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實全一聽叫起冤來:“萬書記,誰這麼說呀,真屈死我了,我們為了啥,還不是為了把捐款收上來,為了世紀工程順利進行?要是不讓我們收捐款,哪會出這種事?我承認,我們態度是不太好,可好態度能收上錢來嗎?要我看,責任還在他們,捐款的通知早發給他們了,那爺倆一直抗著不交,還暴力抗拒執行公務,這才引起打鬥……再說了,這隻是他們鬧事的借口,如果光是打架的事,找公安局就行了,為什麼找市裏?還不是為了不交捐款?我看,解決的辦法有兩條,一是軟的,答應他們的條件,取消捐款,世紀工程停工,還有一條就是來硬的,捐款照收不誤,世紀工程照常進行。剩下的事就交給公安局,誰鬧事抓誰,把帶頭的幾個抓起來,都老實了!”
林蔭聽得怒火直勁往上湧,心裏暗罵:什麼東西,你把群眾當成什麼了,有點政治良心沒有……由然想起那次“雷雨”行動,就是這個人,赤身裸體跳樓,把腿摔壞,紀檢委還複印了案卷,可後來不知怎麼搞的居然不了了之了,還照樣當他的交通局長。還有傳言,說他的嫖娼罰款都是公家報銷的。現在,他自己惹出事來,居然要公安局替他受過,替他抓人。媽的,休想!
這麼想著,就要站起來駁斥。一旁的方政委又趕忙扯了他一下。在他猶豫的時候,蘇檢察長在旁用一種戲虐的口吻開口了:“蔣局長,按你的說法,他們是暴力阻撓執行公務在前,聚眾鬧事衝擊黨政領導機關在後,確實應該都抓起來。可是,這要有一個前提呀,那就是,你們確實在執行公務,他們也確實構成了暴力阻撓。可據我所知,你們收費那些人,並不是交通局的工作人員。從法律的角度看,執行公務的主體就成問題,阻撓執行公務從何說起呀?”
“這……”蔣實全語塞一下馬上說:“不是交通局的人怎麼了?我們為了收捐款,把任務承包給他們了,也就等於是我們交通局的人了,也就等於執行公務了,他們不交費,就是阻撓執行公務!”
蘇檢冷笑一聲沒反駁,林蔭忍不住接了上去:“這是你的看法,可法律卻不能這麼認定。其實,你們把收費任務承包給他們,本身就是違法的,這種承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據我們公安機關掌握,這些人原本是社會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承包了你們的收費任務後,胡作非為,經常打罵群眾,影響很壞,還擅自增加收費金額,據為已有,難道這也是執行公務?我們公安機關可不能去保護這種行為!”
“這……”蔣實全惱羞成怒起來:“你們公安局到底站在誰的立場上?你們聽不聽市委的,支持不支持市委工作?你們什麼態度……”
媽的,居然指責我們?!林蔭氣得要往起站,被蘇檢和方政委在兩邊扯住,隻好把話咽了回去。許副書記打斷了爭論:“不要爭了,現在是研究問題,扣什麼大帽子,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集思廣益嗎。大家都說說!”
可是,好一會兒沒人說話。還是於海榮開口了,聲音很嚴厲地:“大是大非麵前怎麼都沒個態度?政法口的都來了吧,你們先談談!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你們都要有態度!”
於海榮正顏厲色,氣派、說話的聲音,都和沒當副市長的時候大不一樣,一副居高臨下的氣勢。可公檢法三長卻不買這個帳,林蔭本來想表態,可看於海榮那架式來氣,就把頭掉向一旁。於海榮見沒人發言,墨鏡後邊的眼睛落到法院王院長身上:“王院長,你是管審判的,應該最懂法,你先說說吧!”
王院長不得不開口。先看看萬書記的臉色,又看看洪市長,為難地說:“這,關鍵是定性,如果是正常的上訪告狀,隻能有信訪部門出麵接待,這個……當然,這不是一般的上訪,這……我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我一時也說不好,得回去找有關人研究研究!”
於海榮不高興地:“等你研究出來,黃瓜菜都涼了……蘇檢察長,你說說!”
蘇檢察長早有準備:“法院都說不準,我們檢察院就更不行了。我當了這麼多年檢察官,還真沒檢察過這種事……萬書記曾經講過,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來執法。我覺得,對這起事件也得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所以要我們司法機關拿出意見來,還真難!”稍停:“我們司法機關都歸政法委管,我看,還是政法委先談談吧!”
眾人的目光又落到接任於海榮的政法委專職副書記任明遠身上。
任明遠是前副檢察長。林蔭對他了解幾分,不是什麼好東西,這從兩家的公事上就體會到了。他要保護的人,千方百計挑你的毛病,不讓你順利過卷,過去了,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都說他在這方麵沒少發財。可是,如果他沒得到好處,就會拿出公正執法的架式來,一定從嚴處理。他原來也活動著當檢察長,可沒能如願,蘇檢察長來了,工作上沒少掣肘。可蘇檢察長也不是好惹的,暗中和上級檢察機關及有關領導談過幾回,於是,任明遠就提拔到現在的崗位上。其實政法口的人都知道,政法委副書記說起來是公檢法司的領導,實際上不具體管業務,反而不如原來有實權了。所以,任明遠老大不樂意。
此時,他聽了蘇檢的話,心中有氣,嘴裏就不幹不淨地說了句:“操,政法委算個雞巴,平時誰把我們當個打家夥的棍兒了?這時候想到我們是領導了,如何處理涉及到法律問題,是你們公檢法的事,你們往哪兒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