,我寫信給他,說我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話裏,以提高白話,使白話成為雅俗共賞的東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過來,利用文言多少是有點偷懶;把文言與白話中容易用的,現成的,都拿過來,而毫不費力的作成公眾講演稿子一類的東西,不是偷懶麼?所謂文藝創作不是兼思想與文字二者而言麼?那麼,在文字方麵就必須努力,作出一種簡單的,有力的,可讀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馬》中我開始試驗這個。請看看那些風景的描寫就可以明白了。《紅樓夢》的言語是多麼漂亮,可是一提到風景便立刻改腔換調而有詩為證了;我試試看;一個洋車夫用自己的言語能否形容一個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話,讓我代他來試試。什麼“潺浮”咧,“淒涼”咧,“幽徑”咧,“蕭條”咧……我都不用,而用頂俗淺的字另想主意。設若我能這樣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則寧可不去描寫。這樣描寫出來,才是真覺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說出;用文言拚湊隻是修辭而已。論味道,英國菜——就是所謂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難吃的了;什麼幾乎都是白水煮或愣燒。可是英國人有個說法——記得好像George Gissing(喬治·吉辛)也這麼說過——英國人烹調術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幫助,而是把肉與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燒出來。我以為,用白話著作倒須用這個方法,把白話的真正香味燒出來;文言中的現成字與辭雖一時無法一概棄斥,可是用在白話文裏究竟是有些像醬油與味之素什麼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兒。
在材料方麵,不用說,是我在國外四五年中慢慢積蓄下來的。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與事全是想象的,幾乎沒有一個人一件事曾在倫敦見過或發生過。寫這本東西的動機不是由於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寫,而是在比較中國人與英國人的不同處,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著什麼;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們的個性,可是我更注意他們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馬》除了在文字上是沒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與事是對我所要比較的那點負責,而比較根本是種類似報告的東西。自然,報告能夠新穎可喜,假若讀者不曉得這些事;但它的取巧處隻是這一點,它缺乏文藝的偉大與永久性,至好也不過是一種還不討厭的報章文學而已。比較是件容易做的事,連個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頭發黃;因此也就很難不浮淺。注意在比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麵上的差異作資料,而由這些資料裏提出判斷。臉黃的就是野蠻,與頭發卷著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說出而且說著怪高興的;越是在北平住過一半天的越敢給北平下考話,許多汙辱中國的電影,戲劇,與小說,差不多都是僅就表麵的觀察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二馬》雖然沒這樣壞,可是究竟也算上了這個當。
老馬代表老一派的中國人,小馬代表晚一輩的,誰也能看出這個來。老馬的描寫有相當的成功:雖然他隻代表了一種中國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識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輩的中國人,但我最熟識的老人確是他那個樣子。他不好,也不怎麼壞;他對過去的文化負責,所以自尊自傲,對將來他茫然,所以無從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與有所依靠;若沒有自己的子孫,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後有幾千年的文化,麵前隻有個兒子。他不大愛思想,因為事事已有了準則。這使他很可愛,也很可恨;很安詳,也很無聊。至於小馬,我又失敗了。前者我已經說過,五四運動時我是個旁觀者;在寫《二馬》的時節,正趕上革命軍北伐,我又遠遠的立在一旁,沒機會參加。這兩個大運動,我都立在外麵,實在沒有資格去描寫比我小十歲的青年。我們在倫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針插在地圖上:革命軍前進了,我們狂喜;退卻了,懊喪。雖然如此,我們的消息隻來自新聞報紙,我們沒親眼看見血與肉的犧牲,沒有聽見槍炮的響聲。更不明白的是國內青年們的思想。那時在國外讀書的,身處異域,自然極愛祖國;再加上看著外國國民如何對國家的事盡職責,也自然使自己想做個好國民,好像一個中國人能像英國人那樣做國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個人的私事,如戀愛,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於國家,什麼都可以放在一旁。這就是馬威所要代表的。比這再高一點的理想,我還沒想到過。先不用管這個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馬威反正是這個理想的產兒。他是個空的,一點也不像個活人。他還有缺點,不盡合我的理想,於是另請出一位李子榮來作補充;所以李子榮更沒勁!
對於英國人,我連半個有人性的也沒寫出來。他們的褊狹的愛國主義決定了他們的罪案,他們所表現的都是偏見與討厭,沒有別的。自然,猛一看過去,他們確是有這種討厭而不自覺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細看一看,他們到底還不這麼狹小。我專注意了他們與國家的關係,而忽略了他們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氣述說他們,不然他們簡直是群可憐的半瘋子了。幽默寬恕了他們,正如寬恕了馬家父子,把褊狹與浮淺消解在笑聲中,萬幸!
最危險的地方是那些戀愛的穿插,它們極容易使《二馬》成為《留東外史》一類的東西。可是我在一動筆時就留著神,設法使這些地方都成為揭露人物性格與民族成見的機會,不準戀愛情節自由的展動。這是我很會辦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戀愛作為副筆,而把另一些東西擺在正麵。這個辦法的好處是把我從三角四角戀愛小說中救出來,它的壞處是使我老不敢放膽寫這個人生最大的問題——兩性間的問題。我一方麵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麵又在題材上不敢摸這個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結構上文字上有可觀,可是總走不上那偉大之路。三角戀愛永不失為好題目,寫得好還是好。像我這樣一碰即走,對打八卦拳倒許是好辦法,對寫小說它使我輕浮,激不起心靈的震顫。
這本書的寫成也差不多費了一年的工夫。寫幾段,我便對朋友們去朗讀,請他們批評,最多的時候是找祝仲謹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聽出句子的順當與否,和字眼的是否妥當。全篇寫完,我又托酈堃厚兄給看了一遍,他很細心的把錯字都給挑出來。把它寄出去以後——仍是寄給《小說月報》——我便向倫敦說了“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