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用電安全急救法1
第一章遵守交通安全基本常識
遵守道路交通法則
一、人行橫道信號燈的指示含義
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要遵守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規定。
1.綠燈亮時,可以通過人行橫道。
2.綠燈閃爍時,不要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
二、養成看指揮信號的習慣
從路口經人行道過馬路時,由於車輛來往頻繁,所以我們要養成看指揮信號的習慣。
1.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過時,可以橫過馬路。
但仍需注意來往車輛,千萬不要以為紅燈時,交叉路口沒有車輛駛過,就可以搶行穿越馬路。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過,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不可橫過馬路。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通行。
三、遵守交通指揮棒信號
交通指揮棒是保證我們安全過馬路的標誌,所以一定要依照指揮棒的標誌行路,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1.直行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右平伸,然後向左曲臂放下,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左轉彎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前平伸,準許左方的車輛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但行人不可通行。
3.停止信號: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準車輛通行,這時行人可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四、手勢信號的含義
中小學生在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警察的手勢信號,依照信號安全過馬路。
1.直行信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方的車輛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向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丁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3.停止信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五、過馬路必須遵守的法則
交通法則是使我們能夠安全過馬路的規則,中小學生一定要嚴格遵守以下法則: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製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製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口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列隊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6.在車輛多和易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交通部門在馬路中間設置了交通護欄。許多同學圖省事,怕繞路,上下學經常跨越欄杆橫過馬路,這樣做,實在太危險。因為,駕駛員反應再快,猛然發生的事情也會使他措手不及。
7.集體外出活動時,必須在教師的帶領下有秩序地排隊前進。不要成群打鬧、嬉戲或做其他活動。
8.在道路上行走時,如有人在馬路對麵招呼你,不要貿然橫穿馬路,可以在路旁等候或經人行通道橫過馬路。
9.走路要專心,不可以東張西望或看書、看報。
遵守“紅綠燈”法則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注意要看清。過馬路,左右看,交通規則記心中。”
這首兒歌簡要地說明了交通信號對我們人身安全的重要性。
一、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燈是以不同顏色的信號來實現交通控製和安全的。我們通常所說的紅綠燈實際上有三種顏色:紅燈,表示禁止通行;黃燈,表示警告信號;綠燈,代表可以通行。同時,交通信號燈還可以分為指揮信號燈、車道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三類。
二、紅綠燈的重要性
有了紅綠燈,就能使交通順序變得井井有條,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嚴格遵從紅綠燈和交通民警的指揮。否則,如果沒有了秩序,整個城市的交通都亂了套,行人的生命自然也就沒有任何保障了。遵守交通標誌法則
道路交通標誌是指用圖案、文字、特定的顏色和幾何形狀向人們傳達道路信息、表示交通管理指令的靜態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誌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人們稱它是“永不下崗的交通警”。
我國現代的道路交通標誌共有105種,分為主標誌和副標誌兩大類。其中,主標誌按其含意可以劃分為警告、指示、禁令和道路標誌四種。
一、警告標誌
共計23種,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誌。
二、禁令標誌
共計35種,分為圓形和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顏色除個別標誌外,均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和圖案壓杠,是禁止或限製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
三、指示標誌
共計27種,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三種,顏色是白底、白圖案,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誌。
四、指示標誌
共計20種,其形狀除個別地點和識別標誌外,都是長方形和正方形;顏色除裏程牌、白米樁和公路界牌外,一般都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為綠底白圖案,它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和距離信息的標誌。
遵守安全區的法則
1.在有人行道的馬路上,除非道路施工不能通過,我們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
2.在沒有人行道的路上,要靠路的右邊行走。
3.在步行街上,我們可以在道路中央行走,但有時候步行街也有車輛通行,所以在行走時也要注意來往的車輛。
4.高速公路、汽車專用道路禁止行人進入,其他禁止行人進入的道路上也都會設有禁止行人通行的標誌,注意不要隨意闖入。遵守夜間行走的法則
1.夜間我們能夠看到汽車的燈光,而駕駛員有時卻看不清我們,尤其是我們穿深色的衣服。所以我們應該特別注意躲避車輛,最好穿淺色衣服。
2.夜間駕駛員注意力和視力都會有所下降,甚至會出現困倦、打盹開車的情況,夜間我們也難以掌握汽車的速度和距離。所以在穿越馬路或與汽車擦肩而過時更應該比白天留神才是。
3.夜間由於反方向來的汽車燈光會影響駕駛員的視線,所以我們在穿行馬路前要十分注意,一定不要在馬路中間停留。
遵守雨、雪、冰道路行走的法則
雨天駕駛員的視線較差,我們的雨衣雨傘最好是醒目的顏色。雨衣和雨傘會遮擋視線影響我們觀察車輛行駛的情況,這時一定要慢行,不要隻顧躲雨而匆忙趕路。另外,雨天路滑,很容易摔倒,所以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在下雪結冰的道路上行走最好穿防滑的鞋子,盡量不穿平底的鞋子,身體重心要放低,並且隨時注意車行狀況。由於汽車在冰雪上製動距離大大延長,還經常會出現刹車側滑、調頭失控的情況,所以一定要在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遵守鐵路交通法則
1.不在鐵路上逗留、遊逛、撿拾煤渣、酒瓶等雜物。
2.不在鐵路路基上行走、乘涼或坐臥鐵軌。
3.不要鑽車、扒車、跳車。
4.不攀登電氣化鐵路上的接觸網支柱和鐵塔,以防觸電身亡。
5.我們在鐵路口、人行過道時,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應立即躲避到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越過鐵路。
6.我們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7.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止步瞭望。在確認沒有列車即將通過後,才能通過。
8.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信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道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應設在這裏)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9.沒有信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請勿通行。
10.紅燈熄綠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方可通行。
11.遇有道口信號紅燈和綠燈同時熄滅時,要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通過。
12.列車行進中,千萬不要把手、腳、頭部伸到車窗外,以免被車窗卡住或被線路旁的信號設備及樹木剮傷。
13.中小學生不要到車門與車廂連接處玩耍,那裏很容易發生被車門或車廂連接板夾傷、擠傷等傷害事故。
14.在列車上沏茶,不要倒水太滿,以防發生燙傷。
15.睡在中、上鋪的同學,要將車上的安全皮帶掛好,防止睡覺時掉下來摔傷。
16.使用後的罐頭瓶、汽水瓶等廢棄物品,不要隨手扔到車窗外,這樣做既不衛生,也容易砸傷鐵道旁的行人及鐵路工人。
17.不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也不要在列車上玩打火機、火柴等危險品。
遵守水上交通法則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船舶駕駛人員、輪機人員、渡工必須持有當地港務(航)監督機關發給的駕駛證、船員證、渡工證,船舶要有船舶檢驗部門發給的船舶合格證書。
2.不乘坐客船、客渡以外的船舶。客船、客渡船必須持有船名牌,畫有載重線,並在明顯位置標有本船載客定額數。
3.不乘坐超載船舶和人貨混裝的船舶。客船、客渡船要按批準的航線和航區航行,嚴禁違章超載、人貨混裝。
4.不乘坐冒險航行的船舶。遇到大風、大雨、洪水、濃霧等不良天氣,船舶和渡船設備簡陋、技術狀況不良,嚴禁冒險航行。
5.集體乘船時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隊,不得爭先恐後;在船上要坐穩,不得打鬧、走動;要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1.指揮燈信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欄。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3.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回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麵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4.汽車、電車等機動車,是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為保證乘坐安全,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麵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刹車時摔倒受傷。
(5)乘坐小轎車、微型客車時,在前排乘坐時應係好安全帶。
(6)盡量避免乘坐卡車、拖拉機;必須乘坐時,千萬不要站立在後車廂裏或坐在車廂板上。
(7)不要在機動車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5.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12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8)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我國水域遼闊,人們外出旅行,會有很多機會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風浪等危險,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為了保證航運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隻,有關管理部門都發有安全合格證書。外出旅行,不要乘坐無證船隻。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載的船隻,這樣的船安全沒有保證。
5.上下船要排隊按次序進行,不得擁擠、爭搶,以免造成擠傷、落水等事故。
6.天氣惡劣時,如遇大風、大浪、濃霧等,應盡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頭、甲板等地打鬧、追逐,以防落水。不擁擠在船的一側,以防船體傾斜,發生事故。
8.船上的許多設備都與保證安全有關,不要亂動,以免影響正常航行。
9.夜間航行,不要用手電筒向水麵、岸邊亂照,以免引起誤會或使駕駛員產生錯覺而發生危險。
10.一旦發生意外,要保持鎮靜,聽從有關人員指揮。
11.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三、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注意: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道口,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信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裏)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信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準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通過。
7.車輛、行人通過設有道口信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提示語
不要跑,不要跳,不要打鬧向右靠。
過路要看紅綠燈,開車禮讓斑馬線。
一秒兩秒不重要,生命安全最重要,交通安全心中守,幸福安全大家有。